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 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近日,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收到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45,371,2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1.59%)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 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上述股东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17,45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9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一、 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东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并为一致行动人。李漫铁先生任公司董事长、总裁。王丽珊女士任公司 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减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名称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直接及间接持股数 (股) 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 (%) 李漫铁 董事长、总裁 95,728,259 27.39% 王丽珊 副董事长 44,106,516 12.62% 李琛 -- 5,536,491 1.58% 合计 145,371,266 41.5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人姓名:李漫铁、王丽珊、李琛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 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2%。 (5)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 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 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6)减持数量和比例:预计在上述期间内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7,455,000 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99%。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股东分别计划减持详情如下: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比例(%) 李漫铁 董事长、总裁 10,000,000 2.86% 王丽珊 副董事长 6,455,000 1.85% 李琛 -- 1,000,000 0.29% 合计 - 17,455,000 4.99% 注1:表格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8)上述股东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反上 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 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 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 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 营产生影响。 四、 备查文件 1、减持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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