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先进制造六个月持有混合A : 长盛先进制造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时间:2022年02月11日 12:41:27 中财网

原标题:长盛先进制造六个月持有混合A : 长盛先进制造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长盛
先进制造六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2022年
2月
11日





重要提示

1、长盛
先进制造六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募集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21

12

13
日发布的《关于准予长盛
先进制造六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
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21

3906
号)
准予。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
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均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
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
银行
”)。



3、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为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对于每份认购或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设定六个月的最短持有期
限,投资者认购或申购、转换转入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转换
转入确认日(含)起至六个月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止的期间为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
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
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以红
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的持有到期时间与投资者原持有的基金份额最短
持有期到期时间一致。



4、本基金将自
2022年
2月
21日至
2022年
3月
4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
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
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5、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40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基金募
集过程中,募集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40亿元的,基金可提前结束募集。在募
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基金份额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
额(不包括利息,下同)合计超过4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
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
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
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发生部分确认时,当日投资者的认购费率按照
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当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
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
准。


7、如本基金单一投资者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
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笔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


8、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



9、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以下简称
“基金账

”)。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和其
他销售机构下属销售网点。



10、每位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投资者可以凭该基金账户在所有销

本基金的网点办理认购。投资者在开户当天即可进行认购,但若开户无效,认
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11、登记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本公司)将于开户申请日次日对投资人
的开户申请进行确认。投资人的开户申请成功与否及账户信息以登记机构的确认
为准。



12、本基金投资者单笔认购的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元;投资者在认购期
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投资者提出的认购申
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




13、投资者有效
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
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计算和确
认为准。



14、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人应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所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和有效认购份额。对于
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因投
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1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行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22年
2月
11日本公司网站

https://www.cs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长盛
先进制造六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和《长盛
先进制造六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6、有关销售机构的销售城市网点、开户及认购细节的安排等详见各销售机
构相关的业务公告。



17、本公司已开
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
https://www.csfunds.com.cn)。



18、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
888-
2666)或基金
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业务咨询电话。



19、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公告,敬请投资者
及时关注。



20、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而波动,投资者根据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风险
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
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
积极管理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和由
于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
-
95%
(其中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
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50%
),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先进制造相关证券的比例



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
80%
产生
的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
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
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
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
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
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包括沪港股票市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及深
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
股票(以下合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港股交易失败
风险、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
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
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
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
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
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其他境外市场的风险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
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
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且不办理侧袋账户份额
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
特定风险。



本基金对于每份认购或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设定六个月的最短持有期
限,投资者认购或申购、转换转入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转换
转入确认日(含)起至六个月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止的期间为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



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
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以红
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的持有到期时间与投资者原持有的
基金份额最短
持有期到期时间一致。

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
六个

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21、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长盛
先进制造六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代码


A
类基金份额代码:
01
4695

C
类基金份额代码

01
4696


(三)基金类型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四)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于每份认购或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设定六个月的最短持有期
限,投资者认购或申购、转换转入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转换
转入确认日(含)起至六个月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止的期间为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
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
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以红
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的持有到期时间与投资者原持有的基金份额最短



持有期到期时间一致。



(五)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先进制造相关行业的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
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六)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七)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元人民币,
按初始面值
发售




(八)
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亿份。



(九)发售对象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
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
会批准,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十)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本基金可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
本基金,具体名单详见本公告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中
“(四)销售
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名录详见本公告附件,或相关机构以其他有效
方式发布的相关公告
或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信息




2、募集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增减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或销售网点,也可
以增减相应的募集销售交易平台,届时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有)
或本
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信息
为准。



(十一)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三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
2022年
2月
21日至
2022年
3月
4日。在上述期间,本
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
适当调整发行时间,但发售期不超过本基金的募集期。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安排
可以适当调整。



本基金发售募集期间每天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请遵照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办理。认购参考时间:工作日
9:30-
15:00,在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银行、证券公司等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认购可能不予办理。



募集期届满
或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决定停止基金
募集时,若基金合同满足备案条件(即
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
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同时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下同),
基金管理
人应自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停止基金募集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
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基金合同自中国证监会出具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若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本基金将在三个月的募集期内继续发售。投资者有
效认购
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投资
者认购资金利息的计算以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



若募集期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
以其固有财产
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
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
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二)认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两类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A类基金份
额的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适用固定金额费率的认购除外);投资


者认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



M
,含认购费)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认购
费率


非养老金特定客


认购费率


养老金特定客户


认购费率


M

100



1.2%


0.36%


0


100
万≤
M

300



0.8%


0.24%


300
万≤
M

500



0.6%


0.18%


M

500



按笔收取,
1000

/



按笔收取,
1000

/





养老金特定客户认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
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
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
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未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在法律法
规允许的前提下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用于本基
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
列入基金财产。



