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健康生活混合A : 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时间:2022年02月09日 10:31:16 中财网

原标题:博时健康生活混合A : 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10月23日证监许可[2020]2756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
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担。


4、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
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
场的风险。


5、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
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可转
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
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
期货、股票期权、信用衍生品、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本基金基金资产可以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
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
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
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
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
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
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
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
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
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
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
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
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可参与股票期权交易,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若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可能面临
价格波动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强制平仓风险、合约到期风险、行权失败风险、交易违约
风险等。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


7、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港股通标的股
票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0%-5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健康生活主题相关证券的
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8、基金存续期内,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本基金有面临自动清算的风险。


9、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
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
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投资者不得办理侧袋账户份额的申购赎
回等业务。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10、本基金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
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11、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12、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2022年2月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2021年0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重要提示】 ............................................................. 2
第一部分 绪言 ........................................................... 6
第二部分 释义 ........................................................... 7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2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6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9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54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5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 .................................................... 69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 .................................................... 80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81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82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8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90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2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93
第十六部分 侧袋机制 ................................................... 100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102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10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12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9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47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150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52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153



第一部分 绪言

《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
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
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
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
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
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者本招募说明书:指《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
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10
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并
经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改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
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6、直销机构: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8、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9、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
受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0、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3、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4、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

35、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8、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9、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本基金参与
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
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

40、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业务规则》: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2、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3、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4、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6、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

49、元:指人民币元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5、基金份额分类:指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即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
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
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56、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7、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8、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
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9、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的费用

6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1、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2、港股通:是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
所上市的股票的交易机制

63、信用衍生品:指符合证券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相关业务规则,专门用于管理信用风
险的信用衍生工具

64、信用保护买方:亦称信用保护购买方,指接受信用风险保护的一方

65、信用保护卖方:亦称信用保护提供方,指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一方

66、名义本金:亦称交易名义本金,是一笔信用衍生产品交易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金额,
各项支付和结算以此金额为计算基准

67、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
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
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68、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69、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成立时间: 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 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
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
份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股份2%。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
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江向阳先生,博士。中共党员,南开大学国际金融博士,清华大学金融媒体EMBA。

1986-1990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与情报学系,获学士学位;1994-1997年就读于中国
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2006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
国际金融博士学位。1997年8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历任办公厅、党办副
主任兼新闻办(网信办)主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处长、
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处长。2015年1月至7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副


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5年7月至2020年10月任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4月15日代为履行博时基金董事长职务。

自2020年4月1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自2020年4月15日起,任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苏敏女士,分别于1990 年7 月及2002 年12 月获得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学士学
位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苏女士分别于1998 年6 月、1999 年6 月
及2008 年6 月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授予的
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的高级会计师职称。苏女士拥有管
理金融类公司及上市公司的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15 年9 月及2015 年12 月起任
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自2016年6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999;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99)董事;
自2014 年9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003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968)董事。自2016 年1 月至2018年8月
任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自2015 年11 月至2018年8月任招商局创新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2015 年11 月至2017 年4 月任深圳招商启航互联网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3 年5 月至2015 年8 月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2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138)董事;
自2013 年6月至2015 年12 月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票代码:60186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866)董事;自2009 年12 月
至2011 年5 月担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698)董
事;自2008 年3 月至2011年9 月担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43)董事。苏女士亦拥有会计等相关管理经验,其经验包括:自
2011 年3 月至2015 年8 月担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会计师;自2007 年5 月
至2011 年4月担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并于2010 年11 月至2011 年
4 月担任该公司副总经理。自2018年9月3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高阳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CFA,总经理。1998年7月至2000年2月在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任销售交易部经理。2000年3月至2008年2月在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2008年8月
至2021年1月在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12月至2021年1月在在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自2021年2月5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21
年4月7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姚俊先生,博士。1993年至1997年在华南理工大学习,获双学士学位。1997年至2000
年在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在华南理工
大学管理学专业学习,获得博士学位。2000年6月至2002年8月任广东电信广州分公司业
务部业务主管。2005年9月至2007年7月,招商局集团博士后工作站任博士后研究员。2007
年8月至2014年5月,任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分析师。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任招
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二部总经理助理。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任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
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6年7月至2020年3月任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二部总经
理。2020年3月至今任招商证券财富管理及机构业务总部财富管理部总经理。自2020年12
月8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何翔先生,北京大学财务学专业学士。1995年7月至2000年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广西
分行国际业务部科员、副科长。2000年2月至2012年2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宁办
事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高级经理。2012年2月至2014年12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
理公司乌鲁木齐办事处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8年2月,任中国长城
资产管理公司广西分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2月至2019年8月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资金管理部副总经理。2019年8月至2021年8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投行部(资产经营三部)副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广西分公司高级专家。自2020年12月8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楚楚女士,香港注册会计师。2008年以全额奖学金被香港中文大学录取,并获得工
商管理学士学位。2012年起加入毕马威香港办公室审计部门,为大型企业提供上市财务、
审计、商业咨询及资本市场服务;2014年起,调入毕马威香港办公室咨询部门,历任高级
顾问和咨询经理,参与了众多并购、上市、尽职调查、公司治理、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等项
目,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知识及企业运营管理经验。2017年,加入上海信利股份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并工作至今,历任投资经理、投资总监、董事等职,同时兼任上海汇华实业有限
公司投资总监和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监事,负责股权投资项目管理。李女士在私
募股权投资、投后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领导并管理了多个行业的投资,包括金融服
务(保险、资产管理、金融科技等)、医疗保健、消费与零售、新能源与环境、科技与媒体
通信等。自2020年12月8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姜立军先生,1955年生,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MBA)。1974年12月参加工作,历
任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财务处科员、中国-坦桑尼亚联合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日本中
铃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中远(英国)公司财务部经理、香港益丰船务公司财务部经理、
香港-佛罗伦租箱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
副总经理、中远日本公司财务部长和营业副本部长、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等
职。2002.8-2008.7,任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

