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鑫享A : 平安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平安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 202 2 年 2 月 23 日 送出日期: 202 2 年 2 月 24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平安鑫享混合 基金代码 001609 下属基金简称 平安鑫享混合 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1609 下属基金简称 平安鑫享混合 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1610 下属基金简称 平安鑫享混合 E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7925 基金 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7 月 28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韩克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202 2 年 2 月 23 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1 年 7 月 1 日 其他 无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对不同资产类别优化配置及组合精选,力求实现基金资 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 指期货等)、债券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 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 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等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 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等固 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等权益类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 - 90%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前述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 期货交易所的 业务规则。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主动的类别资产配置策略,注重风险与收益的平衡。本基金将挑选具有较 高投资价值的股票和债券,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业绩比较基准 3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70%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 低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 :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CN_50640000_001609_FA010070_20220001.TouZiZuHeZiChanPeiZhiTuBiao.NORMAL.0.sub_touzizuhezichanpeizhitubiao_temp.NA.jpg 注 :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说明: CN_50640000_001609_FA010080_20210001.HTSXYLHZJSNJJMNDJZZZLJTQYJBJJZDBiJiaoTuMingCheng.NORMAL.0.sub_jijmnjzzzljqytqyjbjjzsyldbj_fj_temp.NA.jpg 说明: CN_50640000_001609_FA010080_20210001.HTSXYLHZJSNJJMNDJZZZLJTQYJBJJZDBiJiaoTuMingCheng.NORMAL.1.sub_jijmnjzzzljqytqyjbjjzsyldbj_fj_temp.NA.jpg 说明: CN_50640000_001609_FA010080_20210001.HTSXYLHZJSNJJMNDJZZZLJTQYJBJJZDBiJiaoTuMingCheng.NORMAL.2.sub_jijmnjzzzljqytqyjbjjzsyldbj_fj_temp.NA.jpg 注 : 1 、数据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7 月 28 日正式生效; 3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4 、本基金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增设 E 类份额。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平安鑫享混合 A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 持有期限( N ) 收费方式 / 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1.2% 1,000,000≤M<5,000,000 0.8% 5,000,000≤M<10,000,000 0.3% 10,000,000≤M 1,000元/笔 赎回费 1天≤N<7天 1.5% 7天≤N<30天 0.75% 30天≤N<90天 0.5% 90天≤N<180天 0.5% 180天≤N<365天 0.1% 365天≤N<730天 0.05% N≥730天 0% 平安鑫享混合 C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 持有期限( N ) 收费方式 / 费率 赎回费 1天≤N<7天 1.5% 7天≤N<30天 0.5% 30天≤N<365天 0.1% 365天≤N<730天 0.05% N≥730天 0% 平安鑫享混合 E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 持有期限( N ) 收费方式 / 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 7天≤N<30天 0.5% N≥30天 0% 注 : 本基金 C 类、 E 类份额无申购费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0.8 % 托管费 0.2 % 销售服务费 平安鑫享混合 C 0.4 % 平安鑫享混合 E 0.1 % 注 : 1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 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4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 1 )市场风险;( 2 )管理风险;( 3 )职业道德风险;( 4 )流动性风险; 在市场大幅波动、流动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将以 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谨慎选取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赎回费、摆动定价、暂停估值、实施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 ( 5 )合规性风险;( 6 )科创板的投资风险;( 7 )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 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 8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特定投资对象风险。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在行业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精选具有成长型的 公司股票和价值被低估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但是,在特定的市场时期,由于市场偏好和热点不同,可能 存在股票价格显著偏离其价值的情 况,从而导致基金业绩表现在短期内落后于市场。 此外,在上市公司股票估值分析中,基金管理人将重点关注财务指标中的价值类指标。若上市公司公 开财务数据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失真,这也可能导致研究结果与公司实际投资价值发生偏离,从而导致投 资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本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 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深圳的深圳国际仲裁院 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 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平安基金官方网站 网址: www.fund.pingan.com 客服电话: 400 - 800 - 4800 (免长途话费)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