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跃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康跃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寿光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跃科技”)于2022年1月 28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寿光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跃投资”)《关 于计划减持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康跃投资共计持有公司 19,217,047股股份(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19,217,047股,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数量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49%。 康跃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510,083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 动事项,则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上述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一、拟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 姓名 股东类型 持有公司股票 数量(股) 持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 例 持有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总数 (股) 持有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总数 (股) 寿光市康跃投 资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 19,217,047 5.49% 19,217,047 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安排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通过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而 获得的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 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1%。(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股份数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 超过10,510,0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康跃投资此前已披露的意向、 承诺一致。 1、康跃投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1)限售承诺 自康跃科技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康跃投资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康跃投资持有的康跃科技股份,也不由康跃科技回购康跃投资所 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所持康跃科技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康跃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康跃科技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康跃投资持有康 跃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2)减持承诺 自康跃科技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康跃投资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康跃投资持有的康跃科技股份,也不由康跃科技回购本公司所持 有的该部分股份。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康跃投资拟减持康跃科技股票,将通知康跃科技并 确保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及减持数量如下: ①上述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10%,第二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持股数量的10%; ②减持价格不低于康跃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减持前康跃科技股票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康跃投资在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时承诺 自康跃投资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配套融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康跃 投资不转让其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康跃科技10,500万股股份。认购本次配套 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在承诺期限内,康跃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康跃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康跃投资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康跃投资《关于计划减持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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