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榜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2年02月17日 21:06:14 中财网

原标题:标榜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九村蒙娜路1号)




画着卡通图案
中度可信度描述已自动生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logo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文本
描述已自动生成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室




特别提示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
标榜
股份”)
股票将于
2022年
2月
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
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
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
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
股份有
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以下简称

招股说明书”)
中的
相同。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
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
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风险因素


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
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
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价格为
40.25元
/股,不
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
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
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
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
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年修订),标榜股份所属行业为
汽车制造业,行业代码为“
C36”。截至
2022年
1月
27日(
T-
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3.07倍。



截至
2022年
1月
27日(
T-
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2020年扣
非前
EPS(元
/股)


2020年扣
非后
EPS(元
/股)


T-
4日股票
收盘价(元
/股)


对应的静态市
盈率
-
扣非前

2020年)


对应的静态
市盈率
-
扣非
后(
2020年)


川环科技


300547.SZ


0.52


0.48


13.90


26.73


29.19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2020年扣
非前
EPS(元
/股)


2020年扣
非后
EPS(元
/股)


T-
4日股票
收盘价(元
/股)


对应的静态市
盈率
-
扣非前

2020年)


对应的静态
市盈率
-
扣非
后(
2020年)


鹏翎股份


300375.SZ


-
0.10


-
0.36


3.85


-
39.83


-
10.60


腾龙股份


603158.SH


0.44


0.40


14.50


32.62


36.11


中鼎股份


000887.SZ


0.41


0.24


21.01


51.67


86.37


天普股份


605255.SH


0.47


0.42


14.76


31.58


35.48


平均值


35.65


46.79




数据来源:
Wind资讯,数据截至
2022年
1月
27日(
T-
4日)。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
2020年扣非前
/后
EPS=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归母净利润
/T-
4日总股本;



3:计算市盈率平均值时剔除了负值影响;



4:《招股
说明
书》披露的可比公司中,溯联股份尚未上市,因此未纳入可比公司估值对比。



本次发行价格
40.25元
/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
后市盈率为
29.9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低于可比公司
2020年扣非后
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
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
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
险。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
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
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
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本公司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
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
10%,
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9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21,337,49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
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
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
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
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
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
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
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
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
本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


章节,特别提
醒投资者注意

风险因素


中的下列风险: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达
80.56%、
88.85%、
91.84%和
88.04%,客户相对稳定且集中度较高,主要原因包括:其一,我国汽车工业发展路径造
成了汽车整车厂商的集中度较高,而公司与一
汽大众、上汽大众等形成了稳定的业务合
作关系,该等客户在国内汽车市场占有率较高,导致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二,整车
厂商往往需要对零部件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认证过程,在供应商通过认证后双方往往保持
非常稳定的合作关系,且整车厂商为保证供货质量和及时性,对
具体
零部件一般仅向认
证后的供应商采购。



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因宏观经济周期波动或其自身市场竞争力下降导致生产计划
缩减、采购规模缩小,或因本公司产品无法满足客户需求
,将可能导致公司与主要
客户
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负面影响。

具体而言,从销售端看,
报告期
内公司对“大众系”客户存在一定业务依赖,若未来“大众系”发动机设计方案



变更或者其他竞争者成功参与到新产品合作中,则可能导致公司业务份额缩小,销售规
模出现一定下滑;从资金端看,客户集中度较高使得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客户集中度较高,
若未来主要客户出现经营情况恶化的情况,则会导致公司发生应收账款大额坏账,从而
对公司经营性资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供应和价格波动风险

在汽车行业中,整车厂、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原材料企业组成了一体化供应链体系,
为保证交付最终用户的产品质量,整车厂会对采购源头进行控制,保证所采购产品
符合
规定要求。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阀泵等功能件、塑料件、橡胶件、塑料粒子等,若主要
原材料供应不及时或质量不稳定,将会影响公司与汽车整车厂商的稳定合作。由于原材
料成本占产品营业成本比例较高,如原材料价格受宏观经济、政治环境、汇率波动、国
际石油价格等外部因素影响而大幅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主要原材料中阀泵等功能件、塑料件、橡胶件除因汇率波动影响进口零部件价格以
及部分供应商根据年降要求而下调采购价格外,量产产品的阀泵等功能件、塑料件、橡
胶件采购单价基本保持稳定,公司与相关供应商的采购定价不可随意
调节,该类原材料
的采购价格不存在周期性波动的特征。公司主要原材料塑料粒子的具体性能、规格参数
及生产用途不同,采购价格差异较大,采购价格随行就市,改性塑料粒子的采购价格受
上游基础材料价格波动呈现程度不等的周期性波动特征。



