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湖股份:相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无锡金茂二号新兴产业 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扬州经信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董事刘静华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公告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蠡湖至 真”)、合计持股5%以上大股东无锡金茂二号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 州经信”)、公司董事刘静华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2、蠡湖至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晓君女士是一致行动人。 3、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均系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两者属于 一致行动人。 4、根据信息披露要求,本公告所称“总股本”应当剔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 量为0股,则本公告所称“总股本”的具体数量为215,316,977(公司股份总数) -0=215,316,977股。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在创 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部分股 东的股份减计划: 公告名称 公告编号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公告》 2021-071 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预计合并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0,765,84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0%。若采 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则减持期间为自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若采取其 他方式减持股份,则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 露公告》 2021-072 公司董事刘静华女士拟于其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661,21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1%。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 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21-073 蠡湖至真拟于其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股份不超过 2,153,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以下简称“告 知函”),获悉其减持时间均已过半。 公司现根据相关规定,做出如下公告: 一、本次股东减持的基本情况 1、股份减持明细 股东名称/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无锡金茂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11月29日至 2022年2月25日 12.80 347,500 0.16% 扬州经信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11月29日至 2022年2月25日 12.82 106,100 0.05% 刘静华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12月31日 10.66 259,977 0.12% 蠡湖至真 — — — — — 上述股东合计 713,577 0.33% 注:①本次减持的股份,均系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 份;②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截至2022年2月25日收市,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作为一致行动人自公司上 市以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为2.23%;截至2022年2月25日收市,蠡湖至真及 其一致行动人王晓君女士自公司上市以来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3、上述股东在本次股份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1)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的持股情况 股数 (股) 占总股 本比例 股数 (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无锡金茂 合计持有股份 12,552,903 5.83% 12,205,403 5.6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552,903 5.83% 12,205,403 5.6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扬州经信 合计持有股份 3,534,992 1.64% 3,428,892 1.5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34,992 1.64% 3,428,892 1.5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截至2022年2月25日收市,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合计持有公司15,634,29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6% (2)董事刘静华女士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的持股情况 股数 (股) 占总股 本比例 股数 (股) 占总股 本比例 刘静华 合计持有股份 2,644,843 1.23% 2,384,866 1.1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61,211 0.31% 596,217 0.2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83,632 0.92% 1,788,649 0.83% (3)蠡湖至真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姓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的持股情况 股数 (股) 占总股 本比例 股数 (股) 占总股 本比例 蠡湖至真 合计持有股份 74,814,280 34.75% 74,814,280 34.7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4,814,280 34.75% 74,814,280 34.7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王晓君 (一致行动 人) 合计持有股份 6,383,410 2.96% 6,383,410 2.9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95,853 0.74%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787,557 2.22% 6,383,410 2.96% 注:蠡湖至真的一致行动人王晓君女士于2022年1月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的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其所持公司股份目前处于100%锁定状 态。 截至2022年2月25日收市,蠡湖至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晓君女士合计持有公 司81,197,6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其股份减持行为符 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 违规的情形。 2、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行为与公司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截 至公告日,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其减持计划中承诺的减持股份数,并严格 遵守了其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 3、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 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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