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回购公司股份进展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2-010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作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 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1,5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 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4.01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04)、《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5)、《关于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8)。 因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进程已过半,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 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2月11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5,703,59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01%,最高成交价为20.22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18.44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109,976,591.0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具体 说明如下: (一)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日内; 4.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月27日)前5个交易日(即2022 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21日;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2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为94,536,096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 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3,634,024股)。 (三) 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 开盘集合竞价; 2. 收盘前半小时内; 3.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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