报告期内,公司塑料粒子耗用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5.23%、
11.11%、
11.10%和
14.90%,假设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塑料粒子单价上涨
10%,公司报告期
内的综合毛利率将分别下降
1.12%、
0.79%、
0.77%和
1.00%。公司在新产品开发、报价
过程中,会充分考虑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向客户进行报价,尽可能使得新产品的销售价
格能够覆盖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向下游传导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但对于已取得
定点信的产品,在塑料粒子原材料大幅上涨导致成本上升的情况下,虽然公司会充分与
客户进行协商争取上调产品销售价格或减少年降幅度,但涨价风险难以及时有效向下游
客户进行传导。虽然塑料粒子耗用成本占比相对较小,且公司会采取备货、技术改进提
高成品率等措施,但如果塑料粒子价格大幅上涨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导
致公司毛利率和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进而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三)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汽车零部件行业与整车产业存在着密切的联动关系,整车产业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周
期密切相关,因此汽车零部件行业受下游整车行业、国民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而具有一
定的周期性。汽车产业在宏观经济上行阶段通常发展较为迅速,并带动汽车零部件行业
产销量的增长。近几年,全球经济仍处在危机后调整期,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经济
增长依然较为疲弱;受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国内经济发展的增速也
有所放缓,汽车产业发展迎来新的挑战。因此,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和汽车整车产业持续
下行,可能导致公司整车厂商等下游客户的采购需求下降,最终影响
公司的业绩水平。



(四)行业政策风险

汽车工业是我国支柱产业之一,汽车零部件制造业是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汽
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与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紧密关联。近年来我国连续出台了多项
汽车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推动了我国汽车整车行业和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快速增长。随
着我国汽车工业的蓬勃发展,我国汽车的产销量和保有量不断提高,相关交通拥堵、环
境污染等问题也随之凸显,目前部分特大型城市已经出台了一些汽车消费的调控措施;
如果未来国家或者地方政府出台更多的汽车消费管控措施,将对包括公司在内的汽车工
业企业的经营业绩造成不
利影响。



(五)市场开拓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客户家数分别为
22家、
20家、
23家和
12家,对新增客户的
销售收入分别为
886.70万元、
310.08万元、
982.30万元和
109.8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2.77%、
0.55%、
1.55%和
0.46%。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客户销售占比相
对较低主要原因为:公司的现有主要客户订单占据了公司大部分产能,同时汽车整车厂
商及其一级供应商均有严格的供应商准入标准和体系,对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前期认证流
程较长,汽车零部件企业从定点信到实现大规模量产亦需一定的时间。

公司产品属于汽
车核心零部件,汽车整车厂商和发动机制造商在选择供应商时,一般采取严格的采购认
证制度,供应商一旦通过该采购认证,通常能够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随
着我国汽车产业
不断
升级,整车厂商对零部件产品技术性能

要求越来越高,如果公司
在同步研发、工艺技术、产品质量、供货及时性等方面无法达到整车厂的要求,

可能
存在公司新产品无法顺利通过客户采购认证、
新客户开发效果不佳、
无法顺利开拓新市
场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六)疫情影响风险

2020年
1月起,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开始蔓延,受
国内疫情影响,
根据中国汽车工
业协会《
2020年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2020年全年
国内
乘用车产销量分别为
1,999.4
万辆和
2,017.8万辆,同比下降
6.5%和
6.0%。尽管目前国内疫情已得到
有效
控制,

国际疫情
仍在持续

汽车市场需求

全球经济不利影响下降明显。

目前

国内
汽车零部
件企业已
基本
恢复常态化生产,但
境外
原材料供应、
出口销售、国际
物流运输
等方面仍
不同程度受限,
下游整车
厂商
需求
有所下降
。若全球
疫情持续蔓延、无法得到全面控制,
将对汽车整体产业及包括公司在内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造成不利影响。



(七)与主要供应商德国AFT合作不利、并与其境内合资企业产生竞争的风险

2018年至
2020年及
2021年
1-
6月,公司向德国
AFT采购金额分别为
6,714.93万
元、
15,223.18万元、
15,057.26万元及
5,478.78万元,占各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28.07%、
37.01%、
36.81%、
34.39%,德国
AFT是公司第一大原材料供应商。

