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微: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2-008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科微电子”)于2021 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持有公司股份19,491,864股(占公司该时点 总股本比例10.8224%)的股东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向 平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芯途投资”)计划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9.50万股,占 本公司该时点总股本比例0.8856%;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0.00万股,占本公司该时 点总股本比例0.9994%;合计不超过339.50万股(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占 本公司该时点总股本比例1.8850%,占芯途投资总持股数量的17.4175%。 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截至该公 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大宗交易部分时间已过半,芯途投资未以任何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芯途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集中竞价交易部分时间已过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芯途投资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芯途投资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未以任何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因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公司股份总额由180,107,101股增加至182,121,301股,芯途投资所持公司股份比 例相应改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芯途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9,491,864股,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10.702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芯途投资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芯途投资本次减持与2021年11月4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 异减持情况,实际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本次减持计 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芯途投资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的承诺: 锁定期满后,芯途投资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 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 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芯途投资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芯途投资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5个交易日 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影响的说明,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 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芯途投资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如果芯途 投资所持国科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国科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芯途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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