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时间:2022年02月25日 19:40:45 中财网
原标题:合纵科技: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股东韦强先生、张舒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63,723,61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92%)的董事、
总经理韦强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9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48%)。


2、持有本公司股份4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5%)的董事、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舒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1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韦强先生、
张舒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如
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任职

持有股份总数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

韦强

董事、总经理

63,723,615

5.92%

15,930,904

47,792,711

张舒

董事、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

490,000

0.05%

122,500

367,500



注:(1)韦强先生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张舒先生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为高管锁
定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2)本公告中所述公司总股本,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新总股本1,077,127,567股。



(3)持股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韦强先生减持原因为归还债务,张舒先生减持原因
为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韦强先生所持股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
及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张舒先生所持股份来源为公司
限制性股权激励方式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数(股)

拟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韦强

15,900,000

1.48%

张舒

120,000

0.01%



注:(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
相应调整;

(2)持股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
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韦强先生减持计划实施过程
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总经理韦强先生承诺如下:

(一)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前述限售期满后,在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


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在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
股份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
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格按照上述情形出现的先后顺序进行累积调整。)。”

(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告书中所做的相关承诺:

(1)“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前述限售期满
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
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在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若股份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格按照上述情形出现的先后顺序进行累积调整,
下同)。4、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15年12月10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限售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5、本人若发生职务变更、离职
的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除此之外,本人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中关于股份流通的限制性规定。”

(2)“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韦强对其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发行人上市后,韦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可根据个人资金需求,
以不低于发行价的价格依法减持不超过届时所持发行人股份的20%。若发行人股
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减持公司股票时将
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三)在2017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
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
记日之前所持有的合纵科技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转让。如前述
股份,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则增加部分股份亦
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于本人持有的


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及买卖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舒先生尚未作出过相关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韦强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
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减持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董事、总经理韦强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舒先生将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
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
性。


2、韦强先生、张舒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
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韦强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张舒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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