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田微:持股5%以上股东、特定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2年01月28日 03:02:56 中财网
原标题:秋田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特定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939 证券简称:秋田微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特定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海诚誉投资有限公司,特定股东深圳市金信联合
投资有限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亚彬,特定股东深圳市兴业华成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与董事王铁华,特定股东赣州春华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赣州秋实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谷雨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及公司监事杨芷、高级管理人员石俊、高级管理人员洪俊斌、高级管理人员
张凤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持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秋田微”)股
份9,1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39%)的股东北海诚誉投资有限公司(原
股东“深圳誉信中诚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计划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年02月26日至2022年08月25日)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2年02月10日至2022年08月09日)以大宗交易方式等法律、法规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3.0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
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1)持公司股份2,9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65%)的股东深圳
市金信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联合”)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年02月26日至2022年08月25日)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2年02月10日至2022年08月09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
超过73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1%)。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亚彬通过深圳市金信联合投资有
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65%),计划自本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年02月26日至2022
年08月25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年02月10日至2022年08月09日,窗口
期不减持)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73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0.91%),其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包含在深圳市金信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拟减
持的730,500股计划中,本次减持比例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1)持公司股份1,9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3%)的股东深圳
市兴业华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华成”),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年02月26日至2022年08月
2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
月内(即2022年02月10日至2022年08月09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累计不超过48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1%)。


(2)公司董事王铁华通过深圳市兴业华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1,9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3%),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年02月26日至2022年08月25日,窗
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
六个月内(即2022年02月10日至2022年08月09日,窗口期不减持)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48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1%),其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包含在深圳市兴业华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减持的
486,000股计划中,本次减持比例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1)分别持公司1,767,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1,766,28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21%)及1,265,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的股东赣
州春华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深圳市春华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已更名,以下简称“春华赋”)、赣州秋实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深
圳市秋实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以下简称“秋实赋”)与赣州
谷雨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深圳市谷雨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已更名,以下简称“谷雨赋”),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6个月内(2022年02月26日至2022年08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或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2年02月10日至
2022年08月0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353,5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353,2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与253,1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合计960,000股。


(2)公司监事杨芷分别通过春华赋、秋实赋及谷雨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0,022股、70,022股及56,830股,合计196,874股;公司财务负责人石俊通过春
华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2,663股;公司副总经理洪俊斌通过春华赋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259,149股;公司副总经理张凤通过谷雨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9,233股,
其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2年02月26日
至2022年08月25日,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2年02月10日至2022年08月09
日,窗口期不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39,374股、
28,532股、51,829股、43,846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监事杨芷、财务负责人石俊、
副总经理洪俊斌与张凤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合计163,5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已包含在春华赋、秋实赋与谷雨赋拟减持的960,000股计划中。本次杨
芷、石俊、洪俊斌及张凤拟减持比例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上述股东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576,5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5.72%。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海诚誉投
资有限公司;特定股东深圳市金信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与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王亚彬;特定股东深圳市兴业华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董事王铁华;特定股
东赣州春华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秋实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赣州谷雨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公司监事杨芷、高级管理人员石俊、


高级管理人员洪俊斌、高级管理人员张凤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直接持股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
(股)

所持股份
总数占公
司总股本
比例(%)

可上市流
通股数
(股)

可上市流
通股数占
公司总股
本比例
(%)

可流通股
份占其持
有公司股

份的比例

(%)

1

北海诚誉投资有限
公司

持股5%以上
的法人股东

9,108,000

11.39

9,108,000

11.39

100.00

2

深圳市金信联合投
资有限公司

董监高持股
平台

2,922,000

3.65

730,500

0.91

25.00

3

深圳市兴业华成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监高持股
平台

1,944,000

2.43

486,000

0.61

25.00

4

赣州春华赋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董监高/员工
持股平台

1,767,840

2.21

1,413,963

1.77

79.98

5

赣州秋实赋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董监高/员工
持股平台

1,766,280

2.21

1,713,763

2.14

97.03

6

赣州谷雨赋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董监高/员工
持股平台

1,265,880

1.58

1,058,832

1.32

83.64

合计

18,774,000

23.47

14,511,058

18.14

-



(二)间接持股董监高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间接持股
人姓名

间接持股
数量(股)

可上市流通
股数(股)

公司任职
职务

1

深圳市金信联合投资
有限公司

2,922,000

3.65

王亚彬

2,922,000

730,500

董事、副总
经理、董事
会秘书




2

深圳市兴业华成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1,944,000

2.43

王铁华

1,944,000

486,000

董事

3



赣州春华赋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1,767,840

2.21

杨芷

70,022

14,004

监事

石俊

142,663

28,532

财务负责


洪俊斌

259,149

51,829

副总经理

4

赣州秋实赋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1,766,280

2.21

杨芷

70,022

14,004

监事

5

赣州谷雨赋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1,265,880

1.58

杨芷

56,830

11,366

监事

张凤

219,233

43,846

副总经理

合计

9,666,000

12.08

-

5,683,919

1,380,081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直接持股股东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
原因

减持方式

减持
期间

减持价格

拟减持股
份数量
(股)

(注1)



计划减
持数量
占公司
总股本
的比例
(%)

计划减
持数量
占自身
持股数
量的比
例(%)

1

北海诚誉
投资有限
公司










公司
自身
经营
发展
资金
需求

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大
宗交易方式
等法律、法
规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
则允许的方
式。


注2

在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规则的前提下,根
据减持时的市场价
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且不低于秋田微股
票首次公开发行的
发行价。


2,400,000

3.00

26.35




2

深圳市金
信联合投
资有限公




自身
资金
需求

集中竞价交
易或大宗交
易方式。


注2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
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确定,且不低于秋田
微股票首次公开发
行的发行价。


