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动漫 : 华泰柏瑞中证动漫游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1号
原标题:游戏动漫 : 华泰柏瑞中证动漫游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1号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中证动漫游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2022年 第 1号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 二 年 二 月 华泰柏瑞中证动漫游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 新) 重要提示 华泰柏瑞中证动漫游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根据 2021 年 2 月 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关于 准予 华泰柏瑞中证动漫 游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 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21]373号)进行募集。 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正式生效。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基金管理人 ” 或 “ 管理人 ” 或 “ 本公司 ” )保证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 价值和 市场前 景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 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动漫游戏指数,指数编制方案简介如下: 1 、样本空间 同中证全指指数的样本空间,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非 ST 、 *ST 沪深 A 股和红筹企业发 行的存托凭证组成: ( 1 )科创板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年。 ( 2 ) 其他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证券自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在前 30 位。 2 、选样方法 ( 1 )对样本空间内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 20% 的证 券; ( 2 )对样本空间内剩余证券,选取主营业务涉及动画、漫画、游戏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 数样本,具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动漫创作、动漫发行、游戏研发、游戏运营和游戏推广等。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www.csindex.com.cn 。 本基金是跟踪中证动漫游戏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 , 投资于证券 、期货 市场,基金净值 会因为证券 、期货 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 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 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 基金投资组合回 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 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 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 险 、 参考 IOPV 决策和 IO PV 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者赎回 失败的风险、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 险、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技术风险、流动性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股指期货的投 资风险、融资及转融通业务的风险、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不可抗力 等等。 此外,本基金作为 指数基金,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 停牌或违约等潜在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 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 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 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 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 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赎回;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同日可 以赎回,但不得卖出;当日赎回的证券,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用于申购基金份额;当日买入 的证券,同日可以用于申购基金份额,但不得卖出。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 长期持有。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2 年 1 月 1 3 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 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复核确认。 目录 一、绪言 ................................ ................................ ................................ ................................ ................. 4 二、释义 ................................ ................................ ................................ ................................ ................. 5 三、基金管理人 ................................ ................................ ................................ ................................ ... 10 四、基金托管人 ................................ ................................ ................................ ................................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4 六、基金的募集 ................................ ................................ ................................ ................................ ... 3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2 八、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 ................................ ................................ ........... 43 十、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46 十一、基金的投资 ................................ ................................ ................................ ............................... 57 十二、基金的业绩 ................................ ................................ ................................ ............................... 67 十三、基金的财产 ................................ ................................ ................................ ............................... 69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70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76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78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80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81 十九、基金的风险揭示 ................................ ................................ ................................ ....................... 87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算 ................................ ................................ ........... 93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95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 108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 124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25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27 二十六、备查文件 ................................ ................................ ................................ ............................. 128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 》 、 《 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 —— 指 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 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华泰柏瑞中证动漫游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 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 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 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 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 监会 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华泰柏瑞中证动漫游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华泰柏瑞中证动漫游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泰柏瑞中证动漫游戏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华泰柏瑞 中证动漫游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华泰柏瑞中证动漫游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泰柏瑞中证动漫游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 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 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 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20 年 8 月 28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 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 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1 月 18 日颁布、同年 2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 — — 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6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 施细则》定义的 “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 ,简称 “ETF” 17 、联接基金: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似,紧密跟 