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光股份: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 : 202 2 - 0 0 7 福建福光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第二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 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回购 股份基本情况 2021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期股份回购。 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35.00 元 / 股(含),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 2021 年 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的《 关于第二 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 - 036 )及《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1 - 041 )。 2 021 年 7 月 2 1 日,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了 《 关 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公告编号: 2021 - 053 ) , 2 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 5.00 元 / 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4.90 元 / 股(含)。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 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 回购股份 》的相关 规定,公司在 回 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 回购进展情况。截至 202 2 年 1 月末,公司 第二期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如下 : 公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第二期回购公 司股份,截至 202 2 年 1 月 3 1 日, 回购股份 数量为 967 , 043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3,581,943 股的比例为 0 . 63 %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9.82 元 / 股,最低 价为 2 5 . 37 元 /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 2,751.08 万 元 (不含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 截至 202 2 年 1 月 31 日 ,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 累计 回购股份 数量为 2 , 120 , 066 股 (含第一期及第二期回购股份) ,占公司总 股本 153,581,943 股的比例 为 1. 38 % , 累计 支付的资金总 额为 5,750 . 30 万 元(不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 回购股 份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做出 回购 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 2 年 2 月 9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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