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信永丰双利优选 : 关于圆信永丰双利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圆信永丰双利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圆信永丰双利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或“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圆信永丰双利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圆信永丰双利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圆信永丰双利优选 基金代码:00510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12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 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 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2022年的开放期自2022年1月11日起至2022年2月14日止。若截至本开放期的最后 一日(即2022年2月14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 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 则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终止事由,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 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事项 1、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仅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在开 放期之外的日期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12月 23日发布的《圆信永丰双利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基金定期开 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本基金2022年的开放期为2022年1月11日(含)至2022年2月14 日(含)。因此,若本《基金合同》发生上述终止情形,本次开放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不办理申 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 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投资者可以登陆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gtsfund.com.cn) 或拨打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07-0088咨 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请务必 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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