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产业升级两年持有混合A : 国投瑞银产业升级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产业升级两年持有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时间:2022年02月08日 11:01:05 中财网
原标题:国投瑞银产业升级两年持有混合A : 国投瑞银产业升级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产业升级两年持有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国投瑞银产业升级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产业升级两年持有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


编制日期:
2022

2

7



送出日期:
2022

2

8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产业升级两年
持有混合


基金代码


014488


下属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产业升级两年
持有混合
A


下属基金代码


014488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基金类型


混合型(偏股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最短持有期

2
年,在最短持有期到
期日(不含该日)前,基
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
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


基金经理


施成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1
-
07
-
04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
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
信息披露程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
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为
2
年,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不含该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
能提出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
额而言,下同)、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
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
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
2
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不含对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通过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的合理配
置,精选在产业升级变迁中具备竞争力的公司,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
持续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内地依法上市




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
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
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
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根据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预期收益风险
的比较判别,对股票(包括A股、存托凭证和港股通标的股票等)、
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动态调整,以期在投
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优化平衡。


2、股票投资管理:(1)选股思路:本基金的选股思路为挖掘受益于
产业升级变迁的优质上市公司。在中国加快经济发展及转变经济发展
方式的背景下,众多产业都在发生结构性升级或变迁,在这个过程中
优质上市公司有望创造新的增长潜力,带来盈利空间。本基金在构建
投资组合的过程中,将注重寻找顺应产业升级变迁方向、内在价值不
断提升的上市公司。(2)个股的基本面分析:本基金严格遵循“价
格/内在价值”的投资理念。虽然证券的市场价格波动不定,但随着
时间的推移,价格一定会反映其内在价值。(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
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4)港股通标的股
票投资: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适度参
与港股市场投资,以增强整体收益。


3、债券投资管理策略: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债券分析方法,
确定债券投资组合,并管理组合风险。


4、可转换债券投资管理策略:本基金将着重于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
基础股票进行分析与研究,同时兼顾其债券价值和转换期权价值。


5、可交换债券投资管理策略:本基金将结合对可交换债券的纯债部
分价值以及对目标公司的股票价值的综合评估,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
值的可交换债券进行投资。


6、股指期货投资管理策略: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注重
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股指期货。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管理策略: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影响资产支持证
券价值的多种因素,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
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通过信用分析和流动性管理,辅以数量化模
型分析,精选经风险调整后收益率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力求获得长
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
合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
市场基金。


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




险。




注:详见《国投瑞银产业升级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
的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持有期限(
N



收费方式
/
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 < 100
万元


1.20%





100
万元

M < 500
万元


0.80%






M

500
万元



1000

/






申购费(前收费)



M < 100
万元


1.50%





100
万元

M < 500
万元


1.00%






M

500
万元



1000

/








注:
1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
申购费用由认购
/
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
入基金财产。



2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1

认购费率)(注:对于认购金额在
500
万元(含)以上的投资人,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净
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基金
份额初始面值。



3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1+
申购费率)(注:对于申购金额在
500
万元(含)以上的投资人,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净
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的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4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为: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
A
类的基
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
-
赎回费用。



赎回费: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为
2
年,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不含该日)前,
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持有满
2
年后不收取赎回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
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注:
本基金其他运作费用包括《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
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或仲裁费等。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



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在类别资产配置中,可能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公司治理、制度建设等因素
的不同影响,导致资产配置偏离最优化,这可能为基金投资绩效带来风险。




1
)港股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从而面临相应的风险。



1
)港股通机制相关风险


港股通在市场准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交易税费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
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及其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
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例如,港股通业务存在每日额
度限制,在额度不足的情况下,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或交易失败的风
险。



2
)汇率风险


本基金以人民币销售与结算,港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港股投资部

的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也就是说,本基金在境外取得的港币计价
的投资收益可能会因为人民币升值被部分侵蚀,带来汇率风险。



3
)境外市场风险


a
、税务风险


香港地区在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与境内存在一定差异,基金投资香港市场可能会就股息、
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向当地税务机构缴纳税金,该行为可能会使基金收益受到一定影响。

此外,香港地区的税收规定可能发生变化,或者实施具有追溯力的修订,可能导致本基金向
香港地区缴纳在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b
、市场风险


基金投资于港股的部分将受到香港市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产业景气循环周期、货币政
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面临
潜在风险。此外,香港证券市场对于负面的特定事件、特有的政治因素、法律法规、市场状
况、经济发展趋势的反应较
A
股证券市场可能有诸多不同,从而带来市场风险的增加。



c
、交易风险


香港市场在交易规则、交易时间、清算交收安排等交易制度方面有别于
A
股市场
,
可能
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及时捕捉相关投资机会或规避投资风
险、净值波动幅度增大以及更
高的操作风险等。




2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若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
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
有可能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另外,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
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
)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
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流动
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
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
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
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4
)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承担境内
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
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
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
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
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
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
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
法律
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5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将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
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
)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为
2
年,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不含该日)前,基金份额持
有人不能提出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



2
、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当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
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
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
面临损失。



3
、投资组合的风险


本基金的证券投资组合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4
、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合规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www.ubssdic.com
][客服电话:
400
-
880
-
6868

0755
-
83160000



《国投瑞银产业升级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产业升级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产业升级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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