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科技:2022-002.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马科技”)近日收到公 司特定股东杨义谦先生遵照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等资料中的相关承诺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可流通股份数量(股) 杨义谦 特定股东 2,979,600 2.22% 2,979,600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减持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2,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2年2 月16日-2022年8月15日)。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减持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 行情况如下: 1、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持有公司股份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已离职)的股东杨义谦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 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该项 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 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杨义谦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 下: 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 他对其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根据自身需要 择机择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 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的前提下,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减持前至少提前四个交易日通知公 司,由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若减持 行为未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承诺,减持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杨义谦先生于2018年9月13日在窗口期误减持公司股票, 公司已对该违规操作作出处理,具体详见2018年10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董事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处理公告》。除此外,上述减持人员严格履行了 相关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 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 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五、备查文件 1、杨义谦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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