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安心收益债券 : 交银施罗德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1号)

时间:2022年01月28日 11:56:01 中财网

原标题:交银安心收益债券 : 交银施罗德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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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2
年第
1

)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根据《交
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由交银施罗德荣和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而来。


交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5年5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87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自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6日进行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
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交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9日正式生效。


交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于2018年5月29日
到期。按照《交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该基
金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为非保本的债券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交银施罗德安
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交
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以及其转型为本基金的备案,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
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
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
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
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
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实施侧袋机制时的特


定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
券的特定风险;投资科创板股票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其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
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
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
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过前述50%比例的除外。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对基金经理变更相关事项进行了相应更新,更新截
止日为2022年1月27日,基金合同变更相关信息截止日为2021年6月30日,除非另
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4月28日,有关财务和业绩
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1年3月31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
1
一、绪言
................................
..............................
4
二、释义
................................
..............................
5
三、基金管理人
................................
........................
9
四、基金托管人
................................
.......................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3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与基金的存续
................................
.......
46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47
八、基金的投资
................................
.......................
60
九、基金的业绩
................................
.......................
72
十、基金的财产
................................
.......................
76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
77
十二、基金收益与分配
................................
.................
82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84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87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
88
十六、侧袋机制
................................
.......................
94
十七、风险揭示
................................
.......................
96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3
十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1
05
二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21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34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36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38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139

一、绪言

《交银施罗德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本招募
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规定》


)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交银施罗德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
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
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合
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
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交银施罗德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交银施罗德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交银施罗德安心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交银施罗德安心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交银施罗德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通过,并经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
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后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
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
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
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中国境内
证券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21
、投资人或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人的合称


2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销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
额投资等业务


24
、销售机构: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
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办理
登记业务的机构


27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
账户


29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交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
周期到期期间截止日的次日,即

交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


交银施罗德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日


3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
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放日


34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5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
、《业务规则》: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登记及资金结算业务指南》及其后修订,是规范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
人共同遵守


38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
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2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
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3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
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情形


44
、元:指人民币元


45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6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7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8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9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0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51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
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等媒介


52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
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
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
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
侧袋账户


53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
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
资产


54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
-
22



邮政编码:
200120


法定代表人:阮红


成立时间:
2005

8

4



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郭佳敏


电话:(
021

61055050


传真:(
021

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128
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
或其简称“交通银行”)

65%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5%









(二)主要成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阮红女士,董事长,博士。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海外
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
经理,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曦女士,董事,硕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兼任零售
信贷业务部副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法律合
规部、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王贤家先生,董事,学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
/
内控案防办
副总经
理。历任交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外汇资金处交易员、澳门分行资金部主管、总行
金融市场部债券投资部副高级经理、外汇交易部高级经理。



谢卫先生,董事,总经理,博士,高级经济师,民盟中央委员、全国政协委
员。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
(
香港
)

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央财经大学教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助理研究员,中国
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
理,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定邦(
Lieven Debruyne
)先生,副董事长,硕士。现任施罗德集团全球业
务总裁、亚太区行政总裁
,
担任集团管理委员会成员。历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亚洲投资产品总监,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兼亚太区基金业
务拓展总监。



章骏翔先生,董事,硕士,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持证人。现任施罗德投
资管理
(
香港
)
有限公司亚洲投资风险主管。历任渣打银行(香港)交易风险监控,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法国安盛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亚洲风险经理等职。



郝爱群女士,独立董事,学士。历任人民银行稽核司副处长、处长,合作司调
研员,非银司副巡视员、副司长,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

视员,汇金公司派出董事。



张子学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兼任
基金业协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历任证监会办公厅副处长、上市公司监管部处
长、行政处罚委员会专职委员、副主任审理员,兼任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
委员会委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黎建强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现任香港大学工业
工程系荣誉教授,亚洲风险及危机管理协会主席,兼任深交所上市的中联重科集团
独立非执行董事。历任香港城市大学管理科学讲座教授,湖南省政协委员并兼任湖
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忆军先生,监事长,硕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历任交通
银行总行办公室副处长,交通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副处长、高级经理、总经理助
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江苏分行副行长,交
通银行总行战略投资部总经理,交银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



