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时间:2022年02月14日 02:14:41 中财网
原标题:容大感光: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6 证券简称:容大感光 公告编号:2022-013

债券代码:124019 债券简称:容大定转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5%以上股东杨遇春先生、刘群英女士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7
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
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2022年1月20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505,484
股完成认购和股份登记。本次登记完成前公司总股本为188,104,018股,本次登记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为188,609,502股。


2022年2月13日,公司收到5%以上股东杨遇春先生、刘群英女士分别出具的《关
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截止2022年2月13日,公司5%以上股东杨遇春先生、刘群英女士因自身资金需
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了减持,现将减持情况说明如下:

(1)具体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注一)

杨遇春

集中竞价

2021年11月22日

41.96

80,000

0.0425

2021年12月1日

41.07

120,000

0.0638

2021年12月3日

41.45

110,000

0.0585

合计

310,000

0.1648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注一)

刘群英

大宗交易

2021年9月8日

37.31

700,000

0.3721

集中竞价

2021年9月8日

44.88

21,000

0.0112

2021年9月27日

38.43

70,000

0.0372

2021年9月28日

38.09

80,900

0.0430

2021年11月2日

39.61

250,060

0.1329

2021年11月3日

38.67

189,980

0.1010

2021年11月4日

39.15

190,000

0.1010

2021年11月9日

39.26

135,000

0.0718

合计

1,636,940

0.8702



注:(1)上述表格中减持比例是以总股本为188,104,018股计算得出的数据。


(2)上述表格中相关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以上股东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股份及之后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所获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杨遇春

合计持有股份

24,179,504

12.85

23,869,504

12.6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044,876

3.21

5,967,376

3.17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134,628

9.64

17,902,128

9.49




刘群英

合计持有股份

17,433,621

9.27

15,796,681

8.3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433,621

9.27

15,796,681

8.3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1)上述表格中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是以总股本为188,104,018股计算得出
的数据,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是以总股本为188,609,502股计算得出的数据。


(2)上述表格中相关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截至2022年2月13日,杨遇春先生、刘群英女士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实际
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超过减持计划上限。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以上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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