(三)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的有效份数保留
至小数点后
第二位,
小数点
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产生的收益归
基金财产所有。



(1)A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适用固定金额的认购费,即净认购金
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者(非养老金特定客户)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
额,对应费率为1.2%,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

100,000/(1+1.2%)=98,814.23元

认购费用

1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

(98,814.23+50)/1.00=98,864.23份



即:投资人(非养老金特定客户)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8,864.23份A类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产生
利息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50)/1.00=100,050.00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
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100,050.00份C类基金份额。


(四)认购限额

1、投资者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元人民币。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认购本
基金时,具体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由销售机构制定和调整。



2、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



3、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
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4、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人应在
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所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和有效认购份额。对于认
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因投资
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5、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40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基金募
集过程中,募集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
40亿元的,基金可提
前结束募集。在募
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基金份额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
额(不包括利息,下同)合计超过
4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



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
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
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发生部分确认时,当日投资者的认购费率按照
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计算,当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
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
准。



6、
如本基金单一投资者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
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
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五)认购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投资人的有效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
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
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成功开立本公司开放
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如还拟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须先在该销售机
构处开立交易账户。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同时,可以办理认购申请。



(一)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A、个人投资者应亲赴本公司直销中心


1、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资料类业务申请书》;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中国护照、军官证、士兵证、
户口本、文职证、警官证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效身份证件);



3)银行活期存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借记卡或储蓄存折);



4)填妥的《投资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题》;



5)经熟读并签名的《长盛基金投资人权益告知书》;




6)
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其中
“银行活期存款账户
”是指个人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
以及认
/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
商业
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严格一致。



2、认购本基金产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或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应在
“汇款人
”栏中填写的汇款人名称需与认购申请人名称
一致;



2)个人投资者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
息,包括汇款人和备注栏内容(填写个人投资者的清算编号及购买的基金代码与
名称);



3)个人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在交易时间内一日可进行多
笔认购申请;



4)个人投资者在
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日后(包括该日)
到本
公司直销中心查询受理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及网上查询中心查询。



B、机构投资者应由指定经办人亲赴或传真至本公司直销中心


1、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资料类业务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社团法人营业
执照、行政机关文件、军队、武警、下属机构(具有主管单位批文号)其他及复
印件;



3)印鉴卡一式三份;



4)机构授权委托书;



5)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7)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它证明;




8)传真交易者须签订《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9)填妥的《长盛基金
——
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10)经熟读并签章的《长盛基金投
资人权益告知书》;



11)三方托管账户除上述(
2)
-

7)项资料另需托管人提供以外,同时
还需要提供相关托管协议复印件、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批复文件复印件。




12)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机构投资者的
“申请人全称
”与
“指定资金账户户名
”必须一致且为同一主
体,以保证资金安全。某些三方托管的机构投资者除外。



2、认购本基金产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或者有效划款凭证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应在
“汇款人
”栏中填写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认购申请人名
称一致;某些三方托管的机构投资者除外。




2)机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在交易时间内一日可进行多
笔认购申请。




3)机构投资者
T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后,可于
T+2日后

包括该日

到本
公司直销中心查询受理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及网上查询中心查询。



C、特别说明


1、业务办理时间:每个交易日
9:30-
11:30、
13:00-
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
日不受理)。



2、投资者认购基金前,应通过汇款等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在中
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直销机构指定资金账户:



1)
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银行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
北京万寿路支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
11-
2101 0104 0005 748


大额支付号:
1031 0002 1017



2)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北京静安里支行


银行账号:
8668 8900 8910 001


大额支付号:
3081 0000 5272



3)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和平里支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
0200 0042 2920 0032 557


大额支付号:
1021 0000 0423



4)兴业银行


账户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326660100100531374


大额支付号:
3091 0000 6665


3、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汇款金额不得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



4、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
17: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顺延期限不超过三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即有
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通过网上交易提交的认购申请,如认购资金在当

15:
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则当日自动
撤销。



5、基金募集期结束,仍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募集期截止日
17:00之前资金未到
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5)本公司
及登记机构
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6、投资提示:办理直销基金业务须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模版表单,直销表单
可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或通过本公司网站(
www.csfunds.com.cn-
首页右下角
-
投资
工具
-
下载专区)下载获取。




(二)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
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直销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
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开户及认购等业务。



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仅支
持储蓄卡开户、认购等业务,支持的支付渠道为农
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中
信银行、广发银行、银联在线等。



1、开户流程



1)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网站:
https://trade.csfunds.com.cn/etrading/;



2)手机验证;



3)阅读《投资者权益须知》并签订网上交易委托服务协议;



4)通过银行身份验证;



5)填写投资者个人详细信息;



6)填写《风险调查问卷》;



