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新经济 : 关于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降低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
原标题:国泰新经济 : 关于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降低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降低 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基金管理人”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决定对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各相关基金” )增加C类基金份额、降 低国泰民福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 文件 。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 一、涉及本次修改的基金名单 序号基金全称 1 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4 国泰民福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 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6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7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8 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 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 、基金份额分类 各相关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 各相关基金现有的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 (基金代码不变)。目前已持有各相关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各相关基 金份额余额为A类基金份额。 各相关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 投资人申购时可以 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各相 关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各相关基金中,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证新能 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 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暂 仅开通场外份额,不开通场内份额,如未来进行调整,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投资人可以 场外申购与赎回上述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 各相关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如下: 序号基金全称A类份额基金代码 C类份额 基金代码 1 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742 014989 2 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3516 014960 3 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501017 015017 4 国泰民福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489 014998 5 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020021 014994 6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160225 014997 7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60218 015042 8 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 6 0 219 010 1 4 4 9 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60222 015040 2、各相关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用 各相关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用 1)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民福策略价值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赎回申请份额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7日1.50% 7日 ≤Y< 3 0日 0 . 5 0% Y≥30日0.00% 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 如下: 赎回申请份额持续持有期(Y) 赎回费率 Y<7日1.50% Y≥7日0.00% 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1) 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0.6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 2)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民福策略价值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均为0.4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3)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均为0.3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 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3、各相关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后基金合同生效的时间安排、适用的销售机构 (1)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22年2月14日起,新增C 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后基金合同生效; ( 2 ) 国泰民福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 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22年2月15 日起,新增C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后基金合同生效; (3)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2月16日起,新增C类基金份额及修订 后基金合同生效; (4)上述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请见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三、基金费率的调整 自 2022年2月15日起, 国泰民福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年管理费率由原 1.50%降低至0.80%,修订后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 四、《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各相关基金《基金合同》修改的内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 , 不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已经履行了适当程序。《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 、本公司将根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对各相关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 料概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更新。 2、本公告仅对各相关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降低国泰民福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费率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 g tfund.com)的各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 要等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1日 附件:《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 章节 修改前修改后 释义 4 6 、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7、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 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 48、销售服务费:指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 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基金 的基 本情 况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 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 费用的不同,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 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 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 产品资料概要中列明 。 根据基 金运 作情 况 ,在不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 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 率或销售服务费率、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 售,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等,而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 与 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 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 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 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 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 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 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 上 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示 。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 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 舍五入方法 , 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 基金 合同 当事 人及 权利 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一、召开事由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 )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财产承担 的费用; ( 1 ) 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财 产承担的费用; 基金 费用 与税 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费年费率为0.3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 净值的0. 3 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 ,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 按月支 付 ,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 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 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 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 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 的收 益与 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 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 ; 若投资人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红; 2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 投资人可 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 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 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 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 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 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 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 依照 《业务规则》执行。 基金 的信 息披 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净值 。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 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各类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 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 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 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 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 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 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 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相应调整 《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修改前修改后 释义 47、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8、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9、销售服务费:指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 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基金的基 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 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 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 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 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 份额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 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明。根据基金运作情况,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 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销售服务费率、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 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 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 整等,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 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 第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T+1日内公 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 公告。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 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T+1日内公 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 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 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 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 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 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 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 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 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金额单 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 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 担,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 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 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 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 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 回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 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 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 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 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 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 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 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 一 开放日的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回为止。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 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 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 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 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 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 一、召开事由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 费率;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 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取方式;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 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取方式; 基金资产 估值 四、估值程序四、估值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基 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 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 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 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 值,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 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 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基金份额净值 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 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 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 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 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 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 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 错误。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 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 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 )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基 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2 )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 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 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值予以公布。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 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 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 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基金费用 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年费率为0.6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 资产净值的0.6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 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 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 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 -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 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 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 1 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 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 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的收 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 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 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 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 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 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 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 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 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 不同,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 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基金的信 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 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 、 基金销售机构网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 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 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指 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七)临时报告 15 、管理费 、 托管费 、 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 计提 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 15 、管理费 、 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 、 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 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 零点五;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相应调整 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修改前修改后 释义 55、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 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系统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5 、跨系统转托管 :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在 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系统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除经基金 管理人另行公告,C类基金份额不能进行跨系统转托管 60 、A类基金份额 : 指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1、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2 、销售服务费 : 指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 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基金的基 本情况 九、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 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 取申购费用 ,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 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 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投资人可通过场内、场 外两种渠道申购与赎回A类基金份额 ; 可通过场外渠道申购与 赎回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参与上市交易,C类基金 份额不参与上市交易。