2017年
7
月,德国
AFT在境内设立合资
企业爱孚罗德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开拓国内业务,
目前爱孚罗德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尚未向“大众系”客户直接批量供货,但正在
推广燃油管总成等产品,未来其产品如能通过相关测试,获得“大众系”认可并具备批
量供货能力,将与公司形成直接竞争。报告期内,德国
AFT与公司产生合同纠纷,并

2020年
8月向公司寄送了律师函件,请求公司承担呆滞库存及前期投入的损失共计
76.54万欧元,经公司确认需承担德国
AFT的损失为
14.81万欧元并已计提相应预计负
债,具体情况参见招股
说明
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公司的采购情况
和主要
供应商”之“(三)报告期公司前五名原材料主要供应商情况”之“
3、(
2)公司与德国
AFT的合同纠纷”。前述合同纠纷所涉金额较小,且
2020年以来公司已逐步实现相关
零部件的国产化自制替代。自德国
AFT设立境内合资企业及合同纠纷发生以来,公司
与德国
AFT的业务正常开展,产品的定购与交货正常。



在整车厂主导及商业利益等因素考量下,公司与德国
AFT的合作保持稳定,但如
果未来公司与德国
AFT的合作发生不利变化,且公司未能及时开发相关零部件合格替
代供应商或实现自制,公司原材料供应可能出现较大风险;若未来公司与爱孚罗
德汽车
部件(苏州)有限公司产生直接竞争且公司无法在生产工艺、产品性能、产品研发、同
步开发能力等方面保持较强的竞争优势,则在竞争中可能处于不利地位,从而对公司的



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八)新能源汽车领域业务拓展的风险

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21-
2035年)》以及《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
线图
2.0》,到
2025年国内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将达新车销售总量的
20%左右,至
2035
年,我国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年销量各占
50%,汽车产业将逐步实现电动化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尼龙管路及连接件产品主要配套
应用于传统能源汽车,报告期各期配
套应用于新能源车型的冷却系统连接管路、连接件产品及精密注塑件等产品的销售情况
及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应
用领域


产品类型


2021年
1-
6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销售收入


销售
占比


销售收入


销售
占比


销售收入


销售
占比


销售收入


销售
占比


PHEV


连接件


944.54


4.07%


1,116.25


1.80%


278.79


0.51%


24.87


0.08%


冷却系统
连接管路


88.60


0.38%


502.50


0.81%


100.36


0.18%


-


-


精密注塑

及其他


2.29


0.01%


8.49


0.01%


3.86


0.01%


0.70


0.00%


小计


1,035.42


4.46%


1,627.24


2.63%


383.02


0.70%


25.57


0.08%


EV


连接件


225.81


0.97%


154.89


0.25%


11.87


0.02%


-


-


冷却系统
连接管路


194.97


0.84%


47.65


0.08%


2.79


0.01%


-


-


精密注塑

及其他


52.89


0.23%


39.42


0.06%


-


-


-


-


小计


473.67


2.04%


241.96


0.39%


14.66


0.03%


-


-


FCV


连接件


0.77


0.00%


-


-


-


-


-


-


精密注塑
件及其他


0.69


0.00%


-


-


-


-


-


-


小计


1.47


0.01%


-


-


-


-


-


-


合计


1,510.56


6.50%


1,869.20


3.02%


397.68


0.73%


25.57


0.08%




报告期内,公司配套新能源汽车型的冷却系统连接管路、连接件产品、精密注塑件
及其他的销售规模分别为
25.57万元、
397.68万元、
1,869.20万元和
1,510.56万元,占
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8%、
0.73%、
3.02%和
6.50%。从产品类型上看,应用于
新能源车型的连接件产品收入分别为
24.87万元、
290.66 万元、
1,271.14万元和
1,171.12
万元,冷却系统连接管路产品收入分别为
0万元、
103.15万元、
550.14万元和
283.57
万元。从产品应用领域上看,应用于
PHEV车型的
产品收入分别为
25.57万元、
383.02


