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绝对收益A : 工银瑞信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1号)
原标题:工银绝对收益A : 工银瑞信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1号) 工银瑞信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 20 2 2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年 5 月 20 日证监 许可﹝ 2014 ﹞ 502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 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 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导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具有低波动率、低下方风险的特点,并且运用股指期货对冲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 险,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但高于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优选数量化投资策略进行投资,可能存在因数量化投资策略模型或者交易系统缺 陷使基金收益不能达到投资业绩目标的风险;同时,本基金运用股指期货对冲市场波动风险, 由于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本基金存在杠杆性风险、 到期日风险、变现损失 风险、强行平仓风险、强行减仓风险、保证金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同时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将运用公司固有资金 及基金经理自有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 三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将根据自身情 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 在基金成立满三年之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资者 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 凭证、 债券、权证、中央银行 票据、中期票据、银行存款、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为:本基金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值占本基金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的比例范围在 80 % — 120 % 之间。其中: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值是指融券卖出的股票 及存托凭证(如适用) 市值、卖出 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及卖出其他 权益类衍生工具的合约价值的合计值;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 值是指买入持有的股票 及存托凭证的 市值、买入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及买入其他权益类衍生 工具的合约价值的合计值。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券市值之和,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不受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 交易指引》第五条第(一)项、第(三)项 及 第(五)项的限制。待基金参与融资融券和转 融通业务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 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以及通过证券金融 公司办理转融通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届时基金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等 业务的风险控制原则、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初始面值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 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 依照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本次仅对基金经理情况进行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2 年 2 月 18 日。除 非另有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 其他 内容截止日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数 据截止日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 ................................ ................................ ................................ ........... 1 一、绪言 ................................ ................................ ................................ ................................ ........... 4 二、释义 ................................ ................................ ................................ ................................ ........... 4 三、基金管理人 ................................ ................................ ................................ ............................... 8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2 六、基金的募集 ................................ ................................ ................................ ............................. 66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6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68 九、基金的投资 ................................ ................................ ................................ ............................. 77 十、基金的业绩 ................................ ................................ ................................ ............................. 89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 ......................... 92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92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97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99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100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101 十七、基金的风险揭示 ................................ ................................ ................................ ............... 106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 110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 摘要 ................................ ................................ ................................ ....... 111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11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12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14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16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 ....................... 116 附件一:基金合同摘要 ................................ ................................ ................................ ............... 117 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 ................................ ................................ ....... 131 一、绪言 《工银瑞信 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 本 招募说明书 ”或“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 《基 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银瑞信 绝对收益策略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工银瑞 信 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的投资目标、策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 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 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工银瑞信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工银瑞信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工银瑞信绝对收益策略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 工银瑞信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工银瑞信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 起实施的 ,并经 2015年 4 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 定》修改 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 公开募 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发起式基金:指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增设发起式基金审核通道有关问题的 通知》等规定,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承诺 认购一定金额并持有一定期限的证券投资基金。 15 .《发起式基金的通知》:指按照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6 月 21 日颁布、同日实施的《关 于增设发起式基金审核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6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7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 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 1 8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9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发起资金:指按照中国证监会 2012年 6月 21日颁布、同日实施的《关于增设发起 式基金审核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由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 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指基金管理人员工中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 但可 能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同时也可以包括基金经理之外公司投研人员,下同)等人员出 资认购发起式基金份额的资金。 