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行业轮动混合 : 银华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银华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 编制日期: 2022-02-10 送出日期: 2022-02-11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行业轮动混合 基金代码 006302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 日 2018 - 12 - 03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贲兴振 2018 - 12 - 03 2007 - 09 - 13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把握行业轮换规律,动态调整基金股票资产在不 同行业之间的配置比例,力求实现基金净值增长持续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 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含 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其投资比 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 相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60% - 95% ,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 的 0% - 40% ,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 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即在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 周期及估值等因素以判断大类资产配置比例的基础上,寻找预期能够获得超额收 益的行业,并重点配置其中优质上市公司的股票。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80%+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 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 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20 年 12 月 31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银华行业轮动混合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 持 有期限( N ) 收费方式 / 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 100 万元 1.5% 100 万元≤ M < 200 万元 1% 200 万元≤ M < 500 万元 0.6% 500 万元≤ M 1,000 元每笔 赎回费 N < 7 天 1.5% 7 天≤ N < 30 天 0.75% 30 天≤ N < 365 天 0.5% 365 天≤ N < 730 天 0.25% 730 天≤ N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1.5% 托管费 0.25%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 基 金的费用与税收 ” 章节。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 1 、混合型基金存在的风险,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将根 据资本市场情况灵活选择权益类、债券类资产投资比例及策略,因此本基金将受到来自权益 市场及债券市场两方面风险:一方面如果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爆发或对各类债券类金融工具 的选择不准确,都将对本基金的净值表现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对股票市场的筛选与判 断是否科学、准确,基本面研究以及定量分析的准确性,也将影响到本基金所选券种能否符 合预期投资目标; 2 、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1 )基差风险 ;( 2 )系统性风险;( 3 )保证金 风险;( 4 )合约展期风险; 3 、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 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 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 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4 、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1 )市场风险;( 2 )流动性风险; ( 3 )信用风险;( 4 )集中度风险;( 5 )系统性风险;( 6 )政策风险; 5 、投资存托凭证的风 险; 6 、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 7 、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包括: ( 1 )上市公司经 营风险、( 2 )股价大幅波动风险、( 3 )流动性风险、( 4 )转板风险、( 5 )退市风险、( 6 )系 统性风险、( 7 )集中度风险、( 8 )政策风险、( 9 )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 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除 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yhfund.com.cn] ;客服电话 [400 - 678 - 3333 、 010 - 85186558]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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