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鑫享鼎益一年持有混合A : 中欧鑫享鼎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中欧鑫享鼎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2年02月07日 送出日期:2022年02月0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欧鑫享鼎益一年持有混 合 基金代码 015098 基金简称A 中欧鑫享鼎益一年持有混 合A 基金代码A 015098 基金简称C 中欧鑫享鼎益一年持有混 合C 基金代码C 015099 基金管理人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锁定持有期为1年,锁定持 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 期 基金经理 华李成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4年07月0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本基金基金类型为混合型(偏债混合型)。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依据科学严谨的大类资产配置框架,通过把握股票、债券等多类金 融资产的投资机会,在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 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行上市的股票)、存 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衍生工具(包括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 信用衍生品(不含合约类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3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如果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上而下分析的方法进行大类资产配置,确定股票、债券、 现金等资产的投资比例,重点通过跟踪宏观经济数据(包括GDP增长率、工业 增加值、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进出口贸易数据等)和政策环境的变化趋 势,来做前瞻性的战略判断。 在股票投资上,本基金将在符合经济发展规律、有政策驱动的、推动经济 结构转型的新的增长点和产业中,以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为主,重点关注公司 以及所属产业的成长性与商业模式。 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 港联交所上市的股票。对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下而上"个股 研究方式,精选出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标的。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考察国内宏观经济景气周期引发的债券市场收益 率的变化趋势,采取利率预期策略、类属配置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时机策 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力求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基于目前的外部评级结果,本基金将投资于信用等级不低于AA的信用债 (不含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下同),其中投资于AA信用等级的信用债不 超过信用债资产的20%,投资于AA+信用等级的信用债不超过信用债资产的50%, 投资于AAA信用等级的信用债占信用债资产的50%-100%。以上评级有债项评级 的以债项评级为准,无债项评级的以主体评级为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 券参照主体评级,信用评级参照国内评级机构(中债资信除外)评定的最新评 级结果。上文所指信用债券包括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券(不包括政策性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如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书面协商一 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本基金在持有信用 债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限制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 日起三个月内全部予以卖出。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7%+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3%+中债 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 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 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 险。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中欧鑫享鼎益一年持有混合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100万 0.60% 100万≤M<300万 0.40% 300万≤M<500万 0.20% M≥500万 1000.00元/笔 申购费(前 收费) M<100万 0.80% 100万≤M<300万 0.50% 3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1000.00元/笔 注:上表适用于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 户除外)认购/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情形,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的养老金客户费率适用情况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认购费C:本基金 C 类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申购费C:本基金 C 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A:本基金设定1年锁定期限,1年后方可赎回,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 赎回费C:本基金设定1年锁定期限,1年后方可赎回,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13% 销售服务费C 0.40%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2、利率风险,3、信用风险,4、通货膨胀风险,5、再投资风险,6、法律风险 -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 -策略风险; -其它风险; -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对基金的投资业绩具有较大的影响。在类别资产配置中 可能会由于市场环境、公司治理、制度建设等因素的不同影响,导致资产配置偏离优化水平,为组 合绩效带来风险。 2、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 现不利行情时,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同时,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 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重大 损失。 3、本基金可投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投资股票 期权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衍生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衍生品基础资产交易量大于市场可报价 的交易量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衍生品合约价格和标的指数价格之间的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基差风 险;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衍生品合约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带来的保证金风险;交 易对手不愿或无法履行契约而产生的信用风险;以及各类操作风险。 4、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基金资产可能由于无法及时筹 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国债期货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面临保证金风险。同时,该潜在损失可能 成倍放大,具有杠杆性风险。另外,国债期货在对冲市场风险的使用过程中,基金资产可能因为国 债期货合约与合约标的价格波动不一致而面临基差风险。 5、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管理人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但仍或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 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市场利率波动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6、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 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 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7、汇率风险: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 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 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 资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8、境外市场的风险。 (1)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 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 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股通机制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 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1)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香港市场证券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交易价格并无涨 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港股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2)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只有沪深港三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 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因此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 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资者将面临 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内地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 况时,内地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 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4)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 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内地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 外;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 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 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5)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 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 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9、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 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10、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锁定持有期,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 换转出业务。自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可以办 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 风险。 11、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流动性风险是指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转让过程中,因无法找到交易对 手或交易对手较少,导致难以将其以合理价格变现的风险。偿付风险是在信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 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变化,创设机构可能出现经营情况不佳,或创设机构的现金流与预期出 现一定的偏差,从而影响信用衍生品结算的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债券主 体,经营情况或利率环境出现变化,引起信用衍生品交易价格波动的风险。 12、本基金可能参与融资业务,融资业务具有杠杆效应,可能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同时还须 支付相应的利息和费用。融资业务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指当基金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或上 市证券价格波动导致担保物价值与融资债务之间的比例低于平仓维持担保比例,且不能按照约定的 时间追加担保物时面临强制平仓的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指交易对手违约产生的风险。融资业务还可 能存在强制平仓风险和外部监管风险。 13、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 境外基础证券权益。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 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投资于存托凭证可能会面临由于境内外市场上市交易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等差异带来的相关成本和投资风险。在交易和持有存托凭证过程中需 要承担的义务及可能受到的限制,应当关注证券交易普遍具有的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 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14、基金自动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 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因此,本基金面临自动终止的风险。 - 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友好协商可以解决 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上 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 承担。争议处理期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忠 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合 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9700] 1、《中欧鑫享鼎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欧鑫享鼎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中欧鑫享鼎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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