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君润混合A : 银河君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2年02月09日 10:21:19 中财网
原标题:银河君润混合A : 银河君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银河君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编制日期

2022

2

9



送出日期

2022

2

9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河君润混



基金代码


51962
7


下属基金简称


银河君润混合
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51962
8


基金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12

27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


基金类型


混合



交易币种


人民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2017

04

29



证券从业日期


2011

05

17



基金经理


祝建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2021

05

06



证券从业日期


2006

07

01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阅读《银河君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章了解详细情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深入的基本面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配置与严谨的风险
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存
托凭证(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债券
(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
募债券、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
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
-
95%
;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主要投资策略


1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2
、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将主要遵循“自下而上”的分析框
架,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精选具有持续竞争优势和增长潜力、估值
合理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以此构建股票组合;
3
、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利
率预期及久期配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策略:(
1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2

权证投资策略;(
3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5
、流通受限证券投资策略;
6
、存托凭证投
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50%+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50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中等的投资品种,其
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CN_50160000_519627_FA010080_20220002.TouZiZuHeZiChanPeiZhiTuBiao.NORMAL.0.sub_touzizuhezichanpeizhitubiao_temp.519628.jpg

:
因四舍五入原因,图中市值占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CN_50160000_519627_FA010080_20220002.HTSXYLHZJSNJJMNDJZZZLJTQYJBJJZDBiJiaoTuMingCheng.NORMAL.0.sub_jijmnjzzzljqytqyjbjjzsyldbj_fj_temp.519628.jpg

: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12

27
日,生效当年非完整自然年度,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20

12

31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持有期限(
N



收费方式
/
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


7天≤N<30天


0.5%


N≥30天


0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0.6
0
%


托管费


0.1
0
%


销售服务费


0.1
0
%


其他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
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
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
、市场风险
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债券市场流动性风险、再
投资风险、信用风险。

2
、管理风险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在开放式
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巨额赎回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
险,甚至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4
、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
5
、投资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的风险
主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

6
、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
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
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
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7
、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基金资产可投资于存托凭证,会面临与创
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差异



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创新企业业务持续能力和盈利能力等经营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
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
人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
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受境外市场影响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
被摊薄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
在差异的风险;境
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
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8
、操作或技术风险
9
、政策变更风险
10
、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
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
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
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
制时的特定风险。

11
、其他风



(二)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11

21
日《关于准予银河君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注册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

2765

)
的注册,进行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人自依
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
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
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报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者调解解
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
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
对相关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galaxyasset.com][400
-
820
-
0860]
1.
《银河君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河君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银河君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



六、 其他情况说明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