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A : 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一号)

时间:2022年02月14日 21:25:35 中财网

原标题: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A : 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一号)
















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
22











































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7月7日证监许可【2014】657号文注册募
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9月16日。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
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
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
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
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
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时,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
有风险,包括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和政策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

券价格波动影响,与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境外基础证券的发行人及境内外交易机制相
关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
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证。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发行人自身特点,存在一定的违约
风险。同时单只债券发行规模较小,且只能通过两大交易所特定渠道进行转让交易,存在流
动性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


所支付的金额。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2月11日披露的《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降低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更新
了相关内容,相关调整自2022年2月14日起生效。



目 录

重要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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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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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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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一部分
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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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第二部分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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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5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
1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2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
37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39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39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48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
59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
60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
................................
.........
60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
收益与分配
................................
................................
................................
.
65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
67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69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69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
................................
................................
.................
7
5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
................................
.................
76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
................................
.
83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
84
第二十一部分
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
98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15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
...........................
116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16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
................................
...........
116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与基金合同有冲突或不
一致之处,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
的任何有
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5
、银行业监
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
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
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
现实有效的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
券市场
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



20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
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业务


2
3
、销售机构:指
基金管理人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
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

注册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
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
注册
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
5

注册
登记机构:指办理
注册
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
注册
登记机构为
国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或接受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
注册
登记业务的机构


2
6
、基金账户:指
注册
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7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
申购、
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导致
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
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
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
1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2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正常交易日


3
3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
4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不包含
T




3
5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6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7
、《业务规则》:指《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
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
8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

份额的行为


3
9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0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
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1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
基金合同
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
2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
3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
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
申购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
申购
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4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5
、元:指人民币元


46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
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
7

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
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8
、销售服务费:指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
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4
9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
票据投资收益、
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
、基金资
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3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
4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
5

指定
媒介
:指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
6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
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
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5
7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5
8
、不可抗力:指
基金合同
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
9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2

225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8
号楼嘉昱大厦
16

-
19



成立时间:
1998

3

5



法定代表人:
邱军


注册资本:壹亿壹
仟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
辛怡


联系电话:
021
-
31089000

4008888688


股本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邱军,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93

7
月至
2002

7
月,任中国建设银
行天津市分行主任科员。

2002

7
月至
2007

10
月,任中德住房储蓄银行部门经理。

2007

10
月至
2008

8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天津运作中心高级副经理。

2008

8
月至
20
11

4
月,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经理。

2011

4
月至
2014

4
月,任
中投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4

4
月至
2016

11
月,任中投发展有限责任公
司监事长、纪委书记。

2016

11
月至
2020

4
月,历任建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董事长、党委书记。

2020

4
月任公司党委书记。

2020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
人、党委书记。



方光鹏,董事,博士研究生。

1990

8
月至
1994

9
月,任职于中国科学院应用数学
研究所。

1997

7
月至
2005

1
月,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20
05

1
月至
2007

7
月,任职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历任财会部高级副经理、股权管理部高级副经理。

2007

7
月至
2010

6
月,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投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10

6
月起至今,历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
管理部高级业务副经理、战略发展部专职董事。其间,
2012

7
月至
2013

10
月兼任建
银饭店董事,
2013

3
月至
2014

12
月兼任宏源证券监事。

2021

3
月至今,任中国投
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21

3
月起任公司董事。



何雅婧,董
事,硕士研究生。

2011

8
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
任长期股权投资部助理业务经理、业务副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现任战
略发展部高级业务副经理。

2020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Santo Borsellino
,董事,硕士研究生。

1994
-
1995
年在
BANK OF ITALY
负责经济研究;
1995
年在
UNIVERSITY OF BOLOGNA
任金融部助理,
1995
-
1997
年在
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SOFIPA SpA
任金
融分析师;
1999
-
2004
年在
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
任股票保险研究员;
2004
-
2005
年任
URWICK CAPITAL LLP
合伙人;
2005
-
2006
年在
CREDIT SUISSE
任副总裁;
2006
-
2008
年在
EURIZONCA
PITAL SGR
SpA
历任研究员
/
基金经理。

2009
-
2013
年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权益部总
监。

2013
-
2019
年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总经理。

2019

4
月起任
I
nvestments & 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e Governance Implementation & Institutional
Relations
主管。