24.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5.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 2 6. 销售机构:指 工银瑞信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7.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2 8.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工银瑞信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或接受 工银瑞信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9.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买卖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2.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4.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5.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6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 7.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 8.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9.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 《业务规则》:指《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 》,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 人共同遵守 41.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 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3.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 5.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 6.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 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7.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 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8. 元:指人民币元 4 9.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4. 指定媒介:指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5.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 的客观事件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7.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 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工银瑞信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9层甲5号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5]105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朱碧艳 联系电话:400-811-9999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80%;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20%。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赵桂才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1990年7月加入中国工商银行,先后在中国工商银行商业信贷部、营业部和公 司业务二部工作,先后任副处长、处长、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6年1月,任工银巴西执 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工银租赁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裁。2020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高翀先生,董事,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00年 7月至2021年7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办公室副主任,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银 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2021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Michael Levin先生,董事,瑞士信贷董事总经理、亚太和美洲地区资产管理主管。Levin 先生负责制定和指导亚太和美洲区资产管理战略,包括销售、产品和合作伙伴关系。他还与 机构和私人银行密切合作,以提供资产管理投资解决方案。在2011年8月加入瑞士信贷之前, Levin先生是AsiaCrest Capital的首席执行官,AsiaCrest Capital是一家位于香港的对冲 基金FoF。再之前,他曾在Hite Capital和英仕曼集团担任投资组合经理。Levin先生也是 Metropolitan Venture Partners的联合创始人。他在流动和非流动性另类投资行业拥有超 过20年的经验。Levin先生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并获得经济学理学士学 位。 洪贵路先生,董事,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专职董事。历任 农行监事会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监事会办公室处长、监事会办公室尽职监督处处长。 曾赴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学习。 林清胜先生,董事,高级经济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 投资者关系部专家、专职董事。历任工行厦门同安支行行长、工行厦门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 理、总行国际结算单证中心副总经理、工行厦门分行专家。 田国强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上海财经大学高等 研究院院长,美国德州A&M大学经济系Alfred F. Chalk讲席教授。首批人文社会科学长江学 者讲座教授,曾任上海市人民政府特聘决策咨询专家,中国留美经济学会会长(1991-1992)。 2006年被《华尔街电讯》列为中国大陆十大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主要研究领域包括 经济理论、激励机制设计、中国经济等。 Alan H Smith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学士,香港太平绅士,香港律师公会律师。历任云 顶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怡富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大学法律专业讲师,恒生指数顾 问委员会委员,香港会德丰集团咨询委员会委员,香港医院管理局公积金计划受托人,香港 证监会程序复检委员会委员,香港政府经济顾问委员会发展局成员,香港联合交易所新市场 发展工作小组主席,曾被《亚洲金融》杂志评为“年度银行家”。 程凤朝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现为湖南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 生院硕士生导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获湖南大学管理学博士学 位,金融科学研究员,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2、监事会成员 张晓辛先生,监事,经济学学士。1986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先后任工行吉林分行计划 处副处长、处长,计划财务处处长,辽宁抚顺分行行长,辽宁分行副行长,吉林分行副行长, 黑龙江分行副行长、行长。2021年被任命为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资深专家、 专职派出董事。 黄敏女士,监事,金融学学士。黄敏女士于2006年加入Credit Suisse Group (瑞士信 贷集团),先后担任全球投资银行战略部助理副总裁、亚太区投资银行战略部副总裁、中国 区执行首席运营官,资产管理大中国区首席运营官,现任资产管理中国区负责人。 洪波女士,监事,硕士。ACCA非执业会员。2005年至2008年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 级审计员;2008年至2009年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总部业务主管;2009年6月加 入工银瑞信法律合规部,现任内控稽核部总监,兼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倪莹女士,监事,硕士。2000年至2009年任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历任副科长、科长,校 团委副书记。2009年至2011年就职于北京市委教工委,任干部处副调研员。2011年加入工银 瑞信战略发展部,现任人力资源部总监。 章琼女士,监事,硕士。2001年至2003年任职于富友证券财务部;2003年至2005年 任职于银河基金,担任注册登记专员。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运作部,现任中央交易室总监。 3. 高级管理人员 赵桂才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高翀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朱碧艳女士,硕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督察长,兼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1997年-1999年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 券总部债券部经理;2000年-2005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证券业务部高级 副经理。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杜海涛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资产管理 (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1997年7月至2002年9月,任职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历 任职员、债券(金融工程)研究员;2002年10月至2003年5月,任职于宝盈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3年6月至2006年3月,任职于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2006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赵紫英女士,博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 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1989年8月至1993年5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海淀支行,从 事国际业务;1993年6 月至2002 年4 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业务部, 历任综合科科长、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2002年5月至2005年6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 牡丹卡中心,历任市场营销部副总经理、清算部副总经理。