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越嘉鑫债券A : 恒越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2年02月18日 20:35:56 中财网
原标题:恒越嘉鑫债券A : 恒越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恒越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恒越嘉鑫债券C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2月16日

送出日期:2022年2月1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恒越嘉鑫债券


基金代码

011416


下属基金简称

恒越嘉鑫债券
C


下属基金代码

011417


基金管理人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
03
-
16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叶佳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021
-
03
-
16


证券从业日期


2010
-
08
-
16


高楠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021
-
03
-
16


证券从业日期


2012
-
07
-
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组合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
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为投资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
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含
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公开发行的次
级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
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
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
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
上市的股票),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投
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每个交
易日日终,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宏观经济周期、财政货币政策、证券市场流动性等
因素综合分析,通过久期管理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回购策略等投资于固定收益
资产。



本基金不得主动投资于债项评级低于
AAA
级别的信用债。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的
信用评级应不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
A
-
1
级。对于没有债项评级的信用债,上
述评级参照主体评级。



本基金对信用债券评级的认定,将参照取得中国证监会证券评级业务许可的资信评级
机构发布的最新评级结果。




时,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将适度参与股票等权益类
资产的投资,以增加基金总体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9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
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
1

C
级基金份额指
C
类基金份额。



2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3

16
日生效,基金
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
增长率和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3
、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持有期限(
N



收费方式
/




备注


赎回费


N<7



1.50%


-


N≥7



0.0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0.7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0.20%





其他费用


《基金合
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等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除面临价格变动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风险之外,还具有如下特有风
险:



1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受其基础资产的质量
及所产生的现金流等因素
的影响可能面临提前偿付风险、信用风险、评级下调风险及流动性等风险,这些风险可能给基金净值及
产品的流动性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2
)本基金采用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证券经纪商
进行场
内交易和结算,该种交易结算模式可能存在操作风险、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的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投资
信息安全保密风险、无法完成当日估值等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
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争议解决方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
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
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
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
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日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
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
www.hengyuefund.com
客服电话:
400
-
921
-
7000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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