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阳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数量过半且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2年02月17日 20:30:57 中财网
原标题:润阳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数量过半且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920

股票简称:润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数量过
半且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童晓玲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本次权益变动后,童晓玲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24,669股,占公司总股本
4.424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披
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童晓玲持有
公司股份5,562,6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27%,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1,390,667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907%。


2022年2月17日,公司收到童晓玲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童晓玲本次减持股份
数量已达到1%且数量过半。本次权益变动后,童晓玲持有公司股份4,424,669股,
占公司总股本4.424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披


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童晓玲

大宗交易

2月15日-2
月17日

26.9500

1,138,000

1.1380%

合计

1,138,000

1.1380%



注:1、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2、若出现各分项
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
比例(%)

童晓玲

合计持有股份

5,562,669

5.5627

4,424,669

4.4247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1,390,667

1.3907

252,667

0.2527

有限售条件股份

4,172,002

4.1720

4,172,002

4.1720



注:1、童晓玲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以上年最后一个
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2、
本次权益变动后,童晓玲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股份变动达到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童晓玲

住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朝阳街道闻波兜小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17日

股票
简称

润阳科技

股票代码

300920

变动
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113.8000

1.1380

合计

113.8000

1.138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556.2669

5.5627

442.4669

4.424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9.0667

1.3907

25.2667

0.2527

有限售条件股份

417.2002

4.1720

417.2002

4.172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向、计划

是. 否□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童晓玲持有公司股份5,562,6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27%,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1,390,667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90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童晓玲本次减持与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
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
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购买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童晓玲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童晓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童晓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了承诺,截至本公告日,
童晓玲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后,童晓玲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童晓玲不属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童晓玲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
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童晓玲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
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股东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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