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郝炜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1年4月至2005年6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 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马成先生,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资格持有人,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先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 总行处长;工行河南新乡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风险总监,执行 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游凛峰先生,26年证券从业经验;斯坦福大学统计学专业博士;先后在Merrill Lynch Investment Managers担任美林集中基金和美林保本基金基金经理,Fore Research & Management担任Fore Equity Market Neutral组合基金经理,Jasper Asset Management 担任Jasper Gemini Fund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指数投资中心基金经 理;2009年12月2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经理;2010年5月2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 经理;2012年4月2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6月2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2月15 日至2017年12月22日,担任工银瑞信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3月9日至2017年10月9日,担任工银瑞信香港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经理;2016年10月10日至2018年2月23日,担任工银瑞信新焦点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4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4月27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0月24日至2019年12月23日,担任工银瑞信香港中小盘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2020年12月3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优选对冲策 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乐涛先生,4年证券从业经验;2018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指数投资中心主动量化投 资团队成员。2022年2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22年2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22年2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优选对冲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2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22年2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胡志利先生,2015年8月18日至2017年12月26日管理本基金。 王筱苓女士,2014年6月26日至2017年8月8日管理本基金。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高翀先生,简历同上。 朱碧艳女士,简历同上。 杜海涛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简历同上。 欧阳凯先生,20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0年加入 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资深投资总监、固收投资能力一中心负责人、基金经理。 2010年8月1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2月27 日至2017年4月21日,担任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2月7 日至2017年2月6日,担任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2016年2月 19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6月26日至2018 年2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7月4日至 2018年2月23日,担任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9月19日至2021年7月2日,担任工银瑞信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5年5月26日起至2018年6月5日,担任工银瑞信丰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2月19日至2017年2月6日,担任工银瑞信优质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剑峰先生,19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经理、高 级副经理;2008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首席投资官、养老金投资中心总经理。 修世宇先生,15年证券从业经验;清华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先后在工银瑞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在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分析师;2012年加入工银瑞信, 现任研究部总经理、研究总监、基金经理(牵头权益投资部工作)。2014年10月22日至 2018年2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6月 16日至2018年12月17日,担任工银瑞信工业4.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黄安乐先生,19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国信证 券经济研究所担任资深分析师,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担任投资经理、研究员;2010年加 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部资深投资总监、权益投资能力二中心负责人、基金经理。2011 年11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9月23 日至2019年2月13日,担任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0 月22日至2017年10月9日,担任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4月28日至2018年3月2日,担任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6年1月29日至2018年11月30日,担任工银瑞信国家战略主题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21日至2019年1月24日,担任工银瑞信互联网加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3月28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6月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21年7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杜洋先生,12年证券从业经验;2010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研究部副总经理、投资总 监、基金经理。 2015年2月1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6年11月2日至2018年10月12日,担任工银瑞信瑞盈18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月25日至2018年6月11日,担任工银瑞信瑞盈半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3月22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稳健成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1月14日至2021年1月18日,担任工银瑞信新 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4月2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战略新 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担任工银 瑞信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4月2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创业板 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4月2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战略远 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1月1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能源汽车主题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袁芳女士,14年证券从业经验;曾在嘉实基金担任股票交易员;2011年加入工银瑞信, 现任权益投资部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2015年12月3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文体产业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2月13日至2020年12月31日,担任工银瑞信新 生代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5月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科 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4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 圆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6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高质量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1月1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圆丰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赵蓓女士,14年证券从业经验;曾在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助理。; 2010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研究部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2014年11月18日至 今,担任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28日至今,担 任工银瑞信养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2月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 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7月30日至2019年12月23日,担任工 银瑞信医药健康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5月2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 科技创新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3月25日至今,担任工银 瑞信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 编制 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7 . 计算并公告基金 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 办理与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 保存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 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 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 3 . 