7)开户成功。



2、提出认购申请



1)登录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https://trade.csfunds.com.cn/etrading/;



2)选择认购基金;



3)通过支付渠道支付认购金额;



4)认购申请提交成功。



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可以于办理认购申请日(
T日)
后的第
2个工作日(
T+2日)起,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查询交易是否确认。

但此次确认仅是对认购申请接受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须待募集期结束后方可
确认。本基金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能进行撤单交易。



以上网上直销开户与认购程序请以本公司网站最新说明为准。



特别提示:如若投资者在开户时未填写《风险调查问卷》,在首次办理认购
手续时需填写《风险调查问卷》后方可继续办理。网上直销系统在本基金募集期

7*24小时受理客户认购申请,但募集期末日仅受理
15:00前
的认购申请。



(三)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在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业务的流程与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
准。



四、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中。

投资人认购资金利息的计算以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成
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发行结束后完成。



五、退款事项

(一)基金发行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已开户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在募集期截止日
17:0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5、本公司及登记机构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内划往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如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

届时本基金管理人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在基金募
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



六、发售费用

本次发售中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费用在基金认购
费中列支,不另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若在募集期结束时,本基金不能满足法定备
案条件,则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届满
或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决定停
止基金募集时,如果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募集份额总份额不少于
2亿份而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人,经以下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
办理基金合同生效备案手续。



(一)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停止基金募集后,由基金托管人出具基
金清算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
行验资;


(二)本公司在收到验资报告后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合同的备案
手续;


(三)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
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收到中国证监
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
10D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3



法定代表人:
高民和


电话:(
010

86497888


传真:(
010

86497
666


联系人:张利宁


公司网站:
http://www.csfunds.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
-
30
层、
32
-
4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
-
30
层、
32
-
42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成立时间:
1987

4

20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89.35
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联系电话:
4006800000


传真:
010
-
85230024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bank.ecitic.com


(三)登记机构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
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3



法定代表人:
高民和


电话:(
010

86497888


传真:(
010

86497
666


联系人:龚珉


(四)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3



法定代表人:
高民和


邮政编码:
100029


电话:(
010

86497908
、(
010

86497909


传真:(
010

86497997
、(
010

86497998


联系人:吕雪飞、张晓丽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投资者亦可通过长盛基金公司官网(
https://trade.csfunds.com.cn/etrading)、
官方
APP(安卓系统或
IOS系统中搜索
“长盛基金
”)或官方微信服务号(微信中
搜索
“长盛基金微财富
”)等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及认购等
业务。




2、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请见附件。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华阳路
112号
2号楼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区
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366号富士康大厦
12层


负责人:冯加庆


电话:(
021)
58773177


传真:(
021)
58773268


联系人:张兰


经办律师:张兰、梁丽金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
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
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
010)
58153000


传真:(
010)
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珊珊、马剑英


联系人:王珊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2月
11日



附件:


其他销售机构联系方式名录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
-
30
层、
32
-
4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
-
30
层、
32
-
42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联系人:
王晓琳


联系电话:
010
-
66637271


传真:
010
-
85230024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bank.ecitic.com





(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9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
0755
-
82825551


传真:
0755
-
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1001


公司网址:
www.essence.com.cn





(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1198
号一座世纪汇广场
29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
027
-
65799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400
-
8888
-
999


公司网址:
www.95579.com





(4)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大厦
26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朱磊


电话:
021
-
68761616


传真:
021
-
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8128


公司网址:
www.tebon.com.cn





(5)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
021
-
20333333


传真:
021
-
50498825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400
-
8888
-
588


公司网址:
www.longone.com.cn





(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郁疆


电话:
021
-
22169999



传真:
021
-
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7)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联系人:黄静


电话:
010
-
84183333


传真:
010
-
8418331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
18
-
8118


公司网址:
www.guodu.com





(8) 国金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陈瑀琦、赵海帆


电话:
028
-
86692603/028
-
86690152


传真:
028
-
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
95310


公司网址:
www.gjzq.com.cn





(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黄博铭



电话:
021
-
38676666


传真:
021
-
38670666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400
-
8888
-
666


公司网址:
www.gtja.com





(1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电话:
0755
-
82130833


传真:
0755
-
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公司网址:
www.guosen.com.cn





(1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
A
座国元证券


法定代表人:俞仕新


联系人:米硕


电话:
0551
-
62207323


传真:
0551
-
62207322


客户服务电话:
95578


公司网址:
www.gyzq.com.cn





(12)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19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联系人:周鑫



话:
0931
-
4890208


传真:
0931
-
4890628


客户服务电话:
95368


公司网址:
www.hlzq.com





(13)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12
-
18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联系人:孙燕波


电话:
010
-
85556048


传真:
010
-
85556088


客户服务电话:
95390


公司网址:
www.hrsec.com.cn





(1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18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郭力铭