曾葆泠女士,监事,学士。现任施罗德投资管理
(
香港
)
有限公司香港合规主
管。历任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投资产品科助理,骏利资产管理亚洲有限
公司高级合规分析师,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合规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
(
香港
)

限公司合规经理。



刘峥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
理。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管理培训生,交通银行总行战略投资部高级投资并购
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高级综合管理经理、副总经理。



黄伟峰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历任
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行政督导、营销管理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行政部总经理助理、西部营销中心总经理、机构理财部(上海)总经理兼产品
开发部总经理。






3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谢卫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夏华龙先生,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地质大学
经济管理系教师、经济学院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交通银行资产
托管部副处长、处长、高级经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
云南省曲靖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印皓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
交通银行研究开发部副主管体改规划员,交通银行市场营销部副主管市场规划员、
主管市场规划员,交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机构业务
部高级经理、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



佘川女士,督察长,硕士,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华泰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发展部高级经理、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监察部总监,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监察风控副总
监、投资运营总监。




马俊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交通银行总行投资管理部高级投资分析、副
高级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研
究总监、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魏玉敏女士
:
基金经理。厦门大学金融学硕士、学士,
10
年证券投资行业从业

验。

2012
年至
2013
年任招商证券固定收益研究员,
2013
年至
2016
年任国信证券固
定收益高级分析师。

2016
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定收益部基金
经理。曾任交银施罗德丰晟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08

29
日至
2020

10

16

)
、交银施罗德丰润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11

02
日至
2021

12

16

)
、交银施罗德中债
1
-
3
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9

01

23
日至
2021

12

16

)
的基金经理。现任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08

29
日至今
)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2018

08

29
日至

)
、交银施罗德裕如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08

29
日至今
)
、交银施罗
德增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11

02
日至今
)
、交银施罗德可转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19

07

11
日至今
)
、交银施罗德裕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2019

12

10
日至今
)
、交银施罗德鑫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04

29
日至今
)
、交银施罗德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01

27
日至今
)
的基金经理。



本基
金历任基金经理:


唐赟先生
(2015

11

07
日至
2019

12

14

)



王少成先生
(2015

11

07
日至
2018

05

15

)



王艺伟女士
(2019

11

28
日至
2022

01

26

)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谢卫(总经理)


马俊(副总经理、研究总监)


王少成(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于海颖(固定收益(公募)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王崇(权益投资副总监、权益部一级专家、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上述各项人员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2

01

27
日,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办理基金份额
的销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
、计
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
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
节。




2
)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
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
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
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风险管理



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
)监事会


是公司常设的监事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总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3
)合规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察稽核制度进行检
查评估;审查公司财务,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程序和运作流程进行合规
性审议;对公司资产与基金资产的经营进行评估。




4
)风险控制委员会


作为总经理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战
略及政策,制定灾难复原计划及紧急情况处理制度,确保公司风险控制符合标准,
就潜在风险与相关部门协调,审阅公司审计报告及监察情况。




5
)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独立地履
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
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
情况。




6
)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防范及控制措施,组织执行,并为每
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汇总公司业务所有的风险信息,独立识
别、评估各类风险,提出风险控制建议,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
现业务目标。




7
)审计部


审计部负责按照公司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公司战略发展
及管理目标,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适当性及运行的效果和效率进行独立评价,协
助促进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完善,实现合规经营目标。




8
)法律合规部


法律合规部负责公司的法律、合规事务及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依法维护公
司合法权益,评估并处理公司运营中发生的法律、合规及信息披露相关问题,及时



向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传达法规及监管要求。




9
)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
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
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
)建立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体系,通过高管人员关于内控的明确分
工,确保各项业
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独立,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
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
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
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通过适合的程序,
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
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
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
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
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
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
)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
责所在,控制风险。







四、基金托管人

(

)
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成立日期:
1996

2

7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4

101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28,365,585,227
元人民币


电话:
010
-
58560666


联系人:罗
菲菲


中国民生银行成立于
1996
年,是中国第一家主要由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的全国性
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严格按照中国《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设立的一家现代
金融企业。



2000

12

19
日,中国民生银行
A
股股票(代码:
600016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