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18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9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1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2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 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3 、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 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 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4 、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5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 6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转托管等业务 2 7 、销售机构: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 2 8 、发售代理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指 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29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 人指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 30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 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31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 接受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 2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 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 3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 4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 认的日期 3 5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6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 月 3 7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8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9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0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41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 务的工作日 42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3 、《业务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业 务规则和实施细则 44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 额的行为 45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 额的行为 46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基金份额兑换为对价资产的行为 47 、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件 48 、组合证券:指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49 、申购对价: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组合证 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0 、赎回对价: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规定应交 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 1 、标的指数: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证 动漫游戏 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 变更 52 、完全复制法:指一种跟踪指数的方法。通过购买标的指数中的所有成份证券,并且按 照每种成份证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确定购买的比例以构建指数组合,达到复制指数的目的 5 3 、现金替代: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代 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5 4 、现金差额: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购、赎回 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者申购、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5 5 、预估现金差额:指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在 T 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的当日现金差额预 估值,预估现金差额由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预先冻结 5 6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管理人委托的指数服务机构根据申购赎回 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内发布的基金 份额 参考净值,简称 IOPV 5 7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指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 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5 8 、基金份额折算: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将投资者的基金份额进行变更登记的行 为 5 9 、元:指人民币元 60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6 1 、收益评价日:指基金管理人计算基金累计报酬率与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差额之日 6 2 、基金累计报酬率: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 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 去 100% 。 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上述指标 6 3 、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指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标的指数 收盘值之比减去 100% 。 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上述 指标 6 4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 产的价值总和 6 5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 6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 7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净值的过程 6 8 、 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 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露网站)等媒介 6 9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 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中出借期限在 10 个交易日 以上的出借证券等 70 、货币市场工具:指现金;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 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资产支持证券;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71 、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证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到期归还所 借证券及相应权 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 7 2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 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 17 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成立日期: 2004 年 11 月 18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4]178 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汪莹白 联系电话: 400 - 888 - 0001 ,( 021 ) 38601777 股权结构: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 AIGGIC ) 4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苏州新 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贾波先生:董事长,学士,曾任职于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 2001年 7月至 2016年 11月在 华泰证券工作,历任经纪业务总部技术主办、零售客户服务总部地区经理、南宁双拥路营业部 总经理、南京长江路营业部总经理、企划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 )、 北京分公司总经理、融资融券 部总经理等职务。 2016年 12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陆春光先生:董事,学士, 2009年 5月加入华泰证券,曾任网络金融部互联网运营团队负 责人、用户体验与设计团队负责人、副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Anthony Fasso先生:董事,学士, 1984年加入 Bankers Trust, 1995年至 2000年先后任 Bankers Trust Funds Management董事(亚洲)、高级副总裁及常务董事(香港)。 2000年至 2001年担任 iRegent Group Limited营销经理(香港), 2001年至 2003年担任 Julius Baer Investment Advisory (Asia) Ltd行政总裁及机构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香港), 2003年至 2004年担任 Deutsche Asset Management私人财富管理董事(墨尔本), 2005 年至 2010年担任 AXA Investment Managers亚 太区行政总裁及全球执行委员会成员(巴黎 /香港), 2010年至 2018年担任 AMP Capital国际业 务行政总裁及全球客户 部门(香港)主管, 2019年至今担任柏瑞投资行政总裁(亚洲,日本除 外)。 杨智雅女士:董事,硕士,曾就职于升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华之杰国际商业顾问有限公 司, 1992年 4月至 1996年 12月任 AIG友邦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 1997年 1 月至 2001年 7月任 AIG友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资深经理、协理, 2001 年 7月至 2010年 2月任 AIG友邦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暨总 经理。 2010年 2月至今任柏瑞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总经理、总经理。 韩勇先生 :董事,博士,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2007年 7月至 2011年 9月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1年 10月加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李晗女士:独立董事,硕士, 2007年加入天元律师事务所, 2015年至今任该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 李亦宜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任职于 Lazard&Co.