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3055 证券简称: 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 2022 - 014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高管 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相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公司” ) 董 事张长建先生 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 100,000 股,通过嘉兴嘉润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嘉兴市全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69,123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3,469,123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3993% ;财务总监李增华先生 直接持有 公司 股份 99,000 股,通过嘉兴嘉润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嘉兴市全知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 658,034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57,034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0.0871% ;副总经理丁忠华先生 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 110,000 股, 通 过嘉兴正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6,703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06,703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 583 % 。 .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张长建先生、财务总监李增华先生、副总经理丁 忠华先生 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减 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将停止减持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各自所 持有公司股份的 25% ,即 张长建先生拟减持不超过 867,280 股 , 不超过 公司总股 本 的 0.0998% ;李增华 先生 拟减持 不超过 189,258 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218% ;丁忠华 先生 拟减持不 超过 126,675 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46% 。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张长建 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3,469,123 0.3993% IPO前取得:2,406,517股 其他方式 取得:1,062,606股 李增华 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757,034 0.0871% IPO前取得:407,453股 其他方式取得:349,581股 丁忠华 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506,703 0.0583% IPO前取得:245,617股 其他方式取得:261,086股 注: 上述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因公司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以及股权激励取得 。 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人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披 露日期 李增华 219,000 0.0263% 2020/2/7~ 2020/6/12 6.93-7.03 2020 年 1 月 10 日 丁忠华 132,100 0.0159% 2020/2/7~ 2020/6/12 6.97-7.26 2020年1月10日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 原因 张长建 不超过: 867,280股 不超过: 0.0998%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867,280股 2022/3/21~ 2022/9/20 按市场价 格 IPO前取 得 个人资 金需求 李增华 不超过: 189,258股 不超过: 0.0218%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89,258股 2022/3/21~ 2022/9/20 按市场价 格 IPO前取 得 个人资 金需求 丁忠华 不超过: 126,675股 不超过: 0.0146%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26,675股 2022/3/21~ 2022/9/20 按市场价 格 IPO前取 得 个人资 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 是 √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是 □ 否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长建、丁忠华、李增华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 ,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 买入,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的股份;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本公司股 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否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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