2005

10

26
日,中国民生银行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家实施
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

2009

11

26
日,中国民生银行
H
股股票(代码:
01988
)在香港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上市以来,中国民生银行不断完善公司治
理,大力推进改革转型,持续创新商业模
式和产品服务,致力于成为一家

让人信
赖、受人尊敬


的上市公司。



2
、主要人员情况


张庆先生,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博士研究生,具有基金托管人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从事过金融租赁、证券投资、银行管理等工作,具有多年金
融从业经历,不仅有丰富的一线实战经验,还有扎实的总部管理经历。历任中国民
生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筹备组组长、行长、党委书记。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4

7

9
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更好地
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
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原则,高起
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
74
人,平均年龄
39
岁,
100%
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3%
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

诚信、严谨、高效、务实


的经
营理念,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务平台,
为境内外
客户提供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
管部于
2018

2

6
日发布了

爱托管


品牌,近百余家资管机构及合作客户的代表
受邀参加了启动仪式。资产托管部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
的综合金融服务。对内大力整合行内资源,对外广泛搭建客户服务平台,向各类托
管客户提供专业化、增值化的托管综合金融服务,得到各界的充分认可,也在市场
上树立了良好品牌形象,成为市场上一家有特色的托管银行。自
2010
年至今,中国
民生银行荣获《金融理财》杂志颁发的

最具潜力托管银行




最佳创新托管银





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


奖和

年度金牌托管银行


奖,荣获《
21
世纪经济
报道》颁发的

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


奖,尤其继
2019
年被《金融时报》评为年
度唯一

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之后,在
2020
年度再次被评为唯一

最具资产托管创
新力银行






截至
2021

3

31
日,中国民生银行托管建信稳定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等共
287
只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规模
9410.24
亿元。



(

)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1)
建立完整、严
密、高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
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障资产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财产的安
全完整。



(2)
大力培育合规文化,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
念,严格控制合规风险,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
则。



(3)
以相互制衡健全有效的风控组织结构为保障,以完善健全的制度为基础,



以落实到位的过程控制为着眼点,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建立全面、系
统、动态、主动、有利于差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
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
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总行高级管理层负责部署全行的风险管理工作。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行高
级管理层下设的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对高级管理层负责,支持高级管理层履行职
责。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在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开展。



总行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把控资产托管业务运行中的风险,具体职责与分工
如下:总行风险管理部作为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秘书机构,是全行风险管理的统筹
部门,对资产托管部的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总行法律合规部负责资产托管业务
项下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性
文件的审定,对业务开展进行合规检查并督导问题
整改落实;总行审计部对全行托管业务进行内部审计,包括定期内部审计、现场和
非现场检查等;总行办公室与资产托管部共同制定声誉风险应急预案。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合规原则。风险控制应符合和体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
策。



(2)
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覆盖托管部的各个业务中心、各个岗位和各级人
员,并涵盖资产托管业务各环节。



(3)
有效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应全力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
行,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4)
预防性原则。必须树立


防为主


的管理理念,控制资产托管业务中风
险发生的源头,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5)
及时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随
着托管部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堵塞漏
洞。



(6)
独立性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风险与合规管
理中心是资产托管部下设的执行机构,不受其他业务中心和个人干涉。业务操作人
员和检查人员严格分开,以保证风险控制机构的工作不受
干扰。



(7)
相互制约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权责明确,相互牵制,通过切实可行



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风险控制的盲点。



(8)
防火墙原则。托管银行自身财务与托管资产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
操作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隔离。



4.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1)
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
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
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
风险识别与评估:定期组织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
施。



(4)
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
控。



(5)
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
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
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
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
控等五个方面构建了托管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1)
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理念。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
间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
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
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我们始终将风险管理放
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
线。



(2)
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心和业务岗位,每
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3)
建立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
结构。我们通过建立纵向双人
制,横向多中心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中心、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
构。



(4)
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我们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已



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员工行为
规范、岗位职责及涵括所有后台运作环节的操作手册。以上制度随着外部环境和业
务的发展还会不断增加和完善。