2013

11
月起任公司董事。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
FCII
)及英国特许保险师

Chartered Insurer
)。

1989
年至
1994
年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部助理经理;
1994
年至
1996
年任中国保险(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1996
年至
1998
年任忠利保险有
限公司英国分公司再
保险承保人;
1998
年至
2017
年任忠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
2002
年至
今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2007
年至今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2007
年至
2017
年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3
年至今任中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7
年至
今任忠利集团大中华区股东代表。

2010

6
月起任公司董事。



戴建元,董事,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

1994

7
月至
1998

4
月,任福建省泉州电



业局财务科会计。

1998

4
月至
2001

3
月,任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

2001

3
月至
2005

8
月,任福建省
厦门市电业局总会计师。

2005

8
月至今,历任中国电力
财务有限公司福建业务部主任、直属营业部副主任(主持工作、正处级)、直属营业部主任、
办公室主任、审计部主任、副总经济师、首席风险师、总风险师。

2020

12
月起任公司董
事。



周向勇,董事,硕士研究生,
26
年金融从业经历。

1996

7
月至
2004

12
月在中国
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

2004

12
月至
2011

1
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办公室高级业务经理、业务运营组负责人。

2011

1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总经理助理,
2012

11
月至
2016

7
月任公司副
总经理,
2016

7
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董事。



黄晓衡,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75

7
月至
1991

6
月,在中国建
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工作,先后任职于计划处、信贷处、国际业务部,历任副处长、处长。

1991

6
月至
1993

9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

1993

9
月至
1994

7
月,
任中国建设银行纽约代表处首席代表。

1994

7
月至
1999

3
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
作,历任国际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总经理、会计部总经理。

199
9

3
月至
2010

1
月,
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总监、公司管委会成员、顾问。

2010

4
月至
2012

3
月,任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总经理。

2013

8
月至
2016

1
月,任中
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3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群,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1986

6
月至
1999

1
月在中国财政研
究院研究生部(原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研究生部)工作,历任讲师、副研究员、副主任、主任。

1991
年起聘任中国财政研究院研究生部硕士生导师。

1999

1
月至
2003

6
月在沪江
德勤
北京分所工作,历任技术部
/
企业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总监,管理咨询部总监。

2003

6
月至
2005

11
月,在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部总经理。

2005

11


2016

7
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简称“
CEC
”),历任审计部副主任、
资产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

2014

9
月至
2016

7
月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
员会副会长,
2016

8
月至
2018

1
月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顾问。

2012

3
月至
2016

7
月,担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在
CEC
工作
期间,至
2016

11
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投资的境内外多个公司担任董事、监事。

2017

5
月至
2021

6
月任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8
月起任中国船
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10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爽,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92

8
月至
2001

2
月,在交通银行
工作,历任研究开发部规划开发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管商业银行研究员,办公室条法处
主管法律员、副处长、处长。

2001

2
月至
2019

9
月,在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
工作,
历任法律部副主任、法律部主任、董事、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2

6
月至
2007

8
月,兼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法律部副主任。

2004

9
月至
2019

5
月,历
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行政总裁、首席执行官、党委书记。

2015

6
月至
2019

5
月,任中国飞机租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主席、执行董事。

2019

5
月至
2019

11
月,负责筹备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大湾区基金。

2019

11
月至
2020

6
月,任中集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中集资本(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长兼总
裁。

2020

7
月至今,任绅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及执行合伙人。

2020

12
月起任公司
董事。



冯丽英,独立董事,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

1984

9
月至
1987

6
月,任北京第二
轻工业总公司科员。

1987

7
月至
1998

9
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人事部劳动工资处副处
长、处长。

1998

9
月至
1999

9
月,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

1999

9
月至
2005

9
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

期间兼任中国耀华浮华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宏源证券公司监
事长。

2005

9
月至
2011

2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期间兼任建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

2011

2
月至
2015

11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养老金业务部总经
理。

2015

11
月至
2019

7
月,任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2020

12
月起任
公司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梁凤玉,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1994

8
月至
2006

6
月工作于中
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曾任支行副行长、部门副总经理。

2006

7
月至
2012

8
月工作
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
2
007

4
月至
2008

2
月任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
公司财务总监。

2012

9
月至
2014

8
月任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4

12
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Yezdi Phiroze Chinoy
,监事,大学本科。

