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C :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一号)

时间:2022年02月16日 10:16:06 中财网

原标题: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C :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一号)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2
2
年第

号)



































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
................................
................................
................................
...........
2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6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7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13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
2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
30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
................................
................................
.........
47
第七部分
基金的存续
................................
................................
................................
.................
48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与交易
................................
................................
.............................
49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与转换
................................
................................
.................
50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62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
72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资产
................................
................................
................................
.............
72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74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79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
81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84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85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
................................
.................
89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资产的清算
................................
.........................
99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102
第二十一部分
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
117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28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29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30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
................................
...........
131

重要提示




1、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由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终止分级运作变更而来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2】
1654号文核准募集。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3年
1月
14日起向
社会公开募集,于
2013年
1月
31日结束募集,并于
2013年
2月
6日获得
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自该
日起成立。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0年
12月
2日发布的《关于国泰国证房地产行
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房地产
A份额和房地产
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
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之房地产
A份额和房地产
B份额终止上市,并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国泰
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于
2021年
1月
1日生效,《国
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2、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中国证监会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核准以及对国泰国证
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终止分级运作
变更
为本基金的备案
,并
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3、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



1)选样空间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且满足下列条件的所有
A股:


1)非
ST、
*ST股票;


2)有一定上市交易日期,一般为六个月;


3)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



4)公司最近一年经营无异常、无重大亏损;


5)考察期内股价无异常波动;


6)备选范围与国证行业分类标准对应关系如下表所示:


指数简称

国证行业分类标准

一级行业

二级行业

国证地产

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和管理

房地产服务




2)选样方法


首先,计算入围选样空间股票在最近半年的
A股日均总市值和
A股日
均成交金额;


其次,对入围股票在最近半年的
A股日均成交金额按从高到低排序,
剔除排名后
10%的股票;


然后,对选样空间剩余股票按照最近半年的
A股日均总市值从高到低
排序,选取归属于房地产行业前
50只作为国证地产指数样本股,数量不足
则按实际数量选入。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国证指数网站,网址:
www.cnindex.com.cn。



4、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
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
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
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
做出
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
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
因经济、政治
、社会环境
等因素的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
系统
性风险,个别行业或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
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
人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产生的运作管理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以及由某
些不可抗力因素

造成的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可能出现跟踪误差控制未达
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需承受投资股指期货带来的市场风险、信用
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股指期货通常具有杠杆效
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并且由于股指期货定价复杂,不适当的
估值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



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
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
没有在规定的
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人带
来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特定原始权益人
破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
2)资产支持证券信
用增级措施相关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评级风险等与资产支持
证券相关的风险;
3)管理人违约违规风险、托管人违约违规风险、专项计
划账户管理风险、资产服务机构违规风险等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
4)政策风险、税收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
等其他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
部分基金资产
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
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时,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
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
风险、系统性风险和政策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
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与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境外基
础证券的发行人及境内外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
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
投资于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
投资存托凭证。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理
论上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
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业绩
并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人
做出
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
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
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投资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2年
2月
11日披露的《
国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类基金份额、降低基金
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更新了
相关内容,相关调整自
2022年
2月
16
日起生效。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

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
销售办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
信息披
露办法

”)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

“《
流动性风险
管理
规定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

国泰国证
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管理人没
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
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
关系
的基本法律文件,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与基金合
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
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招募说明书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
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由国泰
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变更而来


2、基金合同
:指《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3、招募说明书
或本
招募说明书:指《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4、托管协议:指《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上市交易公告书:指《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
交易公告书》


6、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7、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8、《基金法》: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9、《销售办法》:指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运作办法》:指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不时作出的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



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14、元:指人民币元


15、基金管理人: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8、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
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9、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0、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
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1、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
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

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
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指按照
基金合同第

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
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24、基金合同生效日:指《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合同》生效日,《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
日起失效


25、存续
期:指《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至
基金合同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2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27、申购: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按照
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8、赎回:指在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



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的行为


29、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
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30、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
额从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31、指令: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
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32、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
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和
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以及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位


