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景盛A :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 2022 年 2 月 8 日 送出日期: 2022 年 2 月 9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基金代码 002065 下属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A 类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2065 下属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C 类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2066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 月 26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李怡文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2022 年 1 月 29 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5 年 7 月 1 日 基金经理 邹立虎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2022 年 1 月 29 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0 年 6 月 1 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 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获得稳健收益,同时适当投资于具备良好盈利能 力的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 资收益,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依法发行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 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资产支 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银行存款等。本基金同时投资于股 票(包 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品 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 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策 略 2 、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3 、权益资产投资策略包括股票投资策 略和权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 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根据 2017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 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 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 级结果应当以基金 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注 : 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CN_50290000_002065_FA010080_20220001.TouZiZuHeZiChanPeiZhiTuBiao.NORMAL.0.sub_touzizuhezichanpeizhitubiao_temp.NA.jpg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CN_50290000_002065_FA010080_20220001.HTSXYLHZJSNJJMNDJZZZLJTQYJBJJZDBiJiaoTuMingCheng.NORMAL.0.sub_jijmnjzzzljqytqyjbjjzsyldbj_fj_temp.NA.jpg CN_50290000_002065_FA010080_20220001.HTSXYLHZJSNJJMNDJZZZLJTQYJBJJZDBiJiaoTuMingCheng.NORMAL.1.sub_jijmnjzzzljqytqyjbjjzsyldbj_fj_temp.NA.jpg 注 : 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 01 月 26 日,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A 类 费用类型 份 额( S )或金额( M ) / 持有期限( N ) 收费方式 / 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1,000,000 0.60% 普通投资群体 1,000,000≤M<2,000,000 0.30% 普通投资群体 2,000,000≤M<5,000,000 0.08% 普通投资群体 M≥5,000,000 1,000.00元/笔 普通投资群体 M<1,000,000 0.18% 养老金客户 1,000,000≤M<2,000,000 0.09% 养老金客户 2,000,000≤M<5,000,000 0.024% 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0.80% 普通投资群体 1,000,000≤M<2,000,000 0.40% 普通投资群体 2,000,000≤M<5,000,000 0.10% 普通投资群体 M≥5,000,000 1,000.00元/笔 普通投资群体 M<1,000,000 0.24% 养老金客户 1,000,000≤M<2,000,000 0.12% 养老金客户 2,000,000≤M<5,000,000 0.03% 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 N<7天 1.50% - 7天≤N<60天 0.30% - N≥60天 0.00% -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C 类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 持有期限( N ) 收费方式 / 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30% N≥30天 0.00%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0.70 % 托管费 0.20 % 销售服务费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A 类 -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C 类 0.40 % 注 :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 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 、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 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 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 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2 、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 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 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 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 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 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 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 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 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三、其他风险 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其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 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 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11 月 4 日证监许可【 2015 】 2499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应尽量通 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各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igwfmc.com][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606] 1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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