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 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明。根据基金运作情况,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 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销售服务费率、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 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 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 整等 , 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基金份额 的上市交 易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第18个月度对日起 , 本基金按照基金合 同约定自动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 LOF ) ,并更名为国泰融 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换后 本基金继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在转型前 后可根据实际情况暂停上市交易, 暂停与恢复时间以基金 管理人公告为准。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第18个月度对日起 , 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自动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 O F) ,并更名为国泰融丰外延增 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换后本基金A类基 金份额继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在转型前后可 根据实际情况暂停上市交易, 暂停与恢复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公 告为准。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上市交易, 未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上 市交易,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将按规 定公告。 一、上市交易的地点一、上市交易的地点 本基金上市交易的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交易的时间二、上市交易的时间 在确定本基金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时间后, 基金管理人应 依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 书。 在确定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时间后, 基金管理人应 依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A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 书。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 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场外基金份额通过办理 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至场内证券登记系统后 , 方可上市交易。 A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 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登记系统中的A类基金份额可直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场外A类基金份额通过办理跨系 统转托管业务将A类基金份额转至场内证券登记系统后, 方可 上市交易。 三、上市交易的规则三、上市交易的规则 本基金的上市交易需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修订稿)》等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通知、指引、指南等有关规定。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需遵循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修订稿)》 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通知、指引、指南等有关规定。 四、上市交易的费用四、上市交易的费用 本基金上市交易的费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 理。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费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办理。 五、上市交易的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五、上市交易的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 本基金的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等按照 《基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 务规则、通知、指引、指南等有关规定执行。基金管理人有权 根据基金转换需求与交易所相关规定暂停交易或上市。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 等按照《基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业务规则、通知、指引、指南等有关规定执行。基金管理人有权根 据基金转换需求与交易所相关规定暂停交易或上市。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 赎回 投资人可通过场内或场外两种方式进行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可通过场外方式申购与赎回C类基金份额。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 第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T+1日内公 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 公告。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 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T+1日内公 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 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 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 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单 位为份。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及余额的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 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 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单 位为份。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 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 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金额单 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 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 担,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 日 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 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 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 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 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 2 ) 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 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 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 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 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回为止。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 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 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 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 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十三、基金的转托管十三、基金的转托管 2、跨系统转托管2、跨系统转托管 (1)跨系统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 在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1)跨系统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 在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除经 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C类基金份额不能进行跨系统转托管。 基金合同 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 一、召开事由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 定的除外):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 外):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 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以下情况可由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 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财产承 担的费用;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 财产承担的费用; 基金资产 估值 四、估值程序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 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 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各类基金资产净值 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 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 值,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 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 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基金份额净值 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 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 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 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 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 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 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 错误。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 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 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基 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 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 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值予以公布。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 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 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 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基金费用 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年费率为0 . 40% 。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 资产净值的 0 . 4 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 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 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 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 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 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 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 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的收 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本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18个月内(含第18个月)的收益分配 方式为现金分红。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 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 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 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 现金分红 ; 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上海证券 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 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18个月内(含第18个月)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 金分红。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登记在登记结 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 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 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 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上海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 只能选 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上海证 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 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 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 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 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 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 不同,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 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 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对于场外份额,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 费用时,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 规则》执行。对于场内份额,现金分红的计算方法等有关事 项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的相关规定。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 持有人自行承担。对于场外份额,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 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 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 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对 于场内份额, 现金分红的计算方法等有关事项遵循上海证券交 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信 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基金净值信息(五)基金净值信息 2、在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在开始办理申 购或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2、在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在开始办理申购或 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 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 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指 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八)临时报告(八)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 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 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 零点五;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相应修改 《国泰民福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修改前修改后 释义 44、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5、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6、销售服务费:指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 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基金的基 本情况 七、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 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 ; 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 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 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 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 份额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 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明。根据基金运作情况,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 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 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销售服务费率、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 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 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 整等,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 赎回 六 、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 第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 并在T+ 1 日内公 告。遇特殊情况 ,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 公告。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 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T+1日内公 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 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 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 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详见《招募说明书》 。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 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 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 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 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 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 应的费用。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 《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 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 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 、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 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的 1 0%的前提下 ,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 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 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 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 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 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 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 受理的赎回份额 ;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 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 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回为止。