33、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34、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
网点


35、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外的销售机构进行基金份
额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也
称为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36、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
用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等业务
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申购、场内赎



37、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
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38、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
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
系统


39、场外份额: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40、场内份额:指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4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



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42、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金电子披露网站。指定网站应当无偿向投资者提供基金信息披露服务


43、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基金投资者办理场外申购和场外
赎回等业务时需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
注册登记机构的注册登记系统


44、深圳证券账户:指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开设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基金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交易、场内申购和场内
赎回等业务时需持有深圳证券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
册登记机构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45、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

构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
情况的账户


4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7、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48、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9、
T 日:指投资者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放日


50、
T+n日:指
T日后(不包括
T日)第
n个工作日,
n指自然数


51、标的指数:指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


52、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
价的方式买卖基金份额
的行为


5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
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54、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
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
易单元)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55、跨系统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
A类基金份额在注册
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除经基金管理人另行
公告,
C类基金份额不能进行跨系统转托管


5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
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
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7、巨额赎回:本基金赎回申请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
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
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8、
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
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
份额;


59、
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
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


60、
销售服务费:指从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
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61、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62、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款项以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资产的价值总和


63、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6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
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
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
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6、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



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
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67、不可抗力: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


6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号
2层
22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号
8号楼嘉昱大厦
16层
-19层


成立时间:
1998年
3月
5日


法定代表人:
邱军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辛怡


联系电话:
021-31089000,
400-888-8688




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邱军,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93年
7月至
2002年
7月,
任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主任科员。

2002年
7月至
2007年
10月,任中
德住房储蓄银行部门经理。

2007年
10月至
2008年
8月,任中国建设银行
信用卡天津运作中心高级副经理。

2008年
8月至
2011年
4月,任中国建银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经理。

2011年
4月至
2014年
4月,任中投科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4年
4月至
2016年
11月,任中投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监事长、纪委书记。

2016年
11月至
2020年
4月,历任建投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

2020年
4月任公司党委书记。

2020年
12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



方光鹏,董事,博士研究生。

1990年
8月至
1994年
9月,任职于中国
科学院应用数学研究所。

1997年
7月至
2005年
1月,任职于中国建设银



行总行。

2005年
1月至
2007年
7月,任职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历任财会部高级副经理、股权管理部高级副经理。

2007年
7月至
2010年
6
月,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计
划财务部总经理。

2010年
6月起至今,历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长
期股权管理部高级业务副经理、战略发展部专职董事。其间,
2012年
7月

2013年
10月兼任建银饭店董事,
2013年
3月至
2014年
12月兼任宏源
证券监事。

2021年
3月至今,任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21年
3月起任公司董事。



何雅婧,董事,硕士
研究生。

2011年
8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工作,先后任长期股权投资部助理业务经理、业务副经理,战略发展部
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现任战略发展部高级业务副经理。

2020年
12月起
任公司董事。



Santo Borsellino,董事,硕士研究生。

1994-1995年在
BANK OF ITALY
负责经济研究;
1995年在
UNIVERSITY OF BOLOGNA任金融部助理,
1995-1997年在
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
SOFIPA SpA任金融分析师

1999-2004年在
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任股票保险研究员;
2004-2005年任
URWICK CAPITAL
LLP合伙人;
2005-2006年在
CREDIT SUISSE任副总裁;
2006-2008年在
EURIZONCAPITAL SGR SpA历任研究员
/基金经理。

2009-2013年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权益部总监。

2013-2019年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总经理。

2019年
4月起任
Investments
& 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e Governance Implementation & Institutional
Relations主管。

2013年
11月起任公司董事。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
FCII)及英国
特许保险师(
Chartered Insurer)。

1989年至
1994年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
公司营业部助理经理;
1994年至
1996年任中国保险(欧洲)控股有限公司
总裁助理;
1996年至
1998年任忠利保险有限公司英国分公司再保险承保
人;
1998年至
2017年任忠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
2002年至今任中意人
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2007年至今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2007年

