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行业先锋6个月持有混合A : 中融行业先锋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2年01月28日 12:16:21 中财网

原标题:中融行业先锋6个月持有混合A : 中融行业先锋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中融
行业先锋
6
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
02
2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中融
行业先锋
6
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据
2020

11

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准予
中融
行业先锋
6
个月
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

2880
号)

注册
,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
由基金管理人
依照《
基金法

、基金合同和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
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
市场前景
和收
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
波动,投资
者根据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
同时承担相应的
投资
风险。投资人在
投资
本基金前,
需充分了解
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
括: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风险、
本基金
的特

风险等。本基金属于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
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在进行
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
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除了投资于
A
股市场优质企业外,还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投资香
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
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
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
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
港股通
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
风险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的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
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ABS
)、住房抵
押贷款支持证券(
MBS
)等证券品种,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



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
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
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
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
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
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6
个月
的最短持有期。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
有人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最短持有期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进
入开放持有期,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管理
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托管人复核。本管理人对本招募说明书“第三部分基金管理
人、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第十一
部分基金的业绩、第二十一部分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第二十三部分其他应披露事
项”
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2年1月17日,有关财
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前言
................................
................................
................................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19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21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39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44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45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56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69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72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73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79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81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
....
84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85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
................................
....................
92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
....................
94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0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02
第二十一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19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30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33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34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
..............
135

第一部分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机构监督
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
(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中融
行业先锋
6
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
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
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
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
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
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中融行业先锋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中融行业先锋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融行业先锋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中融行业先锋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融行业先锋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中融行业先锋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二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

8

28

颁布、同年
10

1

实施
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实施的
,并经
2020

3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



修正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1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
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
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
投资的境外法人


22
、投资人
/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他投资人的合称


2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5
、销售机构:指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



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或接受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
、基金账户
: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
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
3
个月


33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
常交易日


35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放日


36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n
为自然数


37
、月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
月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非
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该日历年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月
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


38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本
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
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并公告)



39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
、《业务规则》:指《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由基
金管理人制定并不时修订,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登记方
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1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
份额的行为


45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6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
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8
、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
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沪港通、深
港通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49
、元:指人民币元


50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
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
、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
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
全国性报刊

《信息披露办法》
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
媒介


56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7
、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认
/
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别,各基金份额类别代码不同,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58

A
类基金份额或
A
类份额:指在投资人认
/
申购时收取认
/
申购费用,并不
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9

C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
不收取认
/
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60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非公开发
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等


61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
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2
、最短持有期:指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6
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即:对
于每份基金份额,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于认购份额而言)起、自基金份
额申购确认日(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
入份额而言)起至
6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的期间为最短持有期,最短持有
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63
、开放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



起,进入开放持有期,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64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
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
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
侧袋账户


65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
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
资产


66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2

3203B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
号楼
17

1701

01



法定代表人


王瑶


总裁


黄震


成立日期


2013

5

31



注册资本


7
.5
亿元


股权结构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51%
,上海融晟投资有限公司占
注册资本的
49%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电话



010

56517000


传真



010

56517001


联系人


肖佳琦







二、主要人员
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


王瑶女士,董事长,法学硕士。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机构监管部、
人事教育部等部门。

2013

5
月加入中融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督察长、总
经理,自
2015

2
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黄言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计划部债券发行处
处长、资金部债券发行处处长、资金部副总经理。

2018

11
月至
2020

1
月任上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0

2
月至
2022

1
月任公司副董事长,
2020

2
月起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裁。



张东先生,董事,工学学士。曾任职于哈尔滨铁路局、黑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
有限公司、天元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江海证券经纪有



限公司,现任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总裁、党委副书记。



黄震先生,董事,金融学硕士。曾任辽宁东方证券公司投资总部投资经理、中
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部高级投资经理、办公室主任、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2015

5
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董事总经理、副总裁、常务副总裁
等,自
2019

8
月起至今任公司总裁。



陈丽华女士,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曾在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
从事博士后研究,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信息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吴维库先生,独立董事,机械学博士。曾任职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企业管
理系,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
学院领导力与组织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盛松成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曾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系教授、博士生
导师、金融系副主任,财务金融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所长,中国人
民银行上海分行办公室主任,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
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调查统计研究部主任,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现任上海
市人民政府参事。




2
)基金管理人监事


卓越女士,监事,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2017

5
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职于法律合规部。




3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王瑶女士,董事长,法学硕士。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机构监管部、
人事教育部等部门。