1995

12
月至
2000

5
月在
Jardine Fleming
India
任公司秘书及法务。

2000

9
月至
2003

2
月,在
Dresdner Kleinwort Benson
任合规
部主管、公司秘书兼法务。

2003

3
月至
2008

1
月任
JP Morgan Chase India
合规部副

经理。

2008

2
月至
2008

8
月任
Prudential Property Investment Management Singapore




律及合规部主管。

2008

8
月至
2014

3
月任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Singapore Limited

南亚及南亚合规部主管。

2014

3
月至今在
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
工作,历任首
席执行官、执行董事。

2021

7
月起兼任
Elite Commercial REIT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4

12

起任公司监事。



李箐,监事,研究生。

1997

7
月至
1997

8
月,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资金部
员工。

1997

8
月至
1999

7
月,中电信实业开发总公司财务部员工。

1999

7
月至
1999

12
月,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员工。

2000

1
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
司工作,历任财务部处长、主任助理、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主任,现任审计部主任。

2020

12
月起任公司监事。



邓时锋,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天同证券。

2001

9
月加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2008

4


2018

3
月任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09

5
月至
2018

3
月任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原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

9
月至
2015

3
月任国
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的基金经理,
2015

9
月至
2018

3
月任国泰央
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7
月至
2020

7
月任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的基金经理,
2021

9
月起任国泰国策驱动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
17

7
月至
2019

3
月任投资总监(权益),
2019

4
月至
2020

7
月任投资总监(
FOF
),
2020

8
月起任投资总监(权益)。

2015

8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吴洪涛,监事,大学本科。曾任职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3

7
月至
2008

1
月,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经理。

2008

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信息技术部工程师、运营管理部总监助理、运营管理部副总监,现任运营管理部总监。

2019

5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宋凯,监事,大学本科。

2008

9
月至
2012

10
月,任毕马威华
振会计师事务所上
海分所助理经理。

2012

1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审计部总监助理、纪检监
察室副主任,现任审计部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监。

2017

3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3
、高级管理人员


邱军,董事长,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周向勇,总经理,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畔,硕士研究生,
16
年金融从业经历。

2006

7
月至
2021

9
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资产处置部业务副经理,企业管理部业务经理,办公室业务运营
处高级业务副经理、负责人,党委办公室主任助理,办公室(党办、董办、
监办)副主任、
主任等。

2021

9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

2021

10
月起担任公司
副总经理。



张瑞兵,博士研究生,
16
年金融从业经历。

2006

7
月至
2021

9
月在中国建银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股权管理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资本市场部业务经理,策
略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公开市场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组负责人、
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

2021

9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
党委委员。

2021

10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玮,硕士研究生,
22

金融从业经历。

2000
年至
2004
年,在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任
分析师。

2004
年至
2007
年,在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

2007
年至
2015
年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监、权益投资总监等职务。

2015
年至
2019

2
月在敦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

2019

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2021

3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辉,大学本科,
22
年金融从业经历。

1997

7
月至
2000

4
月任职于上海远洋运输
公司,
2000

4
月至
2002

12
月任职
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03

1
月至
2005

7
月任职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05

7
月至
2007

7
月任职于
AIG
集团,
2007

7
月至
2010

3
月任职于星展银行。

2010

4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富
大学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财富大学)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
2015

8
月至
2017

2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7

2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封雪梅,硕士研究生,
24
年金融从业经历。

1998

8
月至
2001

4
月任职于中国工商
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2001

5
月至
200
6

2
月任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高级产
品经理;
2006

3
月至
2014

12
月任职于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总监、
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2015

1
月至
2018

7
月任职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2018

7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倪蓥,硕士研究生,
21
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新晨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
2001

3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总监、信息技术部兼运营管理部
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9

6
月起担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刘国华,博士研究生,
28
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职于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万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

4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产品规划部总监、



公司首席产品官、公司首席风险官,
2019

3
月起担任公司督察长。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1

现任基金经理


彭凌志,硕士研究生,
15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

2002

7
月至
2004

7
月在上海良友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资产管理部科员,
2004

9
月至
2007

3
月在上海交通大学学习,
2007

3
月至
2015

8
月在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任投资经理。

2015

9
月加入国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2015

12
月起任国泰互联网
+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6
月至
2017

9
月任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1
月至
2018

4
月任国泰金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由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的基金经理,
2018