730,500

0.91

25.00

3

深圳市兴
业华成投
资管理有
限公司

自身
资金
需求

集中竞价交
易或大宗交
易方式。


注2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
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确定,且不低于秋田
微股票首次公开发
行的发行价。


486,000

0.61

25.00

4

赣州春华
赋投资合
伙企业
(有限合
伙)

自身
资金
需求

集中竞价交
易或大宗交
易方式。


注2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
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确定,且不低于秋田
微股票首次公开发
行的发行价。


353,568

0.44

20.00

5

赣州秋实
赋投资合
伙企业
(有限合
伙)

自身
资金
需求

集中竞价交
易或大宗交
易方式。


注2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
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确定,且不低于秋田
微股票首次公开发
行的发行价。


353,256

0.44

20.00

6

赣州谷雨
赋投资合
伙企业
(有限合
伙)

自身
资金
需求

集中竞价交
易或大宗交
易方式。


注2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
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确定,且不低于秋田
微股票首次公开发
行的发行价。


253,176

0.32

20.00

合计

4,576,500

5.72

-



(二)间接持股董监高减持计划





股东

间接持
股人姓




减持
方式

减持
期间

减持价格

间接持股
数量(股)

拟减持间
接持股数

计划减
持数量

计划减
持数量











量(股)

(注1)

占公司
总股本
的比例
(%)

占自身
持股数
量的比
例(%)

1

深圳市
金信联
合投资
有限公


王亚彬

(注3)










集中
竞价
交易
或大
宗交
易方
式。


注2

(窗
口期
不减
持)

减持价格根据
减持时的二级
市场价格确
定,且不低于
秋田微股票首
次公开发行的
发行价。


2,922,000

730,500

0.91

25.00

2

深圳市
兴业华
成投资
管理有
限公司

王铁华

(注4)

注2(窗
口期
不减
持)

减持价格根据
减持时的二级
市场价格确
定,且不低于
秋田微股票首
次公开发行的
发行价。


1,944,000

486,000

0.61

25.00

3

赣州春
华赋投
资合伙
企业
(有限
合伙)

杨芷

(注5)

注2(窗
口期
不减
持)

减持价格根据
减持时的二级
市场价格确
定,且不低于
秋田微股票首
次公开发行的
发行价。


70,022

14,004

0.02

20.00

石俊

(注5)

注2(窗
口期
不减

减持价格根据
减持时的二级
市场价格确
定,且不低于

142,663

28,532

0.04

20.00




持)

秋田微股票首
次公开发行的
发行价。


洪俊斌

(注5)

注2(窗
口期
不减
持)

减持价格根据
减持时的二级
市场价格确
定,且不低于
秋田微股票首
次公开发行的
发行价。


259,149

51,829

0.06

20.00

4

赣州秋
实赋投
资合伙
企业
(有限
合伙)

杨芷(注
5)

注2(窗
口期
不减
持)

减持价格根据
减持时的二级
市场价格确
定,且不低于
秋田微股票首
次公开发行的
发行价。


70,022

14,004

0.02

20.00

5

赣州谷
雨赋投
资合伙
企业
(有限
合伙)

杨芷

(注5)

注2(窗
口期
不减
持)

减持价格根据
减持时的二级
市场价格确
定,且不低于
秋田微股票首
次公开发行的
发行价。


56,830

11,366

0.01

20.00

张凤(注
5)

注2(窗
口期
不减
持)

减持价格根据
减持时的二级
市场价格确
定,且不低于
秋田微股票首

219,233

43,846

0.05

20.00




次公开发行的
发行价。


合计

5,683,919

1,380,081

1.72

-



注1: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前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注2:上述股东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2年02月26日至2022年08月25日)进行,以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2
年02月10日至2022年08月09日)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
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2%。


注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亚彬的计划减持股
份数量已包含在深圳市金信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拟减持的730,500股计划中。其承
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王亚彬本次减持
比例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注4: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董事王铁华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包含在深圳市兴
业华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减持的486,000股计划中。其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王铁华本次减持比例未超过其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25%。


注5: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监事杨芷、财务负责人石俊、副总经理洪俊斌与张
凤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合计163,5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已包含在春
华赋、秋实赋与谷雨赋拟减持的960,000股计划中。其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杨芷、石俊、洪俊斌与张凤本次减持比
例未超过其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股东及相关董监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
的相关承诺如下:

1、单独及合并持股5%以上股东誉信中诚(股东深圳誉信中诚投资有限公司
现已更名为“北海诚誉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自秋田微本次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秋田微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秋田微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秋田微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


(2)如本企业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票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
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
过秋田微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其他
与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或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2、公司其他股东金信联合、兴业华成、春华赋、秋实赋、谷雨赋承诺:

本企业/本人承诺自秋田微本次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
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秋田
微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秋田微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秋田微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秋田微本次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秋田微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秋
田微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秋田微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秋田微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1年7月28日,非交易日顺
延)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秋田微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
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人的上
述承诺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在任职期间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如本人辞去前述职务的,自本人离职之日起六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若本人在持有秋田微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
低于秋田微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其他与上市
公司股份锁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或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股东及相关董监高均严格遵守上述
承诺及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减持股份的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
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及董监高将根据股票市场情
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或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
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及董监高严格
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上述拟减持股东及董监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
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
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北海诚誉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圳市金信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王亚彬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3、深圳市兴业华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铁华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
函》;
4、赣州春华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芷、石俊及洪俊斌出具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5、赣州秋实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芷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
知函》;
6、赣州谷雨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芷及张凤出具的《股份减持
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01月28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