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核心竞争力混合 : 金信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直销柜台开通转换转入业务
金信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在直销柜台开通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2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金信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金信核心竞争力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93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5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金信核心竞争 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信 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年2月16日 注:1、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本基金仅在直销柜台开放转换转入业务。 2 日常转换转入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入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 规定公告暂停转入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入。投资人在基 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转换转入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该转换转入申请视为下 一个开放日转换转入申请。 3 日常转换业务 3.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换申购补差费两部分,转换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 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的差额计算收取。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3.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在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上开放办理与其他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 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转入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 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换出基金及拟转换入 基金的销售。 (2)单笔转换入申请不受转换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限制。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基金转换 将导致其在该销售机构所持有的剩余基金份额低于规定限额的(具体限额参见相关公告和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应申请一并转换。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转 入到本基金的单笔转换申请份额最低为1 份。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换出方的基金必须 处于可赎回状态,转换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否则,转换申请将确认为失败。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换出、转换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础进行计算。 (5)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 性确认,办理转换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换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 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基金转换中净转换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10%的情况,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换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换出或部分转换出,并且对于基金转换出和基 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确认比例。在转换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换出申请将 不予以顺延。 (7)持有人对转换入基金的份额持有期限自转换入确认之日算起。 (8)转换和赎回业务均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在T+1 日(T 日为开放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指定媒体,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在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开放转换转入事项予以说明。投资 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jxfunds.com.cn)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等材料;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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