旧金山办事处以及 LazardAsia香港办 事处, 2010年至 2013年曾担任 Japan Residential Assets Management Limited董事。 2002年至今 历任 Argyle Street Management Limited基金经理、执行董事, 2006年至今同时担任新加坡上市 公司 TIHLimited董事。 文光伟先生:独立董事,博士, 1983年至 2015年先后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助教、会计 系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1989年 12月至 1991年 6月期间兼 职于香港普华会计公司审计部。 2015年 3月从中国人民大学退休。 陆桢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任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启迪清云智慧能 源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2018年 至今任融讯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创始人兼 CEO, 2019 年至今任北京清谊厚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 2、监事会成员 王永筠女士 : 监事长,硕士,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 2004 年至 2008 年任职于德勤, 2008 年至 2019 年担任黑石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财务部门董事, 2019年起担任柏瑞投资财务部门 高级副总裁(亚洲,日本及台湾除外)。 刘晓冰先生:监事,二十 七 年证券从业经历。 1993年 12月进入公司,曾任无锡解放西路 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无锡永乐路营业部负责人,无锡城市中心营业部总经 理,无锡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总经理。 柳军先生: 监事,硕士, 2000- 2001年任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 2001- 2004年任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基金核算员, 2004年 7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 金事务部总监、上证红利 ETF基金经理助理。 2009年 6月起任 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的 基金经理。 2010年 10月起担任指数投资部副总监。 2011年 1月至 2020年 2月任华 泰柏瑞上证中小盘 ETF基金、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 ETF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2年 5月起任 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的 基金经理。 2015年 2月起任指数投资部总监。 2015年 5月起任 华泰柏瑞中 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及 华泰柏瑞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18年 3月至 2018年 11月任 华泰柏瑞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和华泰柏瑞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 基金经理。 2018年 3月至 2018年 10月任 华泰 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8年 4月起任华泰柏瑞 MSCI 中国 A 股 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 基金经理。 2018年 10月起任 华泰柏瑞 MSCI 中国 A 股 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的 基金经理。 2018年 12月起 任华泰柏瑞中证 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2019 年 7 月起 任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 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年 9 月 至 2021 年 4 月 任华泰 柏瑞中证科技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0 年 2 月 至 2021 年 4 月 任 华泰柏瑞中证科技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0 年 9 月起任 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1 年 3 月起任 华 泰柏瑞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21 年 5 月 起任华泰柏瑞南方东英恒生科技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 ) 的基金经理。 2021 年 7 月起任 华泰柏瑞中证沪港深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 21 年 8 月起任 华泰柏瑞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1 年 12 月起任 华泰柏瑞中证 5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周俊梁先生: 监事,硕士。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渣打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国别财务部高级经理、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财务部第一副总裁, 2015 年 10 月 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部兼综合管理部总监。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韩勇先生:总经理,博士,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2007年 7月至 2011年 9月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1年 10月加 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王溯舸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1997- 2000年任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01- 2004年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房伟力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1997- 2001年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交收系统开发 经理, 2001- 2004年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登记及结算部门 总监, 2004- 2008年 5月任华 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田汉卿女士: 副总经理。曾在美国巴克莱全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BGI )担任投资经理, 2012年8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8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增强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华泰柏瑞 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先行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至2020年7月任华泰柏瑞量化驱动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2021年11月任华泰柏瑞量化智慧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5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对冲稳健收益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至2018年11月任华泰柏瑞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 经理。2017年5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创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7年9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华泰柏瑞港股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 年11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创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0年12月起任华泰柏瑞量 化创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1年12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 500增强策略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本科与研究生毕业于清华大学, MBA毕业于美国加州大 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 董元星先生:副总经理,博士。 2006.9- 2008.12任巴克莱资本( 纽约)债券交易员, 2009.3- 2012.8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2012年 8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固定收益部总监。 2013年 10月起任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 年 2月起任总经理助理。 2015年 1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纽约大学 STERN 商学院金融学博士。 李晓西先生:副总经理,美国杜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银信托投资公司外汇交易结 算员,银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美国信安环球 股票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2018年 7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8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0年 2月起任华泰柏瑞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消费 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年 3月起任华泰柏瑞质量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年 1月起任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 1 年 1 月起任 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1 年 3 月起任 华泰柏瑞质量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刘万方先生: 督察长,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博士。曾任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 司项目投资经理,美国 MBP咨询公司咨询顾问,中国证监会主任科员、副处长,上投摩根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朱雀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 2019年 4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 任公司 督察长 。 满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高级董事总经理,国 联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副总裁 , 万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副总 经理。 2021年 9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副总经理。 童辉先生: 首席信息官,硕士。 1997- 1998年任上海众恒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程序员, 1998- 2004 年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经理, 2004年 4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 任首席信息官兼信息技术部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茜女士: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金融数学硕士。 曾任职于 上海市虹口区金融服务局 。 2015 年 3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 任 指数投资部助理研究员、研究员。 