2017年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3年至今任中意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
2017年至今任忠利集团大中华区股东代表。

2010年
6月起
任公司董事。



戴建元,董事,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

1994年
7月至
1998年
4月,
任福建省泉州电业局财务科会计。

1998年
4月至
2001年
3月,任福建省
电力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

2001年
3月至
2005年
8月,任福建省厦门市

业局总会计师。

2005年
8月至今,历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福建业务
部主任、直属营业部副主任(主持工作、正处级)、直属营业部主任、办公
室主任、审计部主任、副总经济师、首席风险师、总风险师。

2020年
12月
起任公司董事。



周向勇,董事,硕士研究生,
26年金融从业经历。

1996年
7月至
2004

12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
任科员。

2004年
12月至
2011年
1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任办公室高级业务经理、业务运营组负责人。

2011年
1月加入国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任总经
理助理,
2012年
11月至
2016年
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6年
7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董事。



黄晓衡,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75年
7月至
1991年
6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工作,先后任职于计划处、信贷处、国际
业务部,历任副处长、处长。

1991年
6月至
1993年
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
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

1993年
9月至
1994年
7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纽约
代表处首席代表。

1994年
7月至
1999年
3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
历任国际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总经理、会计部总经理。

1999年
3月

2010年
1月,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总监、公司管委会
成员、顾问。

2010年
4月至
2012年
3月,任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
港)董事总经理。

2013年
8月至
2016年
1月,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2017年
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群,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1986年
6月至
1999年
1
月在中国财政研究院研究生部(原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研究生部)工作,历任
讲师、副研究员、副主任、主任。

1991年起聘任中国财政研究院研究生部
硕士生导师。

1999年
1月至
2003年
6月在沪江德勤北京
分所工作,历任
技术部
/企业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总监,管理咨询部总监。

2003年
6月至



2005年
11月,在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部总经理。

2005年
11月至
2016年
7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简称

CEC”),历任审计部副主任、资产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

2014年
9月至
2016年
7月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副会长,
2016年
8月至
2018年
1月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顾问。

2012年
3月至
2016年
7月,担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在
CEC工作期间,

2016年
11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投资的境内外多个
公司担任董事、监事。

2017年
5月至
2021年
6月任首约科技(北京)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
8月起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年
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爽,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92年
8月至
2001年
2
月,在交通银行工作,历任研究开发部规划开发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管
商业银行研究员,办公室条法处主管法律员、副处长、处长。

2001年
2月

2019年
9月,在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
任法律部副主任、法律
部主任、董事、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2年
6月至
2007年
8
月,兼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法律部副主任。

2004年
9月至
2019年
5
月,历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行政总裁、首席执行
官、党委书记。

2015年
6月至
2019年
5月,任中国飞机租赁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主席、执行董事。

2019年
5月至
2019年
11月,负责筹备中国光大控
股有限公司下属的大湾区基金。

2019年
11月至
2020年
6月,任中集资本
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中集资本(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



2020年
7月至今,任绅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及执行合伙人。

2020

12月起任公司董事。



冯丽英,独立董事,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

1984年
9月至
1987年
6
月,任北京第二轻工业总公司科员。

1987年
7月至
1998年
9月,历任中国
建设银行人事部劳动工资处副处长、处长。

1998年
9月至
1999年
9月,任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

1999年
9月至
2005年
9
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期间
兼任中国耀华浮华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宏源证券公司监事长。

2005年
9月至
2011年
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



经理级)。期间兼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

2011年
2月至
2015年
11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养老金业务部总经理。

2015年
11月至
2019年
7月,
任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2020年
12月起任公司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梁凤玉,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1994年
8月至
2006

6月工作于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曾任支行副行长、部门副总经理。

2006年
7月至
2012年
8月工作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
2007

4月至
2008年
2月任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2012年
9月

2014年
8月任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4年
12月起任公司
监事会主席。



Yezdi Phiroze Chinoy,监事,大学本科。

1995年
12月至
2000年
5月

Jardine Fleming India任公司秘书及法务。

2000年
9月至
2003年
2月,

Dresdner Kleinwort Benson任合规部主管、公司秘书兼法务。

2003年
3
月至
2008年
1月任
JP Morgan Chase India合规部副总经理。

2008年
2月至
2008年
8月任
Prudential Property Investment Management Singapore法律及
合规部主管。

