泰信鑫瑞债券发起式A : 泰信鑫瑞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信鑫瑞债券发起式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时间:2022年01月28日 11:46:21 中财网
原标题:泰信鑫瑞债券发起式A : 泰信鑫瑞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信鑫瑞债券发起式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泰信鑫瑞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泰信鑫瑞债券发起式A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1年9月15日

送出日期:2022年1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泰信鑫瑞债券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3614


下属基金简称

泰信鑫瑞债券发起式
A


下属基金代码

013614


基金管理人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赎



基金经理



张安格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5
-
08
-
05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
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
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
更改或补充的,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后

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
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
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





投资
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
(
包括主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
)
、债券
(
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
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开发行的次级债、
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可转换债券
(
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
、可交换债券

)
、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





单、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

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股票的投
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应当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
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政策形势、利率走势、信用状

等的综合判断,并结
合各大类资产的估值水平和风险收益特征,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各类资产的
配置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本基金采
取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久期管理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债
券投资策略、利率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
(
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
、可交换债券投
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回购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9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

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
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注:详见《泰信鑫瑞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


注:本基金尚未成立,暂无相关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
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


注:本基金尚未成立,暂无相关图表。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持有期限(
N



收费


/




备注


认购费


M<1,000,000


0.30%


-


1,000,000≤M<5,000,000


0.20%


-


M≥5,000,000


1000

/



-


申购费(前收费)


M<1,000,000


0.40%


-


1,000,000≤M<5,000,000


0.30%


-


M≥5,000,000


1000

/



-


赎回费


N<7



1.50%


-


N≥7



0.0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
有规定的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公证费、
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
行汇划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
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投资人重复认购
/
申购的,须按每次认购
/
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认购
/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
要用于本
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
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
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
险收益特
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
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
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因此,本基金需要
承担由于债券市场波动造成的风险。本基金可参与股票市场投资,具有对相关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
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和个券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
上涨幅度。




2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
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
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自动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

价格波动风险指的是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
产支持证
券的收益率和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指的是受资产
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
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指的是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
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2
、本基金的其他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上市公司
经营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杠杆风险、再投资风险、波动性风险、股票投资风险等)、信用风险
(债务人违
约风险、
交易对手方违约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流动性风险、
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本基金法律文件
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
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
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
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
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
https://www.ftfund.com


客服电话:
400
-
888
-
5988

021
-
38784566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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