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化微: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2年02月25日 17:40:35 中财网
原标题:江化微: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3078
证券简称:
江化微
公告编号:
2022
-
005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玮先生持有江阴江化
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9,4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唐艳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3,083,807,占公司总股本的1.5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因个人资金需求,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姚玮先
生和董事唐艳女士计划在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9月21日期间
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49,800股
和770,900股,合计不超过82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42%),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
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
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唐艳

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3,083,807

1.57%

IPO前取得:3,083,807


姚玮

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199,409

0.10%

IPO前取得:199,409股




注:上述持股数量包括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
取得的股份。


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


(元/股)

前期减持计
划披露日期

姚玮

66,300

0.03%

2021/2/22~
2021/8/20

26.00-26.00

2021-01-23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

计划减
持数量
(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持
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
持原


唐艳

不超过:
770,900


不超过:
0.3933%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过:770,9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770,900股

2022/3/22~
2022/9/21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得
的股份及
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取得的股


个人
资金
需求

姚玮

不超过:
49,800股

不超过:
0.0254%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过:49,8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49,800股


2022/3/22~
2022/9/21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得
的股份及
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取得的股


个人
资金
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1
)本人持有的江化微股份自江化微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江化微回购本人持有的江化微股份。在
本人担任江化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持有江化微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有的江化微股
份;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转让江化微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江化微股票总
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江化微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江化微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




2
)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江化微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
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
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江化微股份的,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
通过江化微公告减持意向,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
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3
)若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
的;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4
)本人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
江化微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通过其他
方式获得的江化微股份的,应当遵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的要求。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
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姚玮先生和董事
唐艳女士可能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
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姚玮先生和董事
唐艳女士严格遵守董监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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