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联合新思路混合A :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关于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 开放式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 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 22 年 2 月 28 日 起,开通 新疆前海联合泓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与 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某只 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 基金的份额。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的基金名称及基金代码 本次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名单如下,本公司今 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使用该 业务: 基金代码 基金全称 基金简称 002780 新疆前海联合泓鑫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A 前海联合泓鑫混合 A 007043 新疆前海联合泓鑫 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C 前海联合泓鑫混合 C 上述 基金可以与下列基金相互转换。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002778 前海联合新思路混合 A 002779 前海联合新思路混合 C 004128 前海联合泳隆混合 A 007040 前海联合泳隆混合 C 004634 前海联合泳涛混合 A 007041 前海联合泳涛混合 C 004693 前海联合泳隽混合 A 007042 前海联合泳隽混合 C 004809 前海联合润丰混合 A 005935 前海联合润丰混合 C 005671 前海联合研究优选混合 A 005672 前海联合研究优选混合 C 006203 前海联合泳祺纯债 A 006204 前海联合泳祺纯债 C 注:投资者范围指符合法律法规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二、 开通时间 自 20 22 年 2 月 28 日起 , 投资者可办理 上述 基金 的 转 换 业务申请。 三、 适用的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 1 )直销柜台 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 1 号维泰 大厦 1506 室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桂湾四路 197 号前海华润金融 中心 T1 栋第 28 和 29 层 法定代表人: 吴昱村 联系人: 陈海霞 电话: 0755 - 82785257 ( 2 )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 定额 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 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站: www.qhlhfund.com 。 2 、 其他销售 机构 具体的销售机构在 相关 基金 招募说明书中列明或见基 金管理人网站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和情况变化 ,变更、调整本基金的销售 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其他销售 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 , 决定是否接受办理 相 关 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 , 具 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四、 其它说明事项 1 、 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同时 销售 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 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 (即投资者的基金转换 申请必须以份额为单位提出) ,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 的原则 ( 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优先转出,份额注册日期在 后的后转换出 ) 。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 此《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 赎回等有关规定均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 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 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2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 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 金的赎回费率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 1 )转换费用 = 转出费 + 补差费 ( 2 )转出费 =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 3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 额净值 ( 4 )补差费 =Max ({转出净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1+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的 申购费率 /(1+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 0 ) ( 5 )转入净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 6 )转入份额 = 转入净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 3 、办理时间 转换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 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 规定。 4 、转换限额 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00 份。 5 、交易 确认 转入的基金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 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 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 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档次计算其所应支付的赎回 费。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 T + 2 日( T 日为投资者提出 有效转换申请日)。 五、重要提示 1 、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具体办理规则及程 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六、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 www.qhlhfund.com )或 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400 - 099 咨询相关信息。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 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 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 二二 年 二 月 二 十 六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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