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威尔:迪威尔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2年02月09日 15:57:18 中财网
原标题:迪威尔:迪威尔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88377 证券简称:
迪威尔
公告编号:
2022-
009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股东杨建民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杨舒女士合计持有南京迪威尔
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18,313,500股股份,占贵司股份总数的
9.41%。其中杨建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11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2%;杨舒
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8%。



公司股东陆玮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陆卫东先生合计持有公司
13,420,820股股份,
占贵司股份总数的
6.90%。其中陆玮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陆卫东先生持有公司股

10,120,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杨建民先生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11,680,020股的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6%。在
2022年
3月
4日至
2022年
9月
3日通过集中竞价
减持不超过
3,893,34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
2022年
2月
16日至
2022年
8月
15日通过大宗交易
减持不超过
7,786,680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4%,且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陆玮女士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3,300,000股的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
1.70%。在
2022年
2月
16日至
2022年
8月
15日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不超




3,3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70%,且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杨建民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12,113,500

6.22%

IPO前取得:12,113,500股

陆玮

5%以下股东

3,300,000

1.70%

IPO前取得:3,30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杨建民

12,113,500

6.22%

系父女关系

杨舒

6,200,000

3.18%

系父女关系

合计

18,313,500

9.40%



第二组

陆玮

3,300,000

1.70%

系叔侄关系

陆卫东

10,120,820

5.20%

系叔侄关系

合计

13,420,820

6.90%







股东杨建民先生、杨舒女士合计持股
18,31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实际比例为
9.41%,总
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
划披露日期

杨建民

9,636,500

4.95%

2021/8/10~
2021/12/20

14.5-17.62

2021/7/16

陆卫东

3,079,180

1.58%

2021/8/8~
2022/2/7

15.8-24.3

2021/7/16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

计划减持


数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
原因

杨建民

不超过:
11,680,020股

不超过:
6.0%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过:3,893,34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7,786,680股

2022/3/4~
2022/9/3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

自身资金
需求

陆玮

不超过:
3,300,000股

不超过:
1.70%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3,300,000股

2022/2/16~
2022/8/15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

自身资金
需求



备注:
股东杨建民先生通过
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
2022年
2月
16日至
2022

8月
15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
杨建民


1)
股份锁定承诺:


本人于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
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2)
持股及减持意向:


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
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
时、准确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



出股份的
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本人及一致行动人
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如果本人及一致行动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依法赔偿。



2、陆玮


1)
股份锁定承诺:


本人于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
本次发行
前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

本次发行
前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2)
持股及减持意向:


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
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
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
出股份的
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本人及一致行动人
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如果本人及一致行动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依法赔偿。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
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
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
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2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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