2019 年 11 月起任 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 柏瑞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年 12月起任华泰 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1年 1月起任 华泰柏瑞中证沪港深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 理。 2021年 2月起任 华泰柏瑞中证智能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 华泰柏瑞中证动漫游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1年 3月起任 华泰柏瑞中证 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和 华泰柏瑞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1年 9月 起任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的 基金经理。 2021年 11月 起任 华泰柏瑞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 基金经理。 李沐阳先生,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应用统计学硕士。 2017 年 8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历任 指数投资部 助理 研究员 、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 2021 年 1 月起任 华泰柏瑞中证光 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1 年 3 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动漫游戏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沪港深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21 年 8 月起任 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的 基金经理。 5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席:总经理韩勇先生; 成员:副总经理王溯舸先生;副总经理田汉卿女士;副总经理李晓西先生;总经理助理沈 雪峰女士;总经理助理张慧先生;投资一部副总监吕慧建先生。 列席人员:督察长 刘万方先生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指定的其他人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 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建立健全 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 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 中期 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 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合同及其他相 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3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 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 1 )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 或者职务之便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 交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 )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 ,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 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 信息; (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 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 等信息; (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 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 效执行; (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够充分满足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 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部控制 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权责分明、相互制衡,消除内部控制中 的盲点; ( 5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基金投资研究、 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 目的; ( 6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 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 1 )控制环境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和财务监控,审 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并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董事会下设薪酬、考核与资格审查委员会, 对董事、总经理、督察长、财务总监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保其具有 中国证监会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制定董事、监事、总经理、督察长、财务总监、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及基金经理的薪酬 / 报酬计划或方案。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 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就基金投资和风 险控制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和合理 性进行审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 2 )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 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 公司董 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 3 )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包括自我控制、职责分离、监察稽核、实物控制、业绩评价、严格授权、资产分 离、危机处理等政策、程序或措施。 自我控制以各岗位的目标责任制为基础,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在公司内部建立科学、 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在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 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责任,使相互监督制衡的机制成为内部控制的第二 道防线。充分发挥督察长和法律监察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监察稽核作 用,建立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 ( 4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 自下而上的信息呈报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 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 5 )内部监控 内部监控由公司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督察长、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法律监察部等部门在 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法律监察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 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情况, 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 1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 2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 3 )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 1987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 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 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缪建明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2]83 号 电话: 0755 - 83199084 传真: 0755 - 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 、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 1987年 4月 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 2002年 3月成功地发行 了 15亿 A股, 4月 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 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 上市的公司。 2006年 9月又成功发行了 22亿 H股, 9月 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 码: 3968), 10月 5日行使 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 24.2亿 H股。截至 2020年 9月 30日,本 集团总资产 81,567.00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16.19%,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 13.63%。 2002年 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 2005年 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 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管理团队、产品管理团队、项目管理 团队 、稽核监察团队、基金外包业务 团队、 养老金团队、系统 与数据团队 7个职能团队,现有员工 100人。 2002年 11月,经中国 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 格上市银行; 2003年 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 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 QFII)、合格境内 机构投资者托管( 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存托凭 证 试点 存 托人 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 心 价值,独创“ 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 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 6 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推出 国内 首个托管大数据平台, 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 FOF、 第一只信托 资金计划 、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 T+1到账、 第一只境外银 行 QDII基金、 第一只红利 ETF基金 、第一只“ 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 第 一 单 TOT保管 ,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 佳托管专业银行”。 2016年 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 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 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 新奖”; 7月荣膺 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2017年 6月招商 银行 再度荣膺 《 财资 》 “ 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 ; “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 2.0” 荣获 《 银行家 》 2017中 国金融创新 “ 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 ”; 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 《 亚洲 银行家 》 “ 中国年度托 管银行奖”。 