2008.8-2011.12,任中远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新加坡上市公司)总裁、董事会副主席、
中远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总裁;并任新加坡中资企业协会会长。2011.11-2015.12,任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A+H上市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2-2015.12,兼
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监事长、天津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2014.9-2015.12,兼任中国上市
公司协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2017年11月3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赵如冰先生,1956年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赵如
冰先生历任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葛洲坝二江电厂电气分厂主任、书记;
1989.09—1991.10任葛洲坝至上海正负50万伏超高压直流输电换流站书记兼站长,主持参
加了我国第一条直流输电工程的安装调试和运行。1991.10—1995.12任厂办公室主任兼外
事办公室主任。1995.12—1999.12,赵如冰先生任华能南方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兼
任中国华能集团董事、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代码0037)副董事长、长城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华能电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01-2004.07,华能南方
公司被国家电力公司重组后,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
事长。2004.07-2009.03,赵如冰先生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2009.12-2016.8, 赵如冰先生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
公司董事长兼长城证券公司党委副书记。2016.8-2020.03, 赵如冰先生任阳光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8-至今,任西南证券、百隆东方独立董事,2020.03-至今深圳市
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7年11月3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宋子洲先生,1960年生,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金融科技委员会主任委员。历任中
国人寿保险公司稽核部制度处处长、资金运用部财会监督处处长、资金运用中心副总经理,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及合规部总监、首席风险官、副总裁。从事保险资金投


资管理工作20余年,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运营、风险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
验。自2020年12月8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何敏女士,1975年出生,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1999年7月至2006年4月任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核算岗,2006年4月至2009年4 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2009年4月至 2019年2月任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
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自2019年4月10日起,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蒋伟先生,硕士。2011年3月至2017年5月就职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分别任办
公室外事处一级业务员、业务副主管、业务主管。2017年5月至2020年7日月就职于长城
罗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行政总监/执行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资产经营三部副高级经理(处室负责人)。


赵兴利先生,硕士。1987年至1995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年至2012年5
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集团)公司委派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20
年6月就职于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
副部长。2020年6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自2013年3月起,任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1997年7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自2015年5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
事。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
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年金投资部总经
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首席资产配置官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自2016年3月18
日起,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车宏原先生,工学硕士。1985年至1989年在四川大学计算机系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1989年至1992年在清华大学计算机系学习,获得硕士学位。1992年至1995年深圳市天元


金融电子有限公司任技术部负责人,1995年至2000年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南方软件开发中
心担任副总工程师,2001年至2003年在太极华清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3
年至2014年在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信息技术总监,2014年至2015年任中财国
信(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至今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高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
清华紫光股份公司CAD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
主管IT、指数与量化投资、养老金、基金零售等工作,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及博
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年至1999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
投资管理工作。2000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
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
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社保组合投资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固定收益投资
官、混合资产投资部总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年6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任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弘先生,硕士。2010年起先后在从容投资、浙商证券、东方证券、兴业全球基金、
华泰柏瑞基金工作。202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博时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2022年2月7日-至今)、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2月7
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葛晨(2021年5月26日—2022年2月7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高阳、邵凯、黄健斌、邵佳民、过钧、曾鹏、蔡滨、黄瑞庆、金晟哲

高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简历同上。


邵佳民先生,硕士。1997年起先后在海通证券、海富通基金、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公司工作。202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首席年
金投资官。


