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控股股东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
股票代码: 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 202 2 - 008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控股股东 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通股份”)于2022年1月 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493号)(以下简称“《反馈 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龙 口市东江街道南山村村民委员会以及一致行动人龙口南山投资有限公司、宋建波 出具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关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完成 发行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情形或减持计划出具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自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即2021年10月14 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企业/本组织/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减持恒通 股份股份的情形;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恒通股份2021年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 月内,本企业/本组织/本人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恒通股份股份,亦不存 在任何减持恒通股份股份的计划。若本企业/本组织/本人违反本承诺函减持恒通 股份股票的,由此获得的收益全部归恒通股份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