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超控股”)控股股东 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飞先生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9,970,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4%,中超集团及其一致 行动人杨飞累计质押所持有公司股份225,81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98.19%。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超集团的通知,获悉中超集团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 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并重新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或第一大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解除质 押股份数量 (万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江苏中超 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是 10,300 46.72% 8.12% 2019年1 月21日 2022年2 月17日 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分行 合计 - 10,300 46.72% 8.12% - - - 2、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本次质 押数量 (万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是否 为限 售股 是否 为补 充质 押 质押起 始日 质押到期 日 质权人 质押 用途 江苏中超 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是 10,300 46.72% 8.12% 否 否 2022 年2月 17日 办理解除 质押登记 之日 中国民 生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无锡分 行 日常 资金 需求 合计 - 10,300 46.72% 8.12% - - - - - -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一)截止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中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飞先生所持质 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例 本次质押前 质押股份数 量 本次质押后 质押股份数 量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已质押股份 情况 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 押股 份限 售和 冻结 数量 占已 质押 股份 比例 未质 押股 份限 售和 冻结 数量 占未 质押 股份 比例 中超集 团 220,444,030 17.39% 114,210,000 217,210,000 98.53% 17.13% 0 0 0 0 杨飞 9,526,749 0.75% 8,600,000 8,600,000 99.90% 0.68% 0 0 0 0 合计 229,970,779 18.14% 122,810,000 225,810,000 98.19% 17.81% 0 0 0 0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中超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2669633395H 法定代表人 杨飞 注册资本 75000万元整 住所 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 环境保护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咨询服务;五金电器、电器机械及器 材、灯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卫星 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环境保护设备、贵金属制品 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7年12月04日至****** 主要办公地点 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 2、中超集团财务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912,952.28 964,163.26 负债总额 599,336.77 647,695.17 项目 2020年度 2021年1-9月 营业总收入 792,622.10 586,709.82 净利润 11,876.49 1,987.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094.49 94,446.67 资产负债率 65.65% 67.18% 流动比率 134.26% 125.81% 速动比率 96.06% 90.66%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17.60% 15.29% 3、中超集团当前各类借款总余额为37,062.00万元,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需 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37,062.00万元。中超集团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 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 裁情况。中超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 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 4、中超集团及杨飞先生高比例质押的原因为日常资金需求,本次股份质押 用于中超集团融资需求,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5、未来股份质押期限届满,将采取到期滚动还款或质押展期等方式实现控 制风险和降低质押率,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7、中超集团上述质押股份行为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 形。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中超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 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中超集团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 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证 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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