电话:
010
-
57617065


传真:
010
-
57617065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公司网址:
www.htsc.com.cn





(15)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电话:
010
-
58124967


传真:
028
-
86150040


客户服务电话:
95584


公司网址:
www.hx168.com.cn





(16)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20C
-
1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刘熠


电话:
021
-
54967387


传真:
021
-
54967387


客户服务电话:
95323/400
-
1099
-
918


公司网址:
www.cfsc.com.cn





(1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
-
25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
-
25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王阳


电话:
021
-
38632136


传真:
021
-
38637436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8


公司网址:
stock.pingan.com






(18)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2005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

20

2005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联系人:梁丽


电话:
0991
-
2307105


传真:
0991
-
23019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0562


公司网址:
www.swhysc.com





(1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余洁


电话:
021
-
33389888


传真:
021
-
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400
-
8895
-
523


公司网址:
www.swhysc.com





(20)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联系人:刘宇


电话:
010
-
59366070


传真:
010
-
59366238



客户服务电话:
95381


公司网址:
www.sczq.com.cn





(21)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
47

01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与后海滨路交汇处滨海大道
3165
号五矿金融
大厦(
18
-
25
层)


法定代表人:黄海洲


联系人:戴佳璐


电话:
0755
-
23375492


传真:
0755
-
825455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840
-
028


公司网址:
www.wkzq.com.cn





(2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8

10000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8

10000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人:张吉安


电话:
029
-
87211668


传真:
02
9
-
87406710


客户服务电话:
95582


公司网址:
www.west95582.com





(23)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11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11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联系人:江恩前



电话:
021
-
38784580
-
8920


传真:
021
-
68865680


客户服务电话:
95351


公司网址:
www.xcsc.com





(24)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区控股中心
21

22

23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0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彭莲


电话:
0755
-
83331195


传真:
0752
-
21193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64


公司网址:
www.ykzq.com





(25)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
21
层及

04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
21
层及

04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胡芷境


电话:
0755
-
88320851


传真:
0755
-
8202694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2/400
-
600
-
8008


公司网址:
www.ciccwm.com





(26)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

22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

22



法定代表人:吴小静


联系人:罗艺琳


电话:
0755
-
82943755


传真:
0755
-
82960582


客户服务电话:
95329


公司网址:
www.zszq.com





(2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23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
021
-
20315290


传真:
021
-
20315137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公司网址:
www.zts.com.cn





(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电话:
010
-
85156310


传真:
010
-
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8108


公司网址:
www.csc108.com





(29)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1301
-
1305
室、
1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1301
-
1305
室、
14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
010
-
60833754


传真:
010
-
577629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90
-
8826


公司网址:
www.citicsf.com





(30)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联系人:董巨川


电话:
0532
-
68722197


传真:
0532
-
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sd.citics.com





(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杜杰


电话:
010
-
60838888


传真:
010
-
60836029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www.cs.ecitic.com





(32)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电话:
020
-
88836999


传真:
020
-
88836984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公司网址:
www.gzs.com.cn





(33)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1

202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
28
号德力西大厦
1
号楼
19



法人姓名: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

0571
-
81137494


客服电话:
4000
-
766
-
123


公司网址:
www.fund123.cn





(34)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26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26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屠彦洋


联系电话:
010
-
65980380


传真:
010
-
65980408


客服电话:
400
-
1818
-
188



公司网站:
http://www.1234567.com.cn





(35)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A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
33
号腾讯滨海大厦
15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联系人:谭广锋


联系电话:
0755

86013388


传真:
0755
-
86013399


客服电话:
95017(
拨通后转
1
再转
6)


公司网址:
http://www.tenganxinxi.com





(36)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903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人姓名: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电话:
0571
-
88911818


传真:
0571
-
86800423


客服电话:
4008
-
773
-
772


公司网址:
www.5ifund.com





(37) 公司全称: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

17
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联系人:党一丁



联系电话:
18601028246


传真:
010
-
89188000


客服电话:


个人业务:
95118 , 4000988511


企业业务:
4000
888816


公司网址:
https://kenterui.jd.com/





(38)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秦艳琴


联系电话:
010
-
61840688


传真:
010
-
61840699


客服电话:
400
-
0618
-
518


公司网址:
https://danjuanapp.com





(39)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陈亚男


联系电话:
021
-
23586583


客服电话:
95357


公司网站:
http://www.18.cn





(40) 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望路金地中心
A

28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电话:(
010

59313555


传真:(
010

56642623


联系人:孙玉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980
-
618


网址:
https://www.chtfund.com





(41)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11

A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D

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熊小满


电话:
010
-
56251471


传真:
010
-
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19
-
9059


公司网址:
www.hcjijin.com





(42)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
-
1
号邮电新闻大厦
6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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