万元、
1,627.24万元和
1,035.42万元,应用于
EV车型的产品收入分别为
0万元、
14.66
万元、
241.96万元和
473.67万元。

2020年及
2021年
1-
6月,公司新能源车型产品收入
实现快速增长,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公司向上汽大众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供应的
467C
等电池冷却管总成产品
2020年以来逐步实现量产配套,另一方面,公司向
Teklas、鹏
翎股份等客户销售的应用于
PHEV车型的连接件产品收入实现快速增长。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
2020年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2020年我国新能
源汽车销量
136.7万辆,占市场份额比例为
5.40%,虽然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
率较低,但未来若公司未能较好契合乘用车技术路线发展趋势致使新能源领域客户开拓
不及预期,或自身产品未能与下游整车厂在新能源领域保持同步开发并实现量产配套供
应,则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无法匹配市场需求变化使得销售规模下滑,从而对经营业绩构
成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
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以下
简称

本次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许可
[2022]3号



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1、同意
标榜
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
标榜
股份
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
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
标榜
股份
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
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
业板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
2022〕
157号

,同意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


标榜
股份”,证券代码


30118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的
21,337,49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2年
2月
21日起可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深圳
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股票上市
相关信息


(一)
上市地点
及上市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


(二)
上市时间:
2022年
2月
21日


(三)
股票简称:
标榜
股份


(四)
股票代码:
301181


(五)
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
90,000,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

22,500,000股
,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
21,337,494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
68,662,506股


(九)
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发行无
战略配售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
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

重要承诺事项”之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
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
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
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

式进行。

网下发行
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
(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
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
可流通;
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开始计算。

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162,506股
,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324%,约占本次发



行总量的
5.1667%,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17%。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如下:


项目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非交易日顺延)

首次公
开发行
前已发
行股份


标榜网络

30,000,000


33.33%


2025年
2月
21日


赵奇


14,850,000


16.50%


2025年
2月
21日


沈皓


7,200,000


8.00%


2025年
2月
21日


标榜贸易


3,000,000


3.33%


2025年
2月
21日


朱裕金


2,580,000


2.87%


2025年
2月
21日


蒋昶


2,000,000


2.22%


2023年
2月
21日


李逵


2,000,000


2.22%


2023年
2月
21日


沈炎


2,000,000


2.22%


2023年
2月
21日


石雀投资


1,500,000


1.67%


2023年
2月
21日


施明刚


1,380,000


1.53%


2025年
2月
21日


福尔鑫咨询


990,000


1.10%


2025年
2月
21日


小计


67,500,000


75.00%


-


首次公
开发行
股份


网下发行限售股份

1,162,506


1.29%


2022年
8月
21日


网下发行无限售股份

10,424,994


11.58%


2022年
2月
21日


网上发行股份

10,912,500


12.13%


2022年
2月
21日


小计

22,500,000


25.00%


-


合计


90,000,000


100.00%


-




(十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
分公司


(十

)上市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上市标准


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修订)

中“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万元”。



公司
2019年和
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分别为
8,769.92万元和
12,080.01万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
2020年修订)》中“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发行人
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YIN PIVOT AUTOMOTIVE PRODUCTS CO., LTD.


本次发行前
注册资本:
6,750.00万元


本次发行后注册资本:
9,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沈皓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7年
9月
27日


标榜
有限成立日期:
2009年
7月
29日


公司住所:
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九村蒙娜路
1号


邮政编码:
214421



话:
0510-
86218827



真:
0510-
86218223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站:
http://www.pivotautomotive.com


经营范围:
汽车管路系统总成、油箱、排气系统及发动机排放控制装置、汽车内外
饰件、连接件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
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汽车尼龙管路及连接件等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年修订),公