(5)
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制度落实检查是风险控制管理的有
力保证。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风险与合规管理中心,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定期对业
务的运行进行检查。总行审
计部不定期对托管业务进行审计。



(6)
将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于风险控制中。托管业务系统需求不仅从业务方面
而且从风险控制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证,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较强的自动风险控
制功能。



(

)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
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资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
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
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
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
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
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
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
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网站及手机
APP
,下同)。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
-
22



法定代表人:阮红


成立时间:
2005

8

4



电话:(
021

61055724


传真:(
021

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00
-
5000
(免长途话费),(
021

61055000


网址:
www.fund001.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
www. fund001.com




2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



1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联系人:范瑞波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2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传真:(
010

66226045


联系人:孔超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3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电话:(
010

58560666


传真:(
010

57092611


联系人:许野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4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
010

89936330


传真:(
010

85230024


联系人:丰靖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bank.ecitic.com



5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
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6
)名称: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
0519
-
80585939


传真:
0519
-
89995170


联系人:蒋姣


客户服务电话:
96005


网址:
http://www.jnbank.com.cn



7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21

22169999


传真:(
021

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
www.ebscn.com



8
)名称: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
21
层及第
04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

18
层至
21



法定代表人:高涛


电话:(
0755

88320851


联系人:胡芷境


客户服务电话:
95532/400
-
600
-
8008



网址:
www.ciccwm.com



9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010

85130588


传真:(
010

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
95587


网址:
www.csc108.com



10
)名称: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中心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
0931

4890208


传真:(
0931

4890628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898888
、(
0931

4890208


网址:
www.hlzqgs.com



11
)名称: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7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法定代表人:
陈林


电话:(
021

68777222


传真:(
021

68777822


联系人:赵洁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9898


网址:
w
ww.cnhbstock.com



12
)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电话:(
010

58568235


传真:(
010

58568062


联系人:黄恒


客户服务电话:(
010

58568118


网址:
www.hrsec.com.cn



13
)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坚


电话:(
023

63786141


传真:(
023

63786212


联系人:张煜


客户服务电话:
95355

400
-
809
-
6096


网址:
www.swsc.com.cn



14
)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
010

63081000


传真:(
010

63081344


联系人:尹旭航


客户服务电话:
95321


网址:
www.cindasc.com



15
)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
根上街
95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
028

86690057
,(
028

86690058



传真:(
028

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
贾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310


网址:
www.gjzq.com.cn



16
)名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
0451

85863719


传真:(
0451

82287211


联系人:刘爽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6
-
2288


网址:
www.jhzq.com.cn



17
)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
010

88085858


传真:(
010

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000
-
562


网址:
www.hysec.com



18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
010
-
83574507


联系人:辛国政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9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电话:(
021

33389888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4008895523


网址:
www.sywg.com



20
)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8
-
8118


网址:
www.guodu.com



21
)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
0755

22627802


传真:(
0755

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8


网址:
www.pingan.com



22
)名称: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
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10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9



法定代表人:陈操


电话:(
010

58325395


传真:(
010

58325282


联系人:刘宝文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50
-
7771



网址:
http://8.jrj.com.cn/



23
)名称: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B1201
-
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
020

89629099


传真:(
020

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
020

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24
)名称: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61
号陆家嘴软件园
10
号楼
12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61
号陆家嘴软件园
10
号楼
12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电话:
021
-
50583533


传真:
021
-
50583633


联系人:
徐鹏


客服电话:
400
-
005
-
6355


网址:
a.leadfund.com.cn



25
)名称: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602
-
115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电话:
021
-
63333319


传真:
021
-
63332523


联系人:李晓明


客服电话:
4000 178 000


网址:
www.lingxianfund.com



26
)名称: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222
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


电话:(
010

65951887


传真:(
010

65951887


联系人:姜颖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18
-
0707


网址:
www.hongdianfund.com/



27
)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3C

10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
021

54509998


传真:(
021

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818
-
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8
)名称:和讯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
021

20835789


传真:(
021

20835879


联系人: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网址:
http://licaike.hexun.com/



29
)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755

33227953



传真:(
0755

33227951


联系人:汤素娅


客户服务电话:
4006
-
788
-
887


网址: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30
)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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