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 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 1 ) 承销证券; ( 2 ) 将基金财产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3 ) 从事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4 )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 6 )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 7 )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 监管部门取消 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 4. 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其它法律法规以及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禁止的行为。 5.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 当利益。 (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以及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 )不以任何形式为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五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 (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 3 )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管理 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 4 )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 5 )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董事会下设 公司治理 与 风险控制 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定期的评估、检验, 提出对公司治理结构的修改和完善方案 , 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 风险管理和 合 规性控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下设资格 审查 与薪酬 委员会, 负责 对股东推荐的董事人选资格、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独立董事资格进 行审查,拟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激励政策,报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 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总经理下设执行委员会,负责 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活动中 的重要决策,执行委员会下设 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 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投资决策委员会是 基金的 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和合 理性进行审查 ,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a)董事会下属的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评估; b)执行委员会下属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 危机情况进行评估,制定危机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基金投资和运作中的重大问题和 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 c)各级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3)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包括自我控制、职责分离、监察稽核、实物控制、业绩评价、严格授权、资产 分离等政策、程序或措施。 控制活动体现为:自我控制以各岗位的目标责任制为基础,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 在公司内部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授权制度、资产分离制度等,在相关部门和相 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 负有监督责任,使相互监督制衡的机制成为内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线。充分发挥督察长和 内控 稽核部 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监察稽核作用,建立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 线。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双向的信息交流途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呈报 渠道。 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 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了清 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5)内部监控 内部监控由公司 治理 与 风险控制 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和 内控稽核部 等部门 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控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 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 、 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18 号 邮政编码: 200336 注册时间: 1987 年 3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742.63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5 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 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 1987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部设在上海。 2005 年 6 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7 年 5 月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挂牌上市。交通银行连续 12 年跻身《财富》 (FORTUNE) 世界 500 强,营业收入排名第 162 位;列《银行家》 (The Banker) 杂志全球千家大银行一级资本排名第 11 位。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1.17 万亿元。 2021 年 1 - 3 月,交通银 行实现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 人民币 219.46 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 资产托管部(下文简称“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 行的从业经验, 具备基金从 业 资格 ,以及 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 等 中高级 专业技术 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 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 资产 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2 、 主要人员情况 任德奇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 2020 年 1 月起任交通银行董事长(其中: 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7 月 代为履行行长职 责)、执行董事, 2018 年 8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交通银行副董事长(其中: 2019 年 4 月至 2020 年 1 月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执行董事, 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交通银行行长; 2016 年 12 月 至 2018 年 6 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 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6 月兼任中银香港(控 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6 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 裁; 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 2003 年 8 月至 2014 年 5 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 信贷审批部副 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 部总经理; 1988 年 7 月至 2003 年 8 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 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 1988 年于清华 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刘珺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刘先生 2020 年 7 月起担任交通银行行长; 2016 年 11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副总经理; 2014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 2014 年 6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2014 年 6 月至 2016 年 11 月期间 先后兼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光大控 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中国光大实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09 年 9 月至 2014 年 6 月历任中国光大银行行长助理、副行 长(期间先后兼任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行长、中国光大银行金融市场中心总经理); 1993 年 7 月至 2009 年 9 月先后在中国光大银行国际业务部、香港代表处、资金部、投行业务部工作。 刘先 生 2003 年于香港理工大学获工商管理博士学位。 徐铁先生,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徐先生 2014 年 12 月起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2000 年 7 月至 2014 年 12 月,历任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保险与养老金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保险保障业务部高级经理、总 经理助理。徐先生 2000 年于复旦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3 、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527 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了基 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 募投资基金、 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 QFI 证券投资资产、 QDII 证券投资资产、 RQDII 证券投资资产、 QDIE 资金、 QDLP 资金和 QFLP 资 金等产品。 ( 二 )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 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托管 部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及缓释,有 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 内部控制原则 ( 1 ) 合法性原则:托管部制 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 2 )全面性原则:托管部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 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 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 3 ) 独立性原则:托管部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 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 4 )制衡性原则:托管部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设置上确保 各二级部和 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 5 ) 有效性原则:托管部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 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 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被有效执行。 ( 6 ) 效益性原则:托管部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 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3 、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 等法律法规, 托管部 制定了一整套严密、 完整 的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管理 规章 制度 ,确保基金 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 包括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 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 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 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等 ,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 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 合理,技术系统管理规范,业务管理制度健 全,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部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 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 制评审。 ( 三 )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 核算、基金资产净 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金的申购 资金的到账 与赎回 资金的划付 、 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 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 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 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 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 四 ) 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 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 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 销售 机构 1 . 直销 机构 名 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 - 9 层 法定 代表人: 赵桂才 联系人:宋倩芳 电话: 010 - 66583199 传真: 010 - 81042588 、 010 - 810425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1 - 9999 网址: www.icbccs.com.cn 投资者还可通过我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 2. 其他 销售机构 (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电话: 010 - 6610579995588 传真: 010 - 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http://www.icbc.com.cn/ (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 谷澍 电话: 010 - 6320151066060069010 - 85109619 传真: 010 - 63201816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http://www.ab china.com (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联系人:侯燕鹏 电话: 010 - 66592638 传真: 010 - 66594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http://www.boc.cn/ (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 高天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客户 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繆建民 联系人:季平伟 电话: 0755 - 83198888 传真: 0755 - 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 王晓琳 电话: 4006800000010 - 65557048 传真: 010 - 89937325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http://www.citicbank.com (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联系人:吴雅婷 电话: 021 - 61162160 传真: 021 - 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 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 167 号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联系人:孙琪虹 电话: 021 - 52629999 客户服务电话: 95561 网址: www.cib.com.cn ( 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联系人:朱红 电话: 010 - 63636153 传真: 010 - 63636157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网址: http://www.cebbank.com ( 1 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 28 号天安国际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 高迎欣 电话: 010 - 58560666 传真: 010 - 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http://www.cmbc.com.cn/ ( 1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联系人:王硕 电话: 010 - 68857440 传真: 010 - 68858057 客户服务电话: 95580 网址: http://www.psbc.com ( 1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 83 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联系人:李静筠 电话: 020 - 38321739 传真: 020 - 8731178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08003 网址: http://www.cgbchina.com.cn/ ( 1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电话: 0574 - 89068340 传真: 0574 - 870500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 14)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2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联系人:鲁娟 电话: 010 - 89198762 传真: 010 - 89198678 客户服务电话: 96198 网址: http://www.bjrcb.com ( 15)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安庆路 79 号天 徽大厦 A 座 办公地址:合肥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座 法定代表人:吴学民 联系人:陶锋 电话: 0551 - 65898113 传真: 0551 - 62667684 客户服务电话: 96588 网址: www.hsbank.com.cn ( 1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联系人:王盈虚 电话: 0571 - 88267825 传真: 0571 - 876599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7 网址: www.czbank.com ( 17) 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 50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昇荣 联系人:刘晔 电话: 025 - 86775335 传真: 025 - 8677537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400 网址: http://www.njcb.com.cn ( 18)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 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 号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 联系人:李欣 电话: 027 - 82656704 传真: 027 - 82656236 客户服务电话: 965 58 (武汉) 4006096558 (全国) 网址: www.hkbchina.com ( 19)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张洪玮 电话: 025 - 58587036 传真: 025 - 58587820 客户服务电话: 95319 网址: http://www.jsbchina.cn ( 20)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 105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 105 号 法定代表人:杲传勇 联系人:孙菁艺 电话: 0533 - 2178888 - 9910 传真: 0533 - 6120373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6 - 96588 网址: www.qsbank.cc ( 21)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联系人:洪晓琳 电话: 0769 - 22866143 传真: 0769 - 22866282 客户服务电话: 0769 - 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 22)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号 办 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号 法定代表人:袁福华 联系人:李岩 电话: 022 - 28405684 传真: 022 - 2840563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60296 网址: www.bank - of - tianjin.com.cn ( 23)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 88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B 座 6 楼 法定代表人:陈萍 联系人:杨琪 电话: 028 - 85315412 传真: 028 - 851909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 - 028 - 666 网址: www.cdrcb.com ( 24)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朱瑞良 电话: 0512 - 69868364 传真: 0512 - 69868370 客户服务电话: 96067 网址: www.suzhoubank.com ( 25)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