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优势价值一年持有混合A : 关于华夏优势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机构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优势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优势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优势价 值一年持有混合, A类基金份额代码:013109,C类基金份额代码: 013110,以 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本基金自 2021年 12月 10日起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80 亿元(即确认 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 限制进行控制。 自 2022年 2月 14日起,投资者可在以下 2家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 务。销售机构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各销 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本基金 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销售机构名称网址客户服务电话 1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taixincf.com 4000048821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pingan.com 95511-3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 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 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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