过钧先生,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上海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德国德累斯顿银行上海分
行、美国Lowes食品有限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华夏基金固定收益部工作。2005年加
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2005年8月24日-2010年8
月4日)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11月
24日-2013年9月25日)、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2月1日-2014
年4月2日)、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1月8日-2014年6月10日)、博
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9月13日-2015年7月16日)、博时新财富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6月24日-2016年7月4日)、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3月29日-2018年2月6日)、博时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8月1
日-2018年2月6日)、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4年6月10日-2018
年4月23日)、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0月24日-2018年5月5日)、
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2月10日-2018年5月21日)、博时鑫和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2月13日-2018年6月16日)、博时鑫惠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月10日-2018年7月30日)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部公募基
金组负责人、博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3月29日-2019年4月30
日)、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9月29日-2019年10月14日)、博时
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1月28日-2020年4月3日)、博时鑫源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9月6日-2020年7月20日)、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6年10月17日-2020年7月20日)、博时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2月10日-2020年7月20日)、博时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


年7月19日-2020年10月26日)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部指数与创新组负责人、公司董
事总经理、博时中债3-5年进出口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2月25日—2021年8
月17日)的基金经理。现任首席基金经理兼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2009年6月10日—至
今)、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2月29日—至今)、博时双季鑫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1月20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曾鹏先生,硕士。2005年起先后在上投摩根基金、嘉实基金从事研究、投资工作。2012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博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
2月9日-2016年4月25日)基金经理、权益投资主题组负责人、权益投资总部一体化投研
总监。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权益投研一体化总监、权益投资四部总经理、权益投资四部投
资总监、境外投资部总经理、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1月18日—至今)、
博时特许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6月21日—至今)、博时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6月27日—至今)、博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2020年4月15日—至今)、博时新兴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1月20日—
至今)、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1月20日—至今)、博
时港股通领先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2月9日—至今)、博时半导体主题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7月20日—至今)、博时消费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11
月8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蔡滨先生,硕士。2001年起先后在上海振华职校、美国总统轮船(中国)有限公司、
美国管理协会、平安证券工作。2009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部
资本品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兼资本品组组长、博时主题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2014年12月26日-2016年4月25日)、博时工业4.0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6月8日-2019年6月4日)的基金经理、权益投资成长组投资副总监、股票投资部副总
经理(主持工作)、博时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8月9日—2021年10
月18日)的基金经理。现任权益投资三部投资总监兼博时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1月26日—至今)、博时外延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2月3日—至今)、博时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1月13日—至今)、
博时荣享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8月23日—至今)、博时产业
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2月17日—至今)、博时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11月6日—至今)、博时产业慧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


3月23日—至今)、博时产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7月20日—至今)、
博时研究精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7月27日—至今)的基金经
理。


黄瑞庆先生,博士。2002年起先后在融通基金、长城基金、长盛基金、财通基金、合
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研究、投资、管理等工作。2013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股票投资部ETF及量化组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助理、股票投资部量化投资组投资
副总监(主持工作)、股票投资部量化投资组投资总监、博时价值增长混合基金
(2015.2.9-2016.10.24)、博时价值增长贰号混合基金(2015.2.9-2016.10.24)、博时特
许价值混合基金(2015.2.9-2018.6.21)的基金经理。现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兼博时
量化平衡混合基金(2017.5.4-至今)、博时量化多策略股票基金(2018.4.3-至今)、博时
量化价值股票基金(2018.6.26-至今)的基金经理。


金晟哲先生,硕士。2012年从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资深研究员、博时睿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2月28日-2017年12月1日)、博时睿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2
月28日-2018年2月22日)、博时睿益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2月23日-2018年8月13日)、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3月22日-2018年12月8日)的基金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
金(2017年11月13日-2021年7月12日)、博时睿利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2017年12月4日-2021年7月12日)的基金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现任行业研究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博时鑫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0
月24日—至今)、博时主题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0年5月13日—至今)、博
时荣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8月26日—至今)、博时恒泰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2021年4月22日—至今) 、博时荣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9月7
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向审
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
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
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
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
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
《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
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
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牟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
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
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
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
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即
负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负责批准每一个部
门的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3)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报
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
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5)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
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6)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
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
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
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
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
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
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
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
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各
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
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
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
控制风险。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秦一楠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
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

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
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
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
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
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
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
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


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
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
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
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

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
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
2017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
务最佳发展奖”称号;2018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

奖;2019年荣获证券时报授予的“2019年度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称号;2020年被美国《环
球金融》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
立,目前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
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
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31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60名,服务团
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
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共654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
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
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
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
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
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
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
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
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
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
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电话:010-65187055

传真:010-65187032

联系人:韩明亮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http://www.abchina.com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联系人:

张静

传真:

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http://www.ccb.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任德奇

联系人:

陈旭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25楼

法定代表人:

高国富

联系人:

吴斌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

高建平

联系人:

曾鸣

电话:

021-52629999

客户服务电话:

95561

网址:

www.cib.com.cn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高迎欣

联系人:

王继伟

电话:

010-58560666

传真:

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http://www.cmbc.com.cn/



(7)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3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3号

法定代表人:

王滨

联系人:

陈泾渭/刘伟

电话:

020-38321497/020-38322566

传真:

020-3832167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08003

网址:

http://www.cgbchina.com.cn/



(8)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金山

联系人:

鲁娟

电话:

010-89198762




传真:

010-89198678

客户服务电话:

96198

网址:

http://www.bjrcb.com



(9)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

张达洋

联系人:

毛真海

电话:

0571-87659546

传真:

0571-876591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27

网址:

http://www.czbank.com



(10)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

卢国锋

联系人:

吴照群

电话:

0769-22119061

传真:

0769-221177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96228;0769-96228

网址:

http://www.dongguanbank.cn



(11)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

林复

联系人:

刘晔

电话:

025-86775335

传真:

025-86775376

客户服务电话:

95302

网址:

http://www.njcb.com.cn



(1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

夏平

联系人:

田春慧

电话:

025-58587018

传真:

025-58587038

客户服务电话:

95319

网址:

http://www.jsbchina.cn



(1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

李伏安

联系人:

王宏

电话:

022-58316666

传真:

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41

网址:

http://www.cbhb.com.cn



(14)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光安

联系人:

常志勇

电话:

0755-25188781

传真:

0755-25188785

客户服务电话:

961200,4001961200

网址:

http://www.4001961200.com



(15)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三星大道168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丹桂街8号汉嘉国际401室

法定代表人:

江建法

联系人:

沈斯诺

客户服务电话:

95343

网址:

www.mintaibank.com



(16)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耀球

联系人:

杨亢

电话:

0769-22866270

传真:

0769-22866282

客户服务电话:

961122

网址:

http://www.drcbank.com/



(17)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嘉兴市建国南路409号

办公地址:

嘉兴市建国南路409号

法定代表人:

夏林生

联系人:

顾晓光

电话:

0573-82099660

传真:

0573-82099660




客户服务电话:

0573-96528

网址:

http://www.jxccb.com/



(18)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

法定代表人:

黄子励

电话:

020-28302955

传真:

020-28302000

客户服务电话:

96699

网址:

www.gzcb.com.cn



(19)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

法定代表人:

徐晓军

联系人:

葛晓亮

电话:

0512-63969209

传真:

0512-63969209

客户服务电话:

956111

网址:

www.szrcb.com



(20)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安市高新路60号

办公地址:

西安市高新路60号

法定代表人:

郭军

联系人:

白智

电话:

029-88992881

传真:

029-8899288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96779

网址:

www.xacbank.com



(21)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433号

办公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433号

法定代表人:

朱玉国

联系人:

刘沁

电话:

0731-89736223

传真:

0731-89736223

客户服务电话:

0731-96511

网址:

www.bankofchangsha.com



(2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兰凤

联系人:

熊志强

电话:

0512-69868390

传真:

0512-69868370

客户服务电话:

96067

网址:

www.suzhoubank.com



(23)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号

法定代表人:

刘晓勇

联系人:

李阳

电话:

96588(广东省外加拨0756)

传真:

0755-82811423

客户服务电话:

96588(广东省外加拨0756)

网址:

http://www.crbank.com.cn/



(24)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建国中路99号

办公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建国中路99号

法定代表人:

张晨

联系人:

张强

电话:

0571-87923324

传真:

0571-87923314

客户服务电话:

96596

网址:

www.urcb.com



(25)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法定代表人:

阎俊生

联系人:

董嘉文

电话:

0351-6819926

传真:

0351-6819926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588

网址:

http://www.jshbank.com



(2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

马勇

联系人:

张燕

电话:

010-58325388

传真:

010-583253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1188

网址:

http://8.jrj.com.cn/



(27)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

刘明军

联系人:

谭广锋

传真:

0755-86013399

客户服务电话:

95017(拨通后转1再转8)

网址:

https://www.txfund.com/



(28)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法定代表人:

葛新

联系人:

孙博超

电话:

010-59403028

传真:

010-59403027

客户服务电话:

95055-4

网址:

www.baiyingfund.com



(29)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法定代表人:

汪静波

联系人:

方成

电话:

021-38602377

传真:

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5399

网址:

http://www.noah-fund.com



(3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3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联系人:

张茹

电话:

021-20613610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http://www.howbuy.com



(3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

朱晓超

电话:

021-60897840

传真:

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3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

张跃伟

联系人:

敖玲

电话:

021-58788678-8201

传真:

021—5878769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网址:

http://www.erichfund.com



(3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联系人:

吴杰

电话:

0571-88911818

传真:

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

952555

网址:

www.5ifund.com



(3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46层4609-10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
字楼11层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联系人:

余永键

电话:

010-85097570

传真:

010-652154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36)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层1809

法定代表人: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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