2008年
8月至
2014年
3月任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Singapore
Limited东南亚及南亚合规部主管。

2014年
3月至今在
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工作,历任首席执行官、执行董事。

2021年
7月起兼任
Elite
Commercial REIT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4年
12月起任公司监事。



李箐,监事,研究生。

1997年
7月至
1997年
8月,中国电力信托投资
有限公司资金部员工。

1997年
8月至
1999年
7月,中电信实业开发总公
司财务部员工。

1999年
7月至
1999年
12月,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财务部员工。

2000年
1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
处长、主任助理、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主任,现任审计部主任。

2020年
12月起任公司监事。



邓时锋,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天同证券。

2001年
9月加盟国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2008年
4月至
2018

3月
任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09年
5月

2018年
3月任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区位优势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年
9月至
2015年
3月任国泰估值优



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基金经理,
2015年
9月至
2018年
3月任
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年
7月至
2020年
7月
任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
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的基
金经理,
2021年
9月起任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7年
7月至
2019年
3月任投资总监(权益),
2019年
4月至
2020年
7月任投资总监(
FOF),
2020年
8月起任投资总监(权益)。

2015

8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吴洪涛,监事,大学本科。曾任职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
7月至
2008年
1月,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经理。

2008年
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工程师、运营管理部总监
助理、运营管理部副总监,现任运营管理部总监。

2019年
5月起任公司职
工监事。



宋凯,监事,大学本科。

2008年
9月至
2012年
10月,任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上
海分所助理经理。

2012年
1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审计部总监助理、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现任审计部总监、风险管理
部总监。

2017年
3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邱军,董事长,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周向勇,总经理,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畔,硕士研究生,
16年金融从业经历。

2006年
7月至
2021年
9月
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资产处置部业务副经理,企
业管理部业务经理,办公室业务运营处高级业务副经理、负责人,党委办公
室主任助理,办公室(党办、董办、监办)副主任、主任等。

2021年
9月
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

2021年
10月起担任公司副总
经理。



张瑞兵,博士研究生

16年金融从业经历。

2006年
7月至
2021年
9
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股权管理部业务副经理、
业务经理,资本市场部业务经理,策略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公开市场投资
部助理投资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组负责人、处长、总经理助理、副
总经理、总经理等。

2021年
9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



员。

2021年
10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玮,硕士研究生,
22年金融从业经历。

2000年至
2004年,在申银
万国证券研究所任分析师。

2004年至
2007年,在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高级研究员、基
金经理。

2007年至
2015年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
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监、权益投资总监等职务。

2015年至
2019年
2月在敦
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

2019年
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2021年
3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辉,大学本科,
22年金融从业经历。

1997年
7月至
2000年
4月任
职于上海远洋运输公司,
2000年
4月至
2002年
12月任职于中宏人寿保险
有限公司,
2003年
1月至
2005年
7月任职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05

7月至
2007年
7月任职于
AIG集团,
2007年
7月至
2010年
3月任职于
星展银行。

2010年
4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富大学负
责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财富大学)及行政管理部负责
人,
2015年
8月至
2017年
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7年
2月起担任公
司副总经理。



封雪梅,硕士研究生,
24年金融从业经历。

1998年
8月至
2001年
4
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2001年
5月至
2006年
2月任职
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高级产品经理;
2006年
3月至
2014年
12月
任职于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总监、北
京分公司总经理、总
经理助理;
2015年
1月至
2018年
7月任职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总经理助理;
2018年
7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



倪蓥,硕士研究生,
21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新晨信息技术有限责任
公司项目经理;
2001年
3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
总监、信息技术部兼运营管理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9年
6月起担
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刘国华,博士研究生,
28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职于山东省国际信托
投资公司、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
4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先后担任产品规划部总监、公司首席产品官、公司首席风险官,
2019年
3月起担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谢东旭,硕士研究生,
11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任职于中信证券、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7月加入国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理。