司属于“汽车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为
C36


董事会秘书:
刘德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持有公司股票
、债券
的情况


单位:万股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

发行前直
接持股数



发行前间接
持股方式


发行前间
接持股数



发行前合
计持股数



占发行前
总股本持
股比例


持有
债券
情况


1

赵奇


董事长


2020.9.21-
2023.9.20


1,485.00


通过标榜网
络持有
1,650
万股,通过福
尔鑫咨询持

24.75万股


1674.75


3,159.75


46.81%




2

沈皓


董事

总经理


2020.9.21-
2023.9.20


720.00


通过标榜网
络持有


855.00


1,575.00


23.33%




3

施明刚


董事

副总经



2020.9.21-
2023.9.20


138.00


通过标榜网
络持有


195.00


333.00


4.93%




4

赵建明


董事


2020.9.21-
2023.9.20


-


通过标榜贸
易持有


69.00


69.00


1.02%




5

陈南


独立董



2020.9.21-
2023.9.20


-


-


-


-


-




6

沙昳


独立董



2020.9.21-
2023.9.20


-


-


-


-


-




7

吴国忠


独立董



2020.9.21-
2023.9.20


-


-


-


-


-




8

朱裕金


监事会
主席


2020.9.21-
2023.9.20


258.00


通过标榜网
络持有


300.00


558.00


8.27%




9

徐少宗


监事


2020.9.21-
2023.9.20


-


-


-


-


-




10

周洁


职工监

兼管
路车间
主任


2020.9.21-
2023.9.20


-


-


-


-


-




11

蒋文强


副总经
理兼运
营总监


2020.9.21-
2023.9.20


-


通过福尔鑫
咨询持有


14.85


14.85


0.22%




12

刘德强


财务总



事会秘



2020.9.21-
2023.9.20


-


通过福尔鑫
咨询持有


19.80


19.80


0.29%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个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后,
标榜网络
直接持有公司
33.33%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
名称


江阴标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1MA1NA2GH0Y


注册地址


江阴市华士镇蒙娜路
3号


法定代表人


赵奇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万元


主营业务


投资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标榜网络主要从事投资业务,报告期内作为发行人的控股主体


成立
时间


2017年
1月
10日




截至

上市公告书
签署日,
标榜网络

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1


赵奇


1,100.00


55.00%


2


沈皓


570.00


28.50%


3


朱裕金


200.00


10.00%


4


施明刚


130.00


6.50%


合计


-


2,000.00


100.00%




2、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
赵奇直接持有公司
22.00%股权,通过标榜网络间接控
制公司
44.44%股权,通过福尔鑫咨询间接控制公司
1.47%股权,合计控制公司
67.91%
股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赵建明系赵奇之父,通过标榜贸易间接持有公司
1.02%的股权,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
实际控制人
及一致行动人
的基本情况
如下:


赵奇先生,
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身份证号码为:
320281198803******,住所为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九村。



赵建明先生,
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20219195612******,住所为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九村。



本次发行后,
赵奇直接持有公司
16.50%股权,通过标榜网络间接控制公司
33.33%
股权,通过福尔鑫咨询间接控制公司
1.10%股权,合计控制公司
50.93%股权,公司实
际控制人仍为赵奇。



(二)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图示
描述已自动生成


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
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计划
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已经制定或正在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部分员工通过福尔鑫咨询员工持
股平台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主要为公司高管和业务骨干,有助于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对
公司的认同感,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公司实际控制
人赵奇为标榜网络的控股股东及福尔
鑫咨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述股权激励实施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赵奇,股权激
励计划的实施不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性。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
福尔鑫咨询
的合伙人出资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出资额


出资


比例


入伙时间


出资人类型


在发行人的
任职情况


在发行人的


任职时间


1


赵奇


75.00


25.00%


2017年
1月


普通合伙人


董事长


2009年
7月至今


2


刘德强


60.00


20.00%


2017年
1月


有限合伙人


财务总监兼


董事会秘书


2017年1月至今

3


蒋丽红


60.00


20.00%


2017年
1月


有限合伙人


财务经理


2016年12月至今


4


蒋文强


45.00


15.00%


2017年
1月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兼

运营总监


2010年
1月至今









姓名


出资额


出资


比例


入伙时间


出资人类型


在发行人的
任职情况


在发行人的


任职时间


5


邹洁


30.00


10.00%


2017年
1月


有限合伙人


内审主管


2009年
10月至今


6


关英鹏


30.00


10.00%


2017年
1月


有限合伙人


销售经理


2010年
2月至今




通过福尔鑫
咨询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时未约定对公司的最低服务期限,也未约定有
限合伙人离职的情况下,该有限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企业出资份额需要转让或退出。



根据福尔鑫咨询的合伙协议、资金支付凭证等文件、相关合伙人的劳动合同和任职
情况,以及对全体合伙人进行的访谈确认,全体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系其真实持
有,不存在委托持股或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根据福尔鑫咨询出具的承诺,福尔鑫咨询持有的标榜股份的股份自标榜股份股票上
市之日起锁定
36个月。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9,00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3,000.00万股,
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后总股本为
12,000.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
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前后

公司的
股本结构变动
如下:


股东名称
/姓名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备注


数量(股)


占比(
%)


数量(股)


占比(
%)


