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仪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88600 证券简称: 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 2022 - 002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 以上股东 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有 5% 以上股东 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安徽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创投”)持有安 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皖仪科技”) 10,069,0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55 % 。前述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来源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 2 年 2 月 18 日收到安徽创投出具的《 关于减持股 票 计划的告知函》 , 安徽创投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 1 80 个自然日,即 2022 年 3 月 14 日 - 2022 年 9 月 9 日 ) 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本公司股 份数量不超过 2,666,8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安徽省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 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10,069,049 7.55% IPO前取得:10,069,049股 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人 。 本次减持计划涉及的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 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披 露日期 安徽省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 2,666,800 2% 2021/7/27~ 2021/11/17 15.50-19.17 2021年7月6日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称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 原因 安徽省 创业投 资有限 公司 不超过: 2,666,800 股 不超 过:2%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2,666,800股 2022/3/14~ 2022/9/9 按市场价 格 IPO前取 得 企业经 营需要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 是 √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是 □ 否 安徽创投承诺: 1. 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上市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2.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发行人股票。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本 公司需要存在适当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可能。 3. 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数量、比例、金额、方式等将严格遵守本公司在 发行上市中所作承诺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4.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 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 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5. 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所 得归发行人所 有。 安徽创投 已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 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 是 √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减持期间内,安徽创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否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票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按照上述计划 减持公司股票期间,安徽创投及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后续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9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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