2013

5
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督察长、
总经理,自
2015

2
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黄震先生,总裁,金融学硕士。曾任辽宁东方证券公司投资总部投资经理、中
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部高级投资经理、办公室主任、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2015

5
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董事总经理、副总裁、常务副总裁
等,自
2019

8
月起至今任
公司总裁。



黄言先生,
常务副总裁,
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计划部债券
发行处处长、资金部债券发行处处长、资金部副总经理。

2018

11
月至
2020

1
月任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0

2
月至
2022

1
月任公司副董
事长,
2020

2
月起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裁。




曹健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注册税务师。曾任黑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
公司证券部财务负责人、天元证券公司财务负责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2013

5
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首席财务官、副总裁、
督察长
等,自
2020

9
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周妹云女士,督察长,企业管理硕士。曾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部,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长盛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监察稽核部。

2016

6
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董事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等,自
2020

9
月起至今任公司督察长。



马荣荣女士,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财富管理部高级经理、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财富管理部区域总监、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金融市场部副经理、经理、资产管理总部总经
理助
理、副总经理。

2018

7
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总裁助理等,

2019

12
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黎峰先生,首席信息官,工程学硕士。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部
信息技术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信息技术经理。

2013

11
月加
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董事总经理等,自
2019

6
月起至今任公司首席
信息官。



2
.
本基金基金经理


甘传琦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
基金从业资格。

2010

7
月至
2017

3
月曾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

2017

4
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权益投资部
副总
经理。现任本基金

2021

2
月起至今

、中融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6
月起
至今)、
中融医疗健康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018

9
月至
2
020

9



中融沪
港深大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
018

2
月至
2
020

9



中融强国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018

2
月至
2
019

1



中融新经
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3
月起至今)、中融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8
月起至今)

中融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020

1
1
月至
2021

12
月)、
中融产业趋势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12
月起至今


中融高质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
1

11
月起至今

的基金
经理。




3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席:


黄震先生,本公司总裁。



常设委员:


寇文红先生,本公司总裁助理,研究部总经理;赵丹婷女士,风险管理部总经
理。


一般委员:

柯海东先生,本公司总裁助理、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周桓先生,策略投资部总
经理;张祺先生,信评部总经理;赵菲先生,数量投资部联席总经理;刘李杰先生,
数量投资部联席总经理;王玥女士,固收投资部联席总经理;钱文成先生,权益投
资部副总经理;甘传琦先生,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崔帅帅先生,固收交易部副总
经理;刘鹏女士,权益交易部副总经理。


4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
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销售



办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
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
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
)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非法手
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0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份;



12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牟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
员,并包括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
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的设置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资产、自有资产与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
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
.内部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内部控制的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公司董事
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
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
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法律合
规部、风险管理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
部分:



1
)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从
而控制公司的整体运营风险;



2
)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3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重大投资决策,确立公司投资总体方



针、投资方向和投资原则;



4
)内控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审议公司合规管理、内控机制(包
括但不限于公
司制度、业务流程)建设等内部管理方面的事项
以及
制订公司业务风
险政策,研究处理紧急情况和风险事件等业务风险管理方面的事项;



5
)法律合规部: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和监察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风
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
)风险管理部:通过投资交易系统的风控参数设置,保证各投资组合的投
资比例合规;参与各投资组合新股申购、一级债申购、银行间交易等场外交易的风
险识别与评估,保证各投资组合场外交易的事中合规控制;负责各投资组合投资绩
效、风险的计量和控制;



7
)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
要的责任。各部门的部门负
责人对本部门的风险负第一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对本部门业务范
围内的业务风险负有管控和及时报告的义务;



8
)岗位员工:公司努力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
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
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员工在
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内控责任,并负有对岗位工作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
风险问题及时报告、反馈的义务。



3
.内部控制制度综述


为加强内部控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风险,
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
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基金法》、《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业务操作规定等部分组成。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公司内控大纲和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
和危机处理制度等。部门业务规章是对各部门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以及
工作报告序列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业务操作规定是根据具体业务的需要制定的各
类业务指引、细则、规范、流程等。



4
.内部控制的措施




1
)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
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
稽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
的支持;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
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
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公司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
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
风险;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公司建立了内控及风险
管理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
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
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
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做出决策。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
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10

31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24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
010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
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
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
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
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RQFII

QDII
、境
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
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
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
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21

12

3
1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982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

934
只,
QDII
基金
4
8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
F
OF
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
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



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
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
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
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
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
”、“
AAF01/06


ISAE3402
”和“
SSAE16
”等
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17
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
于“
ISAE3402
”和“
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
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
基金
托管人对
基金
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
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
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
人,并及时向
中国证监会
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
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
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
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
中国证监会
报告。






