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盛新材: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2年02月18日 19:35:33 中财网
原标题:锦盛新材: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郭江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110,452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7%)的董事郭江桥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一种或多种方式预计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77,61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0.5184%(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
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
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郭江桥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郭江桥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江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
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无限售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持股总数

持股总数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郭江桥

777,613

2,332,839

3,110,452

2.07%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二)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三)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一种或多种方式
(四) 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股东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77,613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184%(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 减持时间区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六)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该发行价格应按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

(七)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董事郭江桥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
的“发行人发行前股东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如下:

1、 本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股份公司申
报所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
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4、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5、 如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
司。本人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6、 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
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郭江桥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郭江桥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及个
人资金需要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
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 郭江桥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 在本计划实施期间,郭江桥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各项仍在履行
期限内的减持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 备查文件
(一) 郭江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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