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河环保: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先河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4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总经理陈荣强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范朝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 10月21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公司董事、总经理陈荣强先生计划自该公 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218万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范朝先生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4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收到陈荣强先生、范朝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 目前,陈荣强先生、范朝先生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 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陈荣强先生、范朝先生减持计划实施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陈荣强先生、范朝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目前,陈荣强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8,730,806股,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股本的1.63%;范朝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7,655,327股,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股本的1.4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亦不 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已披 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陈荣强先生、范朝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公司将根据其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陈荣强先生、范朝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变动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陈荣强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2、范朝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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