2019年
11月至
2020年
12月任国
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年
11月起
任国泰中证
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
证券
投资基金(
LOF)和国泰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年
8月起兼任国泰上证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2021年
1月起兼任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
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变更而来)、国泰沪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上证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年
7月起兼任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LOF)、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煤炭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
金、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和国泰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年
12月起兼任国泰沪

3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本基金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1年
7月
20日
由徐成城担任基金经理,自
2021年
7月
21日起至今由谢东旭担任基金经理。



5、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投研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相关人员中产生。公司总经理可以推荐上述
人员以外的投资管理相关人员担任成员,督察长和运营体系负责人列席公
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法规和
基金合同,审议并决策公司投资研究部门提出的公司整体投资策略、基金
大类资产配置原则,以及研究相关投资部门提出的重大投资建议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


周向勇:总经理


执行委员:


张玮:副总经理


委员:


邓时锋:投资总监(权益)


吴向军:投资
总监(海外)、国际业务部总监


胡松:投资总监(养老金)、养老金及专户投资(事业)部总监


索峰:投资总监(固收)、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总监


孙蔚:研究部总监


6、上述成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基金管理人职责


1、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和注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
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



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
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
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
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
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
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
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规定,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
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且不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
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
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运作中面临的风险,保证经营活动的合
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制定了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
施,形成了公司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内部会计控
制、风险管理控制和监察稽核制度等公司运营的各个方面,并通过相应的
具体业务控制流程来严格实施。




1)内部风险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
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
稽核监察部门

稽核监察部门
保持高
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
查;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形成一种相
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保持与业务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
制度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
上;


5)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
则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
部会计控制制度,实现了职责分离和岗位相互制约,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
准确、完整,并保证各基金会计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的相互独立,保护基金
资产的独立、安全。




3)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为有效控制管理运营中的风险,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风险管理控
制制度,其内容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主要包括:岗位分离和空间分离
制度、投资管理控制制度、信息技术控制、营销业务控制、信息披露制度、
资料保全制度和独立的稽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以及相应的业务控制流程
等。通过这些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公司面临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
效的控制。




4)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实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通过对
稽核监察部门
充分授权,对公
司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况和有效
性进行全面的独立监察稽核,确保公司经
营的合法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



2、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要素



1)控制环境


公司经过多年的管理实践,建立了良好的控制环境,以保证内部会计
控制和管理控制的有效实施,主要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的组织
结构和分级授权、注重诚信并关注风险的道德观和经营理念、独立的监察
稽核职能等方面。



1)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科学的治理结构,目前有独立董事
4名。董事会
下设提名及资格审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对公
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发展规划进行决策及监督;


2)在组织结构方面,公司设立的执行委员会、投资决策委
员会、风险
管理委员会等机构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决策
和监督控制。同时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和风险控制责任,既
相互独立,又相互合作和制约,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构、决策授权和风险控



制体系;


3)公司一贯坚持诚信为投资人服务的道德观和稳健经营的管理理念。

在员工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观念,形成了诚信为本和稳健经营的企
业文化;


4)公司
稽核监察部门
拥有对公司任何经营活动进行独立监察稽核的权
限,并对公司内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提出改进建议。




2)控制的性质和范围


1)内部
会计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核算的独
立性、全面性、真实性和及时性。



首先,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会计制度和准则,制定了完善
的公司财务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以及会计业务控制流程,做好基金业务和
公司经营的核算工作,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基金运作情况和公司
财务状况。



其次,公司将基金会计和公司财务核算从人员上、空间上和业务活动
上严格分开,保证两者相互独立,各基金之间做到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
证基金资产和公司资产之间、以及各基金资产之间的相互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岗位
职责分离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控
制、独立稽核等制度,确保在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中做到对资源的有
效控制、有关功能的相互分离和各岗位的相互监督等。