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中心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2

3203B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
号楼
17

1701

01



法定代表人:王瑶


邮政编码:
100
102


电话:
010
-
56517002

010
-
56517003


传真:
010
-
64345889

010
-
84568832
直销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
杨佳、




网址

www.zrfunds.com.cn



2
)中融
基金
直销电子交易
平台


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方式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投资者可以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户端办理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
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基金管理人
直销电子交易
平台网址:
https://trade.zrfunds.com.cn/etrading/


2
.其他
销售机构


1) 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服
电话:
95566


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客服
电话:
95511
-
3


3)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嘉兴市建国南路
409



法定代表人:
夏林生


客服电话:
0573
-
96528


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华路
26



法定代表人:夏平


客服电话:
95319


5)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
21
层及

04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

18
层至
21



法定代表人:
高涛


客服电话

95532

400
-
600
-
8008


6)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
47

01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与后海滨路交汇处滨海大道
3165
号五矿金
融大厦(
18
-
25
层)


法定代表人:黄海洲


联系人:戴佳璐


联系电话:
0755
-
23375492


客服电话:
40018
-
40028


7) 中泰
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18



法定代表人:
李峰


电话:
021
-
20315290


联系人:许曼华


客服电话

95538


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
021
-
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

4008888001


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法定代表人:李
福春


电话:
0431
-
85096517


联系人

安岩岩


客服电话

95360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
010
-
60838888


联系人:顾凌


客服电话

95548


1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法定代表人:姜晓



电话:
0532
-
85022326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电话:
95548


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
电话:
95587/4008
-
888
-
108


1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2
-
6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
010
-
80928123


联系人:辛国政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888

95551


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电话:
021
-
38676666


联系人:黄博铭


客服电话

95521/400
-
8888
-
666


1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
028
-
86690058


联系人:贾鹏


客服电话

95310


1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
028
-
86135991


联系人:周志茹


客服电话

95584
/
4008
-
888
-
818


1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服电话

95511


1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
号大成大厦
6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
010
-
83252182


联系人:唐静


客服电话

95321


1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电话:
027
-
65799999


联系人:奚博宇


客服电话

95579


2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电话:
021
-
20333333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
95531

400
-
8888
-
588


2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28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28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电话:
0755
-
8255830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服电话

95517


2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
号华远华中心
4

5
号楼
3701
-
3717


办公地址

湖南长沙芙蓉
中路
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
24



法定代表人

施华


客服电话

95571


2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
022
-
28451991


联系人:蔡霆


客服电话

400
-
651
-
5988


24)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电话:
010

59366070


联系人:刘宇


客服电话:
95381


25)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区控股中心
21

22

23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0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彭莲


联系电话:
0755
-
83331195


客服电话:
95564


26)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办公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法定代表
人:
陈牧



客服电话:
400
-
689
8888


2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38
-
45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38
-
45



法定代表人:
霍达


电话:
0755
-
82943666


联系人:黄婵君


客服电话:
95565


2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
金融中心
A

16
-
18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
金融中心
A

16
-
20



法定代表人:冯
鹤年


客服电话:
95376


29)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世贸中心
12



法定代表人:董祥


电话:
0351
-
4130322


联系人:薛津


客服电话:
4007
-
121212


30) 万联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18

19
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3
号高德置地广场
E

12



法定代表人:
袁笑一


电话:
020
-
38286026


联系人:甘蕾


客服电话:
95322


3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服电话:
95358


32)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
/
授权代表:吴谊刚(代行)


客服电话:
956088


33)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

22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

22



法定代表人:吴小静


电话:
0755
-
82943755


客服电话:
95329


34)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法定
代表人:
章宏韬


客服电话:
95318


35)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法定代表人

胡伏云


客服电话:
95396


36)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20C
-
1



法定代表人:俞洋


客服电话:
9
5323


3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7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客服电话:
4008
-
918
-
918


38)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
19

8

1
0000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客服
电话:
9
5582


39)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
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
10



法定代表人:
王军辉


电话:
010
-
56075718


联系人:吴鹏


客服电话

4006
-
802
-
123


40)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2

236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

A

1505



法定代表人
:张冠宇


客服电话:
400
-
819
-
9868


41) 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
D

28



法定代表人:蒋煜


电话:
010
-
58170949


联系人:殷



客服电话:
010
-
58170761


42)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23



法定代表人:
周斌


客服电话:
400
-
8
980
-
618


43)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
号楼
10

1001

04



办公地址:北京市(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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