一、限售流通股


标榜网络


30,000,000


44.44%


30,000,000


33.33%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36个月


-


赵奇


14,850,000


22.00%


14,850,000


16.50%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36个月


-


沈皓


7,200,000


10.67%


7,200,000


8.00%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36个月


-


标榜贸易


3,000,000


4.44%


3,000,000


3.33%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36个月


-


朱裕金


2,580,000


3.82%


2,580,000


2.87%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36个月


-


蒋昶


2,000,000


2.96%


2,000,000


2.22%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2个月


-


李逵


2,000,000


2.96%


2,000,000


2.22%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2个月


-


沈炎


2,000,000


2.96%


2,000,000


2.22%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2个月





石雀投资


1,500,000


2.22%


1,500,000


1.67%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2个月


-





股东名称
/姓名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备注


数量(股)


占比(
%)


数量(股)


占比(
%)


施明刚


1,380,000


2.04%


1,380,000


1.53%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36个月





福尔鑫咨询


990,000


1.47%


990,000


1.10%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36个月





网下发行限售股份


-


-


1,162,506


1.29%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6个月


-


小计


67,500,000


100.00%


68,662,506


76.29%


-


-


二、无限售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21,337,494


23.71%


无限售期限


-


小计


-


-


21,337,494


23.71%


-


-


合计


67,500,000


100.00%


90,000,000


100.00%


-


-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户数为
28,413户,公司前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姓名
/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限售期限


1


标榜网络


30,000,000


33.3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个月


2


赵奇


14,850,000


16.5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个月


3


沈皓


7,200,000


8.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个月


4


标榜贸易


3,000,000


3.3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个月


5


朱裕金


2,580,000


2.8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个月


6


蒋昶


2,000,000


2.2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个月


7


李逵


2,000,000


2.2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个月


8


沈炎


2,000,000


2.2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个月


9


石雀投资


1,500,000


1.6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个月


10


施明刚


1,380,000


1.5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个月


合计


66,510,000


73.90%


-




注:以上数据
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如在尾数上有差异,
除含特别标注外,
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七、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
战略配售
的情形。



八、向其他投资者进行战略配售的情况


本次发行不存在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或向其他战略投资者配售的情形。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发行数量:
2,25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不进行老股转让



、发行价格:
40.25元
/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四、发行市盈率:


(一)
22.49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二)
21.8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三)
29.99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
29.1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3.03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
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
公告
》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10,139.51875倍,高于
100倍,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联席
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0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4,500,000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
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158.7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091.2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0167833842%,申购倍数为
5,958.27391倍。



根据《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
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
公告》,
本次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
10,819,135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
93,365股,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
11,587,500股,网下投资者
放弃认购数量
0股。

前述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
联席
主承销商)包销,
保荐机构

联席

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93,365股,包销金额为
3,757,941.25元


保荐机构

联席
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0.41%。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0,562.5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3,804.54万元


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2022年
2月
15日对本次发行的
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
《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
[2022]000068号







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

6,757.96万元,其
明细构成如下



项目


金额
(万元)


保荐
及承销费用


5,017.04


审计及验资费用


800.00


律师费用


471.70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24.53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44.70


合计


6,757.96




注: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中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



本次发行每股发行费用为
3.00元(每股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总额
/本次发行股本)。




、募集资金净额:
83,804.54万元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13.27元(

2021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1.38元


2020年度经审计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接受公司委托,
对公司
2018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20年
12月
31日和
2021年
6月
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和
2021年
1-
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
[2021]0015856号)


公司报告期


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已在
本公司
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
刊登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
的招股说明书。



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1年
6月
30日。

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
2021年
9月
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1年
1-
9月的合并及母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
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
并出具了“大华核字
[2021]0011978号”审阅报告




公司
2021年
1-
9月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以及
2021年
的业绩预计等相关内容
已在
本公司
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四、
财务报告审
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
”及“重大事项提示”之“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
止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
阅读
刊登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的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士支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
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分别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
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


483277193195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


10641401040019338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92060078801800000783


4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士支行


018801140022189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511902214610808


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78040122000434788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8110501014001900604


8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2060331468000188





、其他事项


本公司

招股
意向书
披露日

2022年
1月
25日)
至上市
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
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
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经营状况正常




(二)
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
除正常经营活动签订的销售、采购、借款等商务合同外,
本公司未订立其他
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明书中



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
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六)
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
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人员
没有变化。



(九)
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
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
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
未召开股东大会、
董事会、(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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