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生态: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2年02月28日 18:11:23 中财网
原标题:冠中生态: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2-010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1,26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04%)的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及其关联方淄博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淄博创新”)、潍坊市创新创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潍坊创新”)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40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
超过6.0000%)。


深创投已于2022年2月26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符合
《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
订)》规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创投及其关联方淄博创新、潍坊创新出具的《股东
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深创投

5,739,750

4.10%

淄博创新

2,760,375

1.97%

潍坊创新

2,760,375

1.97%

合计

11,260,500

8.0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原因: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送
转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所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8,400,600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
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
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公告披露
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深创投及其关联方淄博创新、潍坊创新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中相关承诺内容如下:

1、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股东深创投、淄博创新、潍坊创新分别承诺:“自冠中生态的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已持有的冠中生态的股份,也不由冠中生态回购
该部分股份。如违反该承诺给冠中生态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本企业/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创投承诺: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在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已做
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


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
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以下条件:

1)减持方式: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
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公告:在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持有冠中生态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期间内,本公司/本企业/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
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的,将提前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3)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
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
的,则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如违反该承诺给冠中生态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
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深创投及其关联方淄博创新、潍坊创新严格履
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
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深创投及其关联方淄博创新、潍坊创新将根据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在减持期间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
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
确定性。


2、股东深创投及其关联方淄博创新、潍坊创新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深创投及其关联方淄博
创新、潍坊创新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
相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五、备查文件


1、深创投及淄博创新、潍坊创新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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