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

时间:2022年02月25日 22:36:20 中财网
原标题: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
603876
证券简称:
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
2022
-
0
28


债券代码:
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以下简称“普润平
方”)和北京普润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
润平方壹号”)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普润平方持有江
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60,270,8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2.78%,普润平方壹号持有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156,02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34%。上述股
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
2019年4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
1

8

4
日披露了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
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
告》
(公告编
号:
20
21
-
071
),
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9,429,618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2022年2
月25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区间届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普润平方
及普润平方壹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4,714,743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00%。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



股期,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减持前及减持比例时公司总股本按照
以公告日(2021年7月3日)披露的总股本471,480,910股计算;其
减持后的当前持股比例按照截止2022年2月24日公司总股本
485,979,784股计算。





公司于近日收到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发来的《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减持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因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本次减
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4,714,7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普润平方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60,270,800

12.78%

IPO前取得:
60,270,800股

普润平方壹号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25,156,029

5.34%

IPO前取得:
25,156,029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
成原因

第一组

普润平方

60,270,800

12.78%

同一普通合伙人

普润平方壹号

25,156,029

5.34%

同一普通合伙人

合计

85,426,829

18.12%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方


减持价
格区间

(元/
股)

减持总金额
(元)

减持完成
情况

当前持股数
量(股)

当前持股
比例

普润平方

3,843,700

0.82%

2021/9/6~
2021/9/7

集中竞
价交易

41.48-
47.79

175,108,816.00

已完成

51,707,100

10.64%

普润平方壹号

871,043

0.18%

2021/9/7~
2021/9/8

集中竞
价交易

43.60-
46.35

39,515,951.71

已完成

19,584,986

4.03%





注:①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计算减持前及减持比例时公司总股本按照以公告日(2021年7月3日)披露的
总股本471,480,910股计算;其减持后的当前持股比例按照截止2022年2月24日公司总股本485,979,784股计算。




②可转债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30,000,000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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