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股份:浪莎股份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继续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 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 2 2 - 0 0 2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 继续 质押 公告 本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本次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解除持有本公司质押股 份750万股,占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07%。 . 本次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质押持有本公司股 份75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07%。 . 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本公 司股份320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7.12%。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32.92%。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 2 2 年 2 月 1 7 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 公司 或浪莎集团 ”)告知函,告知了关于该公司 解除持有本公司质押 股份 继续质押 情况 。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格式指引相关规定,现 将本次控股股东持有股份解除质押 继续质押 情况公告如下: 一、质押解除 1 、 该公司 于2018年11月7日将持有浪莎股份其中的750 万股 股份 质押给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用于质押借款担保。质押到 期, 于 20 2 2 年 2 月 1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了 所持 浪莎股份750万股解除质押手续。 2 、 本次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 解质股份 (股) 7 , 5 00,000 占 其所持股份 比例 ( % ) 18.0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7.71 解质时间 20 2 2 年 2 月 1 6 日 持股数量(股) 41,495,355 持股比例( % ) 42.68 剩余被质押 股份数量(股) 2 4 , 5 00,0 00 剩余被质押 股份数量 占 其所持 股份 比例 ( % ) 59.04 剩余被质押 股份数量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 ) 25.20 3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为用于后续 继续 质押 。 二、质押股份 (一)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 控股股 东 本次质 押股数 (万股) 是否 为限 售股 是否 补充 质押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质押融 资资金 用途 浪莎集团 是 7 50 否 否 20 2 2 年 2 月 16 日 202 7 年 2 月 1 5 日 浙商 银行 股 份有限公司 义乌分行 18.07 7.71 补充流 动资金 合计 / 7 50 / / / / / 18.07 7.71 / (二)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 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质权人知悉相关股份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 的情况,以及与质权人就相关股份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时处置方式的 约定。 (三) 截至 本 公告披露日 浪莎集团 累计质押 持有 本 公司 股份 给 浙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合计175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数的 42.17 % 。 (四)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 本 公告披露日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 比例 本次质押 前累计质 押数量 (万股) 本次质押 后累计质 押数量(万 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 份中限售 股份数量 已质押股 份中冻结 股份数量 未质押股 份中限售 股份数量 未质押股 份中冻结 股份数量 浪莎集团 4149.5355 42.68 2 4 50 3200 77.12 32.92 0 0 0 0 合计 4149.5355 42.68 2 4 50 3200 77.12 32.92 0 0 0 0 (五 ) 控股股东质押 情况 补充说明 本次质 押后,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比例达到 77.12% ,超 过 50% ,按照相关规定,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1 、 公司控股股东 浪莎集团 未 来一年内 (含半年内) 到期的质押 股份数量为 1000 万 股、对应融资余额为 5230 万 元 。 公司控股股东 浪莎集团 资信状况良好, 资金流动性正常,具备质 押融资借款的偿还 能力, 股份质押事项相关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波 动到 预警 线或平仓线, 浪莎集团 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补充质押、提前偿还等。 2 、 公司 控股股东 浪莎集团 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 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 、 公 司 控股股东 浪莎集团 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 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造成影响。 4 、 公司 控股股东 浪莎集团 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 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 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上市 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的 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 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5 、 公司 控股股东 浪莎集团 的本次 继续 质押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 业绩补偿义务。 (六 ) 其他事项 本次 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 质押事项为控股股东部分股 份 质押 到期解除后继续 质押 融资 , 涉及融资资金金额变化。 后续若出现相关 风险, 浪莎集团 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目前此次质押的风险在可控范 围内 。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 2 2 年 2 月 1 7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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