5
月起兼任国
泰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1
月至
2021

3
月任国泰消费优选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3
月起兼任国泰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2
)历任基金经理


本基金自
成立之日起

2015

1

25

,由范迪钊担任基金经理;

2015

1

26
日起至
2015

11

30

由周伟锋担任基金经理
;自
2015

12

1
日起

2016

12

1
3

由周伟锋、彭凌志共同担任基金经理
;自
2016

12

1
4
日起至今由彭凌志担任基金
经理




5
、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投研部门负责人
及业务骨干等相关人员中产生。公司总经理可以推荐上述人员以外的投资管理相关人员担任
成员,督察长和运营体系负责人列席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
责是根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审议并决策公司投资研究部门提出的公司整体投资策略、基
金大类资产配置原则,以及研究相关投资部门提出的重大投资建议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


周向勇:总经理


执行委员:


张玮:副总经理


委员:



邓时锋:投
资总监(权益)


吴向军:投资总监(海外)、国际业务部总监


胡松:投资总监(养老金)、养老金及专户投资(事业)部总监


索峰:投资总监(固收)、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总监


孙蔚:研究部总监


6
、上述成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基金管理人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
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
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规定,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违反
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且不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
解经营运作中面临的风险,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和有效开
展,制定了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形成了公司完整的内部控制
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内部会计控制、风险管理控制和监察稽核制度等公司运营的各
个方面,并通过相应的具体业务控制流程来严格实施。




1
)内部风险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
务环节;


2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部门,稽核监察部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
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
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保持与业务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完善和稳固
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5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客观性和操
作性。




2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实现了职责分离和岗位相互制约,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各基金会计核
算和公司财
务管理的相互独立,保护基金资产的独立、安全。




3
)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为有效控制管理运营中的风险,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风险管理控制制度,其内容由
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主要包括:岗位分离和空间分离制度、投资管理控制制度、信息技
术控制、营销业务控制、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和独立的稽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以
及相应的业务控制流程等。通过这些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公司面临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
行有效的控制。




4
)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实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通过对稽核监察部门充分授权,对公司执行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情况、以
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况和有效性进行全面的独立监察稽核,确保公
司经营的合法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要素



1
)控制环境


公司经过多年的管理实践,建立了良好的控制环境,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的
有效实施,主要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分级授权、注重诚信并关注风
险的道德观和经营理念、独立的监察稽核职能等方面。



1
)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科学的治理结构,目前有独立董事
4
名。董事会下设提名及资格
审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发展规划
进行
决策及监督;


2
)在组织结构方面,公司设立的执行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机
构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决策和监督控制。同时公司各部门之间
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和风险控制责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合作和制约,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
构、决策授权和风险控制体系;


3
)公司一贯坚持诚信为投资人服务的道德观和稳健经营的管理理念。在员工中加强职
业道德教育和风险观念,形成了诚信为本和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


4
)公司稽核监察部门拥有对公司任何经营活动进行独立监察稽核的权限,并对公司内
部控制措施的实施
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提出改进建议。




2
)控制的性质和范围


1
)内部会计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全面性、真
实性和及时性。



首先,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会计制度和准则,制定了完善的公司财务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以及会计业务控制流程,做好基金业务和公司经营的核算工作,真实、完整、
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基金运作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



其次,公司将基金会计和公司财务核算从人员上、空间上和业务活动上严格分开,保证
两者相互独立,各基金之间做到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基金资产
和公司资产之间、以及
各基金资产之间的相互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岗位职责分离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控制、独立稽核等制
度,确保在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中做到对资源的有效控制、有关功能的相互分离和各岗
位的相互监督等。



另外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和财务费用审批制度,加



强成本控制和监督。



2
)风险管理控制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主要包括:


岗位分离和空间隔离制度:为保证各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公司建立了明确的岗位分离制
度;同时实行空间隔离制度,建立防火墙,充
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保密;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通过建立完整的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控制、交易业务控制,完
善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策职能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风险控制职能,实行投资总监和基金
经理分级授权制度和股票池制度,进行集中交易,以及风险管理部对投资交易实时监控等,
加强投资管理控制,做到研究、投资、交易、风险控制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
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建立了科学先进的投资风险量化评估和管理体系,控制投资业务中面临
的市场风险、集中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业绩绩效评估体系,对投资
管理的风险
和业绩进行及时评估和反馈;


