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指数发起式A : 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指数型 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 20 22 年 2 月 15 日 送出日期: 20 22 年 2 月 18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 创新指数 发起式 基金 主 代码 013873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 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 创新 指数发起式 A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 代码 013873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 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 创新 指数发起式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 代码 013 874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基金类型 股票 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 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钱晶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1 年 6 月 1 日 其他 无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策略,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 误差的最小化,力争获取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 本 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含存托凭证)。为更 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券(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 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 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 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 以及定期存款等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 单、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衍生品、债券 回购、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交 易。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 (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券组成及其权重构建 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在正常市场 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将基金份额净值的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的日均 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35% 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4% 以 内。当预期指 数成份券发生调整和成份券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 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 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 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 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 的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指数收益率× 95%+ 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 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主要投资于 标的指数 成份券 及其备选 成份券 , 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注 :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 部分内容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 无。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 较图 注 : 无 。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 认购 / 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 指数发起式 A 费用类型 金额( M ) /持有期限( N ) 收费方式 /费率 认购费 M < 100 万 1.00 % 100 万 ≤M < 200 万 0.60% 200 万 ≤M < 5 00 万 0.20%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申购费(前收费) M < 100 万 1.20 % 100 万 ≤M < 200 万 0.80 % 200 万 ≤M < 5 00 万 0.40 %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赎回费 N < 7 天 1.50% N ≥ 7 天 0 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 指数发起式 C 费用类型 金额( M ) /持有期限( N ) 收费方式 /费率 赎回费 N < 7 天 1.50% N ≥ 7 天 0 注: (1) C 类 基金 份额不收取认购 费 、申购费。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1 . 0 0 % 托管费 0. 2 0 % 销售服务费 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 指数发起式 A -- 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 指数发起式 C 0. 4 0 % 其他费用 会计师费、律师费等 注 : 投资人重复 认购、 申购,须按每次 认购、 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认购 、 申购费用由 A 类基金份额 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 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 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 1 、市场风险; 2 、管理风险; 3 、 流动性风险评估及流动性风险管理 ; 4 、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 5 、 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 6 、 流通 受限证券的投资风险 ; 7 、 投资信用衍生品的风险 ; 8 、 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 9 、参与融资与转融 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 ; 1 0 、 基金合同直接终止的风险 ; 1 1 、 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 ; 1 2 、 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 1 3 、其他风 险 。 其中,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包括 : ( 1 )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标的指数 成份券 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的平 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 2 )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 成份券 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理和交 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 3 )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 险 1 )由于标的指数调整 成份券 或变更编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 与跟踪误差。 2 )由于标的指数 成份券 发生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 成份券 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使 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3 )标的指数 成份券 派发现金红利将导致基金收益率偏离标的指数收益率,从而产生跟踪偏离 度。 4 )由于 成份券 摘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而产生 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5 )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存在,使基金投资组合 与 标的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6 )在本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术手段、 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 7 )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如因受到最低买入股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股票的持有比 例与标的指数中该股票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卖空、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数跟 踪成本较大;因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由此产生跟 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 4 ) 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 险 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 ,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4% ,但因标的指 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 能发生较大偏离。 ( 5 ) 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因标的指数的编制与发布等原因,导致原标的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本基 金的投资标的指数及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可能变更标的指数,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 金的收益风险特征可能发生变化,投资人还须承担投资组合调整所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 6 )标的指数因为编制方法的缺陷有可能导致标的指数的 表现与总体市场表现的差异,因标 的指数编制方法的不成熟也可能导致指数调整较大,增加基金投资成本,并有可能因此而增加跟 踪误差,影响投资收益。 ( 7 )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 停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 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 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 或就上述 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 投资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 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并实施前,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 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 作,该期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 收益。 ( 8 )标的指数 成份 券 停牌的风险 标的指数 成份 券 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发生 成份券 停牌时可能面临如下风险: 1 )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调整 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2 )在极端情况下,标的指数成 份券 可能大面积停牌,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卖出成 份券 以获取足 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款项,由此基金管理人可能采取暂停赎回的措施,投资者将面临无法赎回全 部或部分份额的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 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不愿或者 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 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 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 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 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平安基金官方网站 网址: www.fund.pingan.com 客服电话: 400 - 800 - 4800 (免长途话费)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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