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海目星: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

时间:2022年01月29日 12:30:32 中财网
原标题:海目星:海目星: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
688559 证券简称:
海目星
公告编号:
2022-008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

监高
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海目星
”或
“公司
”)

东、副董事长聂水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202,100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715,897
股,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合计
11,917,9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9590%;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松岭持有公司股份
1,10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5507%;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高菁持有公司股份
179,550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0.0898%;公司副总经理李营持有公司股份
208,0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0.1040%。



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
2021年
9月
9日
起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年10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
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8)。聂水斌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050,5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
过0.5253%;张松岭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75,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1377%;高菁拟减持数量不超过44,8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224%;
李营拟减持数量不超过52,0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260%。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收到以上董监高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
函》,截至2022年1月28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聂水斌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50,5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253%;
张松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6,0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280%;高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8,0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0.0140%;李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7,200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0.0236%。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聂水斌

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11,917,997

5.9590%

IPO前取得:11,917,997股

张松岭

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1,101,300

0.5507%

IPO前取得:1,101,300股

高菁

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179,550

0.0898%

IPO前取得:179,550股

李营

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208,050

0.1040%

IPO前取得:208,05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减持总金额
(元)

减持完成情况

当前持股数
量(股)

当前持
股比例

聂水斌

1,050,525

0.5253%

2021/11/1~
2022/1/28

集中竞价
交易

48.23-71.029

65,679,219.13

已完成

10,867,472

5.4337%

张松岭

256,036

0.1280%

2021/11/1~
2021/12/1

集中竞价
交易

62.50-72.00

17,349,604.52

未完成:19,289股

845,264

0.4226%

高菁

28,050

0.0140%

2021/11/1~
2021/11/22

集中竞价
交易

64.801-70.21

1,880,458.78

未完成:16,837股

151,500

0.0758%

李营

47,200

0.0236%

2021/11/1~
2021/11/23

集中竞价
交易

62.10-71.848

3,111,455.72

未完成:4,812股

160,850

0.0804%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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