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盾量子:国盾量子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88027 证券简称: 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 2022 - 010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 以上股东 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 全体董事 及相关股东 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 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 持股的基本情况 安徽润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丰投资”)目前持有科大 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3,586,999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48%;王根九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806,786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6%;王凤仙目前持有公司76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0.95%。前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 的股份。 .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由于企业经营需要,润丰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方式,按市场 价格,自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9月12日期间,减持所持国盾量子股 份数量不超过877,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963%;王根九 由于投资经营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方式,按市场价格,自2022 年3月17日至2022年9月12日期间,减持所持国盾量子股份数量不超过 313,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913%;王凤仙由于投资经营 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方式,按市场价格,自2022年3月17日至 2022年9月12日期间,减持所持国盾量子股份数量不超过190,000股,减 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375%。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均为IPO前取 得的股票。 润丰投资、王根九及王凤仙自2022年 3月 17 日至 2022 年9 月 1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380,000 股, 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7250%,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公司于 2022 年2月 21日收到股东润丰投资、王根九及王凤仙出具 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润丰投资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3,586,999 4.48% IPO前取得:3,586,999股 王根九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1,806,786 2.26% IPO前取得:1,806,786股 王凤仙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762,000 0.95% IPO前取得:762,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润丰投资 3,586,999 4.48% 王根九与王凤仙为夫 妻关系,润丰投资是王 根九与王凤仙实际控制 的企业(王根九持股 60%,王凤仙持股40%) 王根九 1,806,786 2.26% 王凤仙 762,000 0.95% 合计 6,155,785 7.69% —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 日期 润丰投资 373,001 0.47% 2021/11/3~ 2022/1/14 169.5-196.0 2021年7月31日 王根九 398,214 0.50% 2021/9/16~ 2022/1/28 149.8-196.5 2021年7月31日 王凤仙 0 0% 2021/8/23~ 2022/2/18 0-0 2021年7月31日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理价 格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 原因 润丰投资 不超过: 877,000股 不超过: 1.0963%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877,000股 2022/3/17~ 2022/9/12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 得 企业经 营需要 王根九 不超过: 313,000股 不超过: 0.3913%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313,000股 2022/3/17~ 2022/9/12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 得 投资经 营需要 王凤仙 不超过: 190,000股 不超过: 0.2375%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90,000股 2022/3/17~ 2022/9/12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 得 投资经 营需要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 是 √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是 □ 否 1 、公司股东润丰投资承诺: (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 )如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3 )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 调整。 ( 4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发行人股票。若在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每年减持股票总数将不超过上一年末本公司所持发行 人股票总数的 25% 。 ( 5 )若本公司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出现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调整),且将 通过发行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6 )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 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非 公开转让方式、配售方式等。 2 、公司股东王根九承诺: (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 )股份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3 )如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4 )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 调整。 ( 5 )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公司股票。若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拟 减持公司股票的,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总数将不超过上一年末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 数的 25% 。 ( 6 )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 满后 2 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 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调整),且将通过公司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7 )本人减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非 公开转让方式、配售方式等。 3 、公司股东王凤仙承诺: (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 )股份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或本人近亲属在公司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本 人或本人近亲属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3 )如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4 )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 行调整。 ( 5 )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公司股票。若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拟 减持公司股票的,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总数将不超过上一年末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 数的 25% 。 ( 6 )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 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上 市后出现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调整),且将通过公司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7 )本人减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非公开 转让方式、配售方式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 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 是 √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综合决定是否 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 不确定性。本次减持系上述股东根据自身安排及计划的自主决定。本次减持 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 二 ) 减持计划实施是 否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股东润丰投资、王根九、王凤仙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 实施减持。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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