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 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十 、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 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 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 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 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 一 、 召开事由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 另有约定的除外):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 的除外):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 5 ) 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 费率;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 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 ;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 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 ; 基金资产 估值 五 、 估值程序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 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 0 00 1 元,小数 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各类基金资产净值 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 0 1元,小数 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 值,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 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 基 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基金份额净值 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理人对外公布。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 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 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 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 布。 六 、 估值错误的处理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 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 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 错误。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 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 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 2 5%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错误偏差达到基 金份额净值的0.5%时 ,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2)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 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 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值予以公布。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 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 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 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基金费用 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 率计提 。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 8 0%年费率计 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 H=E×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年费率为 0 .4 0 %。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 资产净值的0.4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 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 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 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 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 由基 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 相应协议规定 ,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 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的收 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 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 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 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 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 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 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 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 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 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 不同,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 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 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 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 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 额 。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 持有人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 再投资的计算方法 , 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 基金的信 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二)基金净值信息 ( 二)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 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 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 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指 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五)临时报告(五)临时报告 14、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 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4、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 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 5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15、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 零点五;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相应修改 《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修改前修改后 释义 A类基金份额: 指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 赎回费用, 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 份额; C类基金份额: 指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取赎回费用, 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 销售服务费: 指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 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基金的基 本情况 (十)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 在 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 ; 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 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 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 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 份额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 并 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明。根据基金运作情况,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 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销售服务费率、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 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 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 整等,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 的申购、赎 回与转换 (六)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六)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 申购金额在扣除申购费用后 , 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计算,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 基金财产所有。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 金额在扣除申购费用 ( 如有)后 , 以申请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计算,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 产所有。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 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的金额, 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 , 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 入方法 ,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 额乘以申请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金额, 净赎回金额为赎回 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 , 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 , 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 ,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 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 × 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七)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其用途(七)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其用途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 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 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 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 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的赎 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基金合同 当事人及 其权利义 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1、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 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基金份额持 有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 件。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当事 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同一类别每份基 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时 , 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时 , 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3、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 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 3、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但 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的除 外 ;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1、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 (五)估值程序(五)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 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 将基金份额净值 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 《 基金合同》规定的估 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 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 进行。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管理 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 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 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 》 规定的估值方法、 时间、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 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七)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七)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 算,基金托管人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 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 基 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 算,基金托管人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 后计算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 基金托 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 理人对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基金资产 的估值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T+1日公告, 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 金份额总数。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T+1日公告, 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 类基金份额总数。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八)估值错误的处理(八)估值错误的处理 1 、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 ( 含 第4位 ) 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1 、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 ( 含第4位 ) 内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 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 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 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当计价错误达到或超 过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当计价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公告,并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 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并采取合理的措 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当计价错误达到或超过该类基金份额 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计价错 误达到或超过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 告,并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费用 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年费率为0.30%。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 资产净值的0.3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 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 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本条第(一)款第3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4、本条第(一)款第4至第9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 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 管费、销售服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收益 与分配 (二)收益分配原则(二)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 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 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选择红利再投 资的, 现金红利则按除权日经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 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 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 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现金红 利则按除权日经除权后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 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 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 不同,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 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 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 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 (五)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五)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 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 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 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经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 为基金份额。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 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 转账等手续费用, 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 金红利按除权日经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 份额。 基金的信 息披露 (四)基金净值信息公告(四)基金净值信息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 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 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之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 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之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 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 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指 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 六 ) 临时报告与公告 ( 六 ) 临时报告与公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 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 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0.5%;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0.5%; 基金合同 的变更、终 止与基金 财产的清 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 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通过。但如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并属于 本基金合同必须遵照进行修改的情形, 或者基金合同的修 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或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等下述情形的 , 可不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而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同意修改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 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通过。但如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并属于本基金合同必 须遵照进行修改的情形, 或者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 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等下述情形的,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而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修改后公布 , 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1)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1)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修改前修改后 释义 53、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 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系统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 3、跨系统转托管 :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在 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系统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除经基金 管理人另行公告,C类基金份额不能进行跨系统转托管 57、A类基金份额:指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基金份额 58、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金份额 59、销售服务费:指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 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基金的基 本情况 十、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十、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 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十一、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其中,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