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津装备: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进展公告

时间:2022年02月24日 17:46:27 中财网
原标题:景津装备: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3279
证券简称:
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
2022
-
0
10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股东
减持股份
时间过半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
持计划实施前,景津
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李
家权持有公司股份
17,852,000
股,持股比例为
4.333
9
%
;股东李玲持有公司股

2,539,500
股,持股比例为
0.6165%
。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
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

12

1
7
日,公司披露了股东李家权
、李玲
的减持计划


股东
李家
权、李玲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2,358,48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
实施时的
市场价格确定。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12

1
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
2021
-
0
67
)。



截至
2022

2

24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经过半,
上述减持主体合
计减持
87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31
%
。其中,股东
李家权尚未减持公司
股份,
股东李玲减持
87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31
%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
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李家权

5%以下股东

17,852,000

4.3339%

IPO前取得:17,852,000股

李玲

5%以下股东

2,539,500

0.6165%

IPO前取得:2,539,500股



注:持股比例的计算以公告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依据。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
形成原因

第一组

李家权

17,852,000

4.3339%

李玲之父

李玲

2,539,500

0.6165%

李家权之女

合计

20,391,500

4.9504%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

名称

减持

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
格区间
(元/
股)

减持总金额
(元)

当前持股数
量(股)

当前持
股比例

李家权

0

0.00%

2022/1/11

2022/2/24

集中竞价
交易、大宗
交易

0.00
-0.00

0.00

17,852,000

4.3339%

李玲

877,600

0.2131%

2022/1/11

2022/2/24

集中竞价
交易

39.30
-45.20

36,330,858.50

1,661,900

0.4035%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股东李家权、李玲系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的,在
减持期间内,李家权、李玲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
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
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李家权、
李玲严格遵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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