另外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和财务
费用审批制度,加强成本控制和监督。



2)风险管理控制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主要包括:


岗位分离和空间隔离制度:为保证各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公司建立了
明确的岗位分离制度;同时实行空间隔离制度,建立防火墙,充分保证信息
的隔离和保密;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通过建立完整的研究业务控制
、投资决策控制、交
易业务控制,完善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策职能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风
险控制职能,实行投资总监和基金经理分级授权制度和股票池制度,进行



集中交易,以及风险管理部对投资交易实时监控等,加强投资管理控制,做
到研究、投资、交易、风险控制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有效控
制操作风险;建立了科学先进的投资风险量化评估和管理体系,控制投资
业务中面临的市场风险、集中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
业绩绩效评估体系,对投资管理的风险和业绩进行及时评估和反馈;


信息技术控制:为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
,公司在硬件设备运
行维护、软件采购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库管理、危机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制
定实施了完善的制度和控制流程;


营销业务控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市场营销、客户开发和客户服务制
度,以保证在营销业务中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以及对经营风险的有效
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和资料保全制度:公司制定了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在资料保全方面,建立了完善的信息资
料保全备份系统,以及完整的会计、统计和各种业务资料档案;


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
稽核监察部门
有权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
稽核检查,并保证稽
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首先从总体上制定了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
面临的主要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估,制定了风险控制原则。在风险管理委员
会总体方针指导下,各部门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对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风险
点进行了揭示和梳理,有针对性地建立了详细的风险控制流程,并在实际
业务中加以控制。




3)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检查


公司
稽核监察部门
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各业务活动中内
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察稽核,重点是业务活动中
风险暴露程度较高的环节,以确保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
的有效遵循。



在确保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公司会根据新业务开展
和市场变化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公司经
营活动的变化。公司
稽核监察部门
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



稽核的基础上,也会重点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
改进建议。




4)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报告流程,各部门对于内部控制
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失效情况须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和
稽核监察部门
报告,使公司高级管理层和
稽核监察部门
及时了解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并
作出妥善处理。



稽核监察部门
在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监察中,对发现的问题均立即
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于重大问题,则通过督察长
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同时
稽核监察部门
定期出具独立的
监察稽核报告,直接报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保证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
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基
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维护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10

31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
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24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
010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
95566


二、
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
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
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
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RQFII

QDII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
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
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
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21

6

3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931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
境内基金
885
只,
QDII
基金
46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
型、指数型、
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
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
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
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

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
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
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
部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
”、“
AAF01/06


ISAE3402
”和

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20
年,
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
ISAE3402
”和“
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
资产的安全。



五、
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
资指令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
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
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
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份额
销售
机构


1、
场外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信息


1


国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号
8号楼嘉昱大厦
16层
-19层


客户服务专线:
400-888-8688,
021-31089000


传真:
021-31081861


网址:
www.gtfund.com


2


国泰基金


电子交易平



电子交易网站:
www.gtfund.com登录网上交易页面


智能手机
APP平台

iPhone交易客户端

Android
交易客户端

“国泰基金
”微信交易平台


电话:
021-31089000


联系人:
赵刚





2)
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信息

1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95599.cn

2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

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
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
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7

上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客服电话:95594
网址:www.bosc.cn

8

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客服电话:95508
网址:www.cgbchina.com.cn

9

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
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
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客服电话:95511-3、95501
网址:www.bank.pingan.com

10

宁波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11

上海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中融
碧玉蓝天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客服电话:021-962999
网址:www.srcb.com




12

浙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客服电话: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13

东莞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客服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14

江苏江南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客服电话:0519-96005
网址:www.jnbank.com.cn

15

天相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
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
C座505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16

鼎信汇金(北
京)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40号院1号
楼3层3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40号院1号
楼3层306室
法定代表人:齐凌峰
客服电话:400-158-5050
网址:www.9ifund.com

17

深圳市新兰德
证券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
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
富卓大厦A座7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8.jrj.com.cn

18

腾安基金销售
(深圳)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