信息技术控制:为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公司在硬件设备运行维护、软件采购
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库管理、危机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制定实施了完善的制度和控制流程;


营销业务控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市场营销、客户开发和客户服务制度,以保证在营销
业务中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以及对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和资料保全制度:公司制定了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证信息披露的
及时、准确和完整;在资料保全方面,建立了完善的信息资料保全备份系统,以及完整的会
计、统计和各种业务资料档案;


独立的监
察稽核制度:稽核监察部门有权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稽核检查,并保证
稽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
)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首先从总体上制定了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进
行辨识和评估,制定了风险控制原则。在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方针指导下,各部门根据各自
业务特点,对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揭示和梳理,有针对性地建立了详细的风险控
制流程,并在实际业务中加以控制。




3
)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检查


公司稽核监察部门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各业务活动中内部控制措施的实施
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
期的监察稽核,重点是业务活动中风险暴露程度较高的环节,以确保公
司经营合法合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遵循。




在确保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公司会根据新业务开展和市场变化情况,
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公司稽核监察部门在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的基础上,也会重点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
评估,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4
)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报告流程,各部门对于内部控制制度实施过程中出
现的失效情况须及时向公司高级管
理层和稽核监察部门报告,使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
部门及时了解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并作出妥善处理。



稽核监察部门在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监察中,对发现的问题均立即向公司高级管理层
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于重大问题,则通过督察长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
告。同时稽核监察部门定期出具独立的监察稽核报告,直接报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



3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保证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
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
1987

4

8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
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2]83



电话:
0755
-
83199084


传真:
0755
-
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
、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
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
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
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
总资产88,858.86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6.01%,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3.38%。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
资产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管理团队、基金券商产品团队、银保信托产品团队、养老金团队、
交易与清算团队、项目管理团队、稽核监察团队、基金外包业务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9
个职能团队,现有员工110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
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人等业务资
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
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
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
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
推出国内首个托管大数据平台,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
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
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
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
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
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
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
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2017年6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
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


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2018年1月招商银行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
险管理系统荣获2016-2017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
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荣膺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
管银行”奖;5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12月荣
膺2018东方财富风云榜“2018年度最佳托管银行”、“20年最值得信赖托管银行”奖。2019
年3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金报》“2018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6月荣获《财资》
“中国最佳托管机构”“中国最佳养老金托管机构”“中国最佳零售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
奖;12月荣获2019东方财富风云榜“2019年度最佳托管银行”奖。2020年1月,荣膺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6月荣获《财资》“中
国最佳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行政外包机构”三项大奖;10
月荣获《中国基金报》“2019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2021年1月,荣膺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1月荣获2020东方财富风云榜
“2020年度最受欢迎托管银行”奖项。


(二)主要人员情况

缪建民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2020

9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中央财
经大学经济
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
裁、董事长,曾兼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人
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
2013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
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
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7
月至
2013

5
月历任上
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
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汪建中先生,本行副行长

1991
年加入本行;
2002

10
月至
2013

12
月历任本行长
沙分行行长,总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佛山分行筹备组组长,佛山分行行长,武汉分行行
长;
2013

12
月至
2016

10
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公司金融总部总裁,期间先后兼任公司
金融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战略客户部总经理;
2016

10
月至
2017

4
月任本行业务总




兼北京分行行长;
2017

4
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行长。

2019

4
月起任本行副
行长。



刘波先生,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硕士研究生毕业,
1999

7
月加
入招
商银行
至今
,
历任招商银行重庆分行干部、总行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高级经理、总行资产负
债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深圳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副行长等职务,具有
20
余年银行从
业经验,在资产负债管理、资本管理、资产证券化、统计分析、金融同业、资产托管等领域
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853
只证券投资基金




(四)
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坚持守法经营、规
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
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部
控制及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风险管控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
稽核监察团队,负责部门内部风险
预防和控制;


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控制衡原
则,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监督制衡机制。



3

内部控制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团队和岗位,并
由全部人员参与。




2
)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险、审慎经
营为出发点,体现“内
控优先”的要求。




3
)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团队、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



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
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4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有效性包含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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