2018年 1月招商 银行 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度优秀资产托 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 2016- 2017年度银监会系统 “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 等奖; 3月荣膺公募基金 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5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 银 行家 》“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 12月荣膺 2018东方 财富风云榜 “ 2018年 度最佳托管银行”、“ 20 年最值得信赖托管银行 ” 奖 。 2019年 3月 招商银行 荣获 《 中国 基金报 》 “ 2018年度 最佳 基金 托 管银行 ”奖 ; 6月 荣获 《 财资 》 “ 中国最佳托管机构 ”“ 中国最佳养老金托管机构 ”“ 中国最佳零 售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 12月荣获 2019东方 财富风云榜 “ 2019年度最佳托管银行”奖。 2020年 1月,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 6月 荣获 《 财资 》 “中国最佳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行政外包机构”三 项大奖; 10月荣获《中国基金报》“ 2019年度 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2020年 6月荣获《财资》 “中国最佳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行政外包机构”三项大奖; 10 月荣获《中国基金报》“ 2019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2021年 1月,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 1月荣获 2020东方财富风云榜“ 2020 年度最受欢迎托管银行”奖项。 (二)主要人员情况 缪建民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2020年 9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中央财经 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 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董 事长,曾兼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 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人保资本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 2013年 5月起担任本行 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国哥 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3年 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 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 市分行行长。 汪建中先生,本行副行长。 1991年加入本行; 2002年 10月至 2013年 12月历任本行长沙 分行行长,总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佛山分行筹备组组长,佛山分行行长,武汉分行行长; 2013年 12月至 2016年 10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公司金融总部总裁,期间先后兼任公司金融综 合管理部总经理、战略客户部总经理; 2016年 10月至 2017年 4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北京分行 行长; 2017年 4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行长。 2019年 4月起任本行副行长。 刘波先生,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毕业, 1999年 7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 , 历任招商银行重庆分行干部、总行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高级经理、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 总经理助理、深圳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副行长等职务,具有 20余年银行从业经验,在资 产负债管理、资本管理、资产证券化、统计分析、金融同业、资产托管等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 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 况 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 922只证券投资基金。 (四)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坚持守法经营、规范 运作的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 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 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 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内部控制 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风险管控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团队,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 防和控制; 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控制衡原则, 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监督制衡机制。 3、内部控制原则 (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团队和岗位,并由全 部人员参与。 ( 2)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 出发点,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 3)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团队、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产 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 和执行部门。 (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有效性包含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的设计覆盖了所有应关注的重要风险,且设计的风险应对 措施适当。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能够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有 效执行。 (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够随着托管业务 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 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 6)防火墙原则。招商银行资产 托管部 办公场地与我行其他业务场地隔离,办公网和业务 网物理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防火墙 策略 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项和高风险环 节。 (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 流程等 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内部控制措施 (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产品受理、会计核 算、资金 清算、 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资产托管业 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 2)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格的加密和备份 措施,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备份,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 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 3)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 客户资料,视同会 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调用资料,须经总经理室成员 审批,并做好调用登记。 ( 4)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机房 24 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托管业务网与全行业 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对信息技术系统采取两地三中心的应急备 份管理措施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 5)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机制、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 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 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 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等情况 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 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 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 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 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 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 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2)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联系人:胡士光 电话:(0311)66006403 传真:(0311)66006249 客服电话:400-612-8888 公司网址:www.s10000.com 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 夏吉慧 电话:(0571)87925129 传真:(0571)87818329 客服电话:96336(浙江),400-869-6336(全国) 公司网址:www.ctsec.com 4)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2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朱磊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服电话:400-888-8128 公司网址:www.tebon.com.cn 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客服电话:95360 公司网址:www.nesc.cn 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胡月茹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7888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7)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400-860-1555或96288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8)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客服电话:400-888-8993 公司网址:www.dxzq.net 9)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郭军瑞 电话:(0731)85832503 传真:(0731)85832214 客服电话:95571 公司网址:www.foundersc.com 1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周洁瑾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