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威: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浙江 恒威电池 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对招股 说明 书的确认意见 浙江 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 嘉兴恒茂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 暨实际控制人 汪剑平、徐燕云、汪骁阳、汪剑红、傅庆华、傅煜 已 仔细阅读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 说明 书,确认招股 说 明 书中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且不存在本公司股东指使本公司违反 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本公司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 情形。 特此确认。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 明书的确认意见》之签章页) 控股股东(盖章): 嘉兴恒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徐燕云 实际控制人签名: 汪剑平 徐燕云 汪骁阳 汪剑红 傅庆华 傅 煜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