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电子: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2年02月11日 16:37:17 中财网
原标题:新联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2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10月23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
东及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公司控股股东
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园”)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
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公司副董事长金放生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2,989,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6%。


以上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公司于2022年1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创业园、金放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
半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2月11日,前述股东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至 2022 年2月11日收市股东的减持进展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南京新
联创业
园管理
有限公


大宗交易

2021年11月1日

3.35

2,320,000

0.28%

大宗交易

2021年11月3日

3.26

1,281,972

0.15%

大宗交易

2021年11月4日

3.28

1,500,000

0.18%

大宗交易

2021年11月8日

3.29

2,058,661

0.25%

大宗交易

2021年11月11日

3.38

1,376,176

0.16%

大宗交易

2021年11月12日

3.40

320,000

0.04%

大宗交易

2021年11月15日

3.45

1,188,672

0.14%

大宗交易

2021年11月17日

3.43

547,504

0.07%

大宗交易

2021年11月26日

3.55

300,000

0.04%

集中竞价

2021年12月16日

4.21

1,849,200

0.22%

集中竞价

2021年12月17日

4.20

1,457,800

0.17%

小计

14,199,985

1.70%

金放生

集中竞价

2021年11月25日
—2022年1月17日

4.24

175,750

0.02%



创业园、金放生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
份及其转增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计划公告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南京新联
创业园管
理有限公


合计持有股


326,068,903

39.09%

311,868,918

37.39%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

326,068,903

39.09%

311,868,918

37.39%

有限售条件
股份

0

0

0

0

金放生

合计持有股


11,956,000

1.43%

11,780,250

1.41%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

2,989,000

0.36%

2,880,000

0.35%

有限售条件
股份

8,967,000

1.07%

8,900,250

1.07%



注:金放生先生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以上年最后一
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


若上述表格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系四舍五入的原因。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创业园、金放生先